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中1162号房屋租赁权

广东 - 广州 拍卖转让 202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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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保证金:117,000.00元
佣金:首月租金成交价×100%
起拍价:39,000.00元/月
租期:120 月
延时周期:3分钟
有无优先购买权人:无

竞买须知

(略) (简称:我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维护拍卖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竞买须知》,敬请各竞买人对自己执行本规则的行为负责。

一、 竞买人资格确认:

1、竞买人:本场拍卖会的竞买人符合委托方出租资格条件的意向承租人, (略) 交纳了拍卖保证金,并办理了竞租登记手续,取得拍卖会竞租资格的企业、其他组织机构或自然人。

2、拍卖标的:本场拍卖会的拍卖标的指委托方将 (略) 对外进行公开招租(此招租物业产权不作转让,所拍卖之物仅是租赁权买受人在约定时间内拥有对该物业的使用权),我公司据此作为租赁权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3、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办理竞租登记时,需按规定时间 (略) 指定银行账户。如竞买人竞得拍卖标的,该保证金将转作履约保证金;因拍卖标的撤拍或无成交的,拍卖 (略) 在3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回竞买人原划出保证金账户内。

4、竞租登记手续:竞买人按拍卖公告的竞买人资格要求及报名资料,在约定时间办理竞租登记手续,逾时我公司不予办理。

5、租赁权买受人:是指通过拍卖,以最高应价(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委托方保留价)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

二、我公司声明:

拍卖标的所有权或处置权在委托方,我公司对拍卖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依照委托方提供资料及要求,披露标的相关信息,因此我公司对拍卖标的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拍卖标的内容、已知瑕疵及竞买人须承担的风险,我公司已于拍卖前向竞买人以《拍卖标的特别告知及说明》方式履行告知义务。拍卖标的有可 (略) 均未知的瑕疵,该风险由竞买人承担,所以竞买人务必在竞租前到相关部门、拍卖标的现场考察并查阅相关资料,对拍卖标的的品质及存在风险等有明确了解,确认自身确有能力接受相关约定方可在网络拍卖会上进行应价,一旦应价,即视作竞买人接受本《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特别告知及说明》的各项约定。

三、拍卖程序:

1、本场拍卖会采用国拍在线网络拍卖平台http://**进行公开拍卖。在拍卖前,请各竞租人认真阅读本《竞买须知》和《拍卖标的特别告知及说明》以及有关变更和补充。此次网络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请各竞租人在拍卖前保障网络稳定、畅通,并做好网络登录手续。

2、本场拍卖会将按《拍卖标的目录》进行网上拍卖,拍卖流程为:

本场拍卖标的无优先承租权人,网络竞价流程分别为“自由竞价”和“限时竞价”两个阶段,拍卖开始先进行“自由竞价”(时间为30分钟),“自由竞价”阶段结束后系统自动进入“限时竞价”(即延时5分钟),5分钟内如有新的出价,则系统会自动重新延时5分钟,5分钟之内再无人出价则最高出价即为标的成交价,最高出价者即为标的承租权的买受人,成交行为即成立,若买受人反悔,将承担法律及经济责任。

3、在网络竞价系统自动结束后,竞买人的应价行为即告成立,若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后反悔的,将承担法律及经济责任。在网络竞价系统自动结束后,如无竞买人应价的,该标的作不成交处理。

四 、付款结算:

1、拍卖成交后,租赁权买受人按《拍卖标的特别告知及说明》、《租赁合同》约定交付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及租金。

2、拍卖成交后,租赁权买受人按《拍卖成交确认书》 (略) 交付拍卖佣金。

五、成交标的现场移交、税费、风险承担:

标的现场移交方式和租赁权买受人须承担的税、费、金等以及风险承担按当期的《拍卖标的特别告知及说明》、《租赁合同》和《拍卖成交确认书》的约定执行。

六、违约责任:

租赁权买受人在网络拍卖会后拒签《拍卖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或不按《拍卖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约定期限和金额交付成交各项价款而违约的,其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我公司将按《拍卖法》第39条规定:“违约租赁权买受人须承担第一次拍卖的买卖双方佣金及再次拍卖的各项费用和再次拍卖与第一次拍卖成交价款的差额,以及相关法律责任”及相关法津、法规的规定追究租赁权竞买人违约责任。

七、网络竞价操作说明:

1、通过自备终端参与竞价活动的竞买人应尽量采用高带宽、高性能、安全的网络环境,离开终端时应及时退出本网络竞价系统。

2、竞买人根据网络注册流程完成竞买注册,注册用户名及密码由竞买人自行设定及保管,竞买人应在拍卖前登录网络竞价系统,并进入对应标的按时参与竞价。

八、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我公司有权暂停或中止网络竞价:

1、因服务器硬件、软件等出现系统故障或操作失误,导致竞拍无法正常进行的。

2、应委托方要求,需暂停或中止网络竞价活动的其他情形。

九、采取暂停或中止拍卖竞价活动的,我公司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选择继续竞价或重新竞价,继续竞价或重新竞价的规则如下:

1、竞价行为可以恢复的,竞买人可继续竞价。

2、竞价行为无法恢复的,则另外重新组织时间竞价。

十、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拍卖标的网络竞价作流拍处理:

1、拍卖公告约定报名、保证金截止、竞买人注册时间内,无意向竞买人提交报名资料、保证金和完成注册的;

2、竞买人所提交的报名资料全部为无效的;

3、因不可抗力导致网络竞价不能进行的;

4、应价时间截止时,所有竞买人均未应价的;

5、其他应当终结的情形。

十一、下列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或连带责任:

1、竞 (略) 在网站发布的相关竞价活动信息的;

2、竞买人自身的终端设备或网络异常不能正常竞价的;

3、竞价活动的时间以“国拍在线”网络竞价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人自身原因或自身终端设备或网络异常导致时间不符而未按时参与竞价的。

4、因不可抗力或(和)第三方原因导致网站服务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

十二、特别声明:

1、竞买人一旦注册成功,即对参与本次网络竞价的登录账户及密码的安全性负责,登录账户及密码由本竞买人妥善保管。如因竞买人丢失登录账户或密码,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后果。

2、竞买人对自己的竞价注册账户的安全负责,任何使用竞买人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国拍在线”网络平台或服务器的用户,在该网络平台或服务器上的一切行为均被视为是竞买人的行为,由竞买人负责,我公司不承担与之相关的任何责任。

3、竞价行为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但同时也存在着较大的投资风险。竞买人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和心理承受能力认真制定竞价投资策略。如竞买人一经网上应价,不得反悔,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4、拍卖标的的具体情况、说明以当期网络拍卖平台发布的《竞租须知》、《拍卖标的特别说明及告知》内容为准,敬请各竞买人在拍卖前详细阅读对应标的的告知及说明情况。竞买人一旦应价,即表明已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本次网络竞价交易风险,并理解和接受本《竞租须知》、《拍卖标的特别说明及告知》约定的各条款内容,愿意承担相关风险、责任。

租赁权拍卖标的目录

序号 标的名称 出租面积(㎡) 房产证规划用途 租期(年) 竞买保证金(元) 月租金起拍价(元)
1 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中1162号房屋租赁权 513.19 (其中一楼57.64㎡,二楼455.55㎡) 一楼为商业,二楼为办公 10 117,000.00 39,000.00

拍卖标的特别告知及说明

本场拍卖会所拍卖标的均以现场实物现状进行公开拍卖。在拍卖前,请各竞买人认真阅读本期《竞买须知》、《租赁权拍卖标的目录》及《拍卖标的特别告知及说明》资料。

一、付款及其他费用说明:

1、竞得上述标的的租赁权买受人须在** (略) 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签约地点: (略) 越秀区北较场横路12号物资大厦17楼),并按约定时间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权买受人按《租赁合同》规定的时间、指定帐号向委托方缴纳租金。

2、标的现场移交后,由委托方提供相关资料给租赁权买受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时产生的税、费、金由租赁权买受人承担。

3、上述物业租金起拍价未包含物业管理、水、电费;物业移交前的水、电、物业管理等费用由委托方负责清缴,移交之日起的水、电、物业管理、垃圾等费用由租赁权买受人按规定另行向相关部门缴纳。

二、拍卖佣金、租赁押金及租金说明:

1、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于**日16时前向拍卖人指定银行账号支付拍卖佣金(户名: (略) ,开户行:渤海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账号:*8),拍卖佣金收取标准:按照首月成交租金的100%收取拍卖佣金,拍卖人只对本次拍卖成交标的开具拍卖佣金发票。

2、拍卖成交的,买受人按《租赁合同》《租赁补充协议》的约定向委托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计价方式:租赁期内最高月租金×3个月。在租赁期满,买受人需结清租金等相关费用及没有违反规定后,由委托人不计利息将该履约保证金退还给买受人。履约保证金单据由委托人开具给买受人。

三、标的说明:

(一)标的概况及披露内容

1、标的按现状交付,现为空置状态;

2、标的出租用途以房产证规划用途为准,拍卖成交后,租赁权买受人需自行办理相关经营手续或相关政府部门备案,办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租赁权买受人负责承担,委托方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应实地查看了解房屋的现状及相关费用,并对拍卖标的房屋的权利状况、相应资质、行政审批手续等自行调查了解。竞买人成功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不允许清单:不允许经营危险化学物及相关行业;不允许经营有损电力企业形象或者声誉相关行业;不允许经营国家法律法规不允许的行业;不允许经营属地街道规定的高污染行业。

4、特别说明:首月租金成交价仅作为《租赁合同》于**日前的月租金价,**日及之后的月租金价由委托方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 (略) 场评估,评估月租金低于或等于合同原月租金的,月租金按原合同执行;评估月租金高于原合同的,月租金按评估月租金执行,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自**日起,至少每两年评估一次,当月租金依据新评估报告有调整时,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二)委托方物业出租要求:

应委托方要求,标的拍卖成交后,取得该物业租赁权的承租人(简称:租赁权买受人)需按委托方的要求进行经营。

1、此次拍卖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

2、标的用途说明:拍卖成交的,租赁权买受人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改变标的用途及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不得破坏和改动房屋各种现有公共配套设施(包括消防设施、吸排水设施、供电设备等)。

3、标的租金缴纳及逾期说明:拍卖成交的,租赁权买受人应按《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自觉缴纳租金,该租金价不包含管理费、水、电费等其他一切费用,涉及该标的的其他费用均由租赁权买受人自行承担。如租赁权买受人逾期交付租金的,委托方将按《租赁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

4、标的装修免租期说明:上述标的不设装修免租期,在装修前,租赁权买受人应将装修方案报委托方,经委托方审核后方可开始装修。

5、面积说明:此次拍卖标的出租面积是根据委托方所提供的资料载列,仅供参考,现场实际出租面积与拍卖会所列面积如有差异的,均以标的现场实物为准,拍卖成交租金价款及拍卖佣金均不作任何调整。

(三)违规事项说明:

上述标的在拍卖成交后,委托方一经发现有以下违规行为的,委托方将终止租赁关系,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收回上述标的:①租赁权买受人将标的进行转租、转让、转借或擅自调换使用的;②未经委托方同意,租赁权买受人擅自改变标的规定用途的;③租赁权买受人擅自扩、加、改建房屋,严重破坏房屋结构的;④租赁权买受人有违反本《拍卖标的特别告知及说明》第三条约定的;⑤租赁权买受人未按相关部门审核的经营范围进行非法经营或提供标的为他人进行违法活动的。

四、签约及现场移交说明:

1、租赁权买受人与委托方现场移交日前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等费用由委托方负责,现场移交日(含)后的所有费用由租赁权买受人负责承担。

2、在租赁权买受人履行完本《拍卖标的特别告知及说明》第二条约定后,以委托方书面通知签订《租赁合同》及办理物业现场移交手续。

五、违约责任:

租赁权买受人在拍卖会后拒签《拍卖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或不按《拍卖成交确认书》约定期限和金额交付成交各款项而违约的,按本期《竞买须知》第六条执行。

六、提示:

租 (略) 及委托方所提供的关于上述标的现在的消防安全情况、现行物业管理 (略) 及委托方尽力调查了解后提供的,但一切均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我公司在标的现场展示及拍卖前已履行查询、展示及告知义务,并将各标的出租需求告知于各竞买人,如上述标的拍卖成交的,租赁权买受人须按本《拍卖标的特别告知及说明》标的说明的相关条款执行。本次拍卖标的室内物品及设备不在此次拍卖范围。

(略)

**日

租赁权竞买人已知悉本《竞买须知》、《拍卖标的特别告知及说明》各条款并签名确认:

*方(出租人):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开户行:
账 号:
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
手 机:
电 话: /
电子信箱: /

*方(承租人):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开户行:
账 号:
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
手 机:
电 话:
电子信箱:

鉴于*方承租*方房屋,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租赁房屋基本情况:

1.1房屋地址: (略) 天河区广州大道中1162号

1.2建筑面积: 证载面积513.19 平方米(一楼57.64平方米,二楼455.55平方米)

1.3房屋所有权人: 韶关供电局

1.4房产权证号: 穗房地证字第61590号、穗房地证字第61591号

1.5房屋附属设施、装修情况: / 。

1.6其它: /

2.租赁房屋用途

租赁房屋的用途为: 一楼商业,二楼办公 ,未经*方同意,*方不得改变租赁房屋的用途。

3.租赁期限

3.1本合同租赁期限:自 2024 年 xx 月 xx 日至 2034 年 xx 月 xx 日。

3.2免租期,即装修优惠期: /

3.3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方没有提出异议的,本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方可随时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房屋。

4.合同价款与支付

4.1本合同房屋租金按以下第 (1) 种约定确定:

(1)按月计算,月租金为人民币含税价小写 元(大写: ),税率为 9% ,其中,不含税价为小写 元(大写: )。

(2)按年计算,年租金为人民币含税价小写 / 元(大写: / ),税率为 / ,其中,不含税价为小写 / 元(大写: / )。

(3)其他: /

4.2本合同项下租金调整方法: 目前月租金为**日前的月租金价,**日及之后的月租金价由委托方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 (略) 场评估,评估月租金低于或等于合同原月租金的,月租金按原合同执行;评估月租金高于原合同的,月租金按评估月租金执行,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仅针对租金进行调整)。自**日起,至少每两年评估一次,当月租金依据新评估报告有调整时,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仅针对租金进行调整)。 。

4.3本合同房屋租金按以下第 (2) 方式支付:

(1)按月支付: /

(2)按季度支付: 每季度第二个月支付当季租金

(3)按年度支付: /

(4)其它: /

4.4*方应在*方付款前 30 日开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方有权迟延支付相应款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如本合同符合税法法律法规规定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方可要求*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方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向*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取得*方书面同意后,可开具符合*方要求的其他发票。

4.5*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账号:

户名:

开户行:

4.6*方增值税开票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税务识别号:

开户行:

银行账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4.7如*方按照有关税法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方未能按要求开具,或实际开票税率与税法法律法规规定不符,*方有权根据实际收取的发票类型及税率从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的合同款进行结算。*方有权在任一批次的合同付款中直接扣减税款差额。若未支付合同款不足以弥补税款差额,*方应将差额退还*方。税款差额计算方式如下:

税款差额=承诺税率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实际开具发票的进项税额(若计算得出的扣款小于0,则取0)

其中:增值税进项税额=∑开票金额÷(1+税率)×税率

4.8本合同项下不含税价格不因国家税率变化而变化,若在本合同履行期间遇国家税率调整,则价税合计相应调整,以开具发票的时间为准。

5.履约担保

5.1双方同意履约担保按以下第 (1) 种方式执行:

(1)本合同不提供履约担保。

(2)*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 日内,向*方提供金额为人民币 / 元(大写: / )的履约保函(o银行保函o保险保函)。

(3)*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方交付相当于/ 的履约保证金,即人民币 / 元(大写: / )。

5.2*方发生违约行为时,*方有权按合同约定的违约金额在履约保函中兑付或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5.3本合同履行完毕且*方履行义务符合合同约定,*方应将履约保函或保证金退回*方。

6.物业管理费用、水电费及其他费用的承担

6.1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费

租赁期间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由*方承担,按以下第 (1) 种方式交纳:

(1) (略) 的缴费通知或者有关规定,由*方自 (略) 缴纳。

(2)交*方代为缴纳。

(3)其他: /

6.2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

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水费、电费由*方承担,按以下第 (1) 种方式交纳:

(1)根据供水、供电部门的通知或有关规定,由*方自行按时向当地的供水、供电部门缴纳。

(2) (略) 的通知或有关规定,由*方自 (略) 交纳。

(3)交*方代为缴纳。

(4)其他: /

6.3其他费用承担约定: /

7.租赁房屋的交付

7.1*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方使用。交付房屋时,**双方应对房屋现状及房屋附属设施、装修等情况进行书面确认。

7.2交付标准: /

8.租赁房屋的装饰装修及设施物品的维修

8.1租赁房屋的装饰装修

8.1.1*方若需对租赁房屋进行装饰装修,须将装饰装修方案或设计图纸交给*方,经*方书面同意,并在*方办妥报建手续后方可施工。*方装饰装修应遵 (略) 的有关规定或要求,接 (略) 的监管,装饰装修报建和装饰装修的相关费用由*方负责。

8.1.2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 30 日内,*方需将竣工图纸(如有)副本 1 份交*方备存。

8.1.3本合同履行完毕后或因故解除、终止的,对于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如下: 房屋的装饰装修物随房屋一并返还,*方不给予*方补偿。

8.1.4其他: *方不得以装饰装修等原因对承租房屋的承重墙等承重结构进行破坏、改动,如因破坏、改动承重结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方承担。

8.2房屋及设施、物品的维修

8.2.1以下情形,由*方负责维修:

(1)非*方的原因,房屋及*方设施、物品自然损坏的。

(2)非*方的原因,房屋经鉴定部门鉴定为不安全的。

8.2.2以下情形,由*方负责维修:

(1)因*方原因造成房屋及*方设施、物品损坏的。

(2)*方自行装修的部分及自行添置的设施、物品。

8.2.3其他: /

9.租赁房屋的转租或分租

9.1*方如需将租赁房屋转租或分租给第三方,应提前书面征求*方意见,未经*方书面同意,*方不得分租或转租。

9.2*方的分租或转租行为不免除*、*双方依本合同应享有和承担的权利义务。*方分租或转租给第三方的租赁期限不得超出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

9.3其他: /

10.*方的安全管理责任

10.1*方自接收租赁房屋之日起,即成为租赁房屋的生产、消防安全责任人,必须依法履行生产、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落实生产、消防及物业使用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方必须按照使用物业后经营行业种类所规定的消防安全标准,自费安装设置消防设施、办理相关消防报建审批手续和验收手续。若*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生产、消防安全隐患或使用物业不当引起火灾或其他安全事故,须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造成承租物业及他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必须作出全额赔偿,*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方经济和法律责任。如有必要,*方在签定本合同时,应当同时签定生产安全、消防安全责任书。

10.2其他: /

11.*方的权利义务

11.1收取房屋租金和依据本合同约定由*方收取的费用。

11.2本合同履行完毕或因故解除、终止的,*方有权收回租赁房屋。

11.3如发生阻碍、干扰*方按本合同的约定使用租赁房屋的情形,*方应及时协调解决。

11.4如对租赁房屋设定抵押权或者转让的,应提前 60 日书面通知*方。

11.5合同期满前要求解除合同的,应至少提前 60 日书面通知*方。

11.6保证有权出租本合同项下的房屋及房屋设施、物品。

11.7其他: /

12.*方的权利义务

12.1依据本合同享有租赁房屋使用的权利,但*方应当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及房屋设施、物品,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活动。

12.2本合同履行完毕或因故解除、终止的,*方应在履行完毕、解除或终止之日起 30 日内退还租赁房屋给*方。

12.3如在租赁期限内*方转让租赁房屋,在同等条件下,*方有优先受让租赁房屋的权利。

12.4*方如需在租赁期限届满后继续租赁房屋,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前 2 个月书面通知*方,在同等条件下,*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12.5合同期满前要求解除合同的,应至少提前 60 日书面通知*方。

12.6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履约保证金、房屋租金、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其他费用。

12.7其他: /

13.违约责任

13.1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13.2*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向*方支付应付价款总额 0.2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60 日的,*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3.3*方未按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房屋或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赁房屋,没收履约保证金,*方应向*方支付租金总额的 1 %作为违约金,因此造成*方损失的,*方还应赔偿。

13.4本合同履行完毕或因故解除、终止的,*方未按合同约定退还租赁房屋给*方的,每逾期一日,应向*方支付租金总额 1 ‰的违约金。

13.5*方未经*方许可,擅自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的,*方有权要求*方恢复原状并解除本合同,*方根据本合同收取的租金不退还*方,*方因*方违约装饰、装修造成的损失,由*方承担赔偿责任。

13. (略) 规划调整或者政府批准对租赁房屋进行拆迁的,*方应提前 60 日通知*方,**双方对因上述原因导致的合同解除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3.7*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方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价款的 / ‰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 / 日,*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方承担。

13.8若因*方原因导致本合同租赁期限提前终止的,*方应付清所有应付而未付的费用,同时支付相当于 / 作为违约金,并赔偿*方装修优惠期的租金( / );*方除可通过没收全部租赁保证金(兑付保函)及*方根据本合同向*方预先支付的租金和物业管理费以充抵上述违约金及损失外,不足之部分仍可向*方进行追偿。

13.9其他: /

14.保密义务

**双方履行本合同应遵守如下保密义务,如签署了《保密协议》的,则保密义务按《保密协议》约定执行:

14.1保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因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各方商业秘密、工作秘密、敏感信息及其他非公开的技术和经营信息等。

商业秘密是指在生产和经营活动中产生的不为公众知悉,影响公司安全、经济利益,并经各方采取保密措施的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

工作秘密是指泄露后会对各方工作带来被动和损害的内部敏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工作内部方案、讨论记录、过程稿、征求意见等。

敏感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各方员工个人信息、公司运行管理数据、业务生产敏感数据、公司重要工作文件等。

14.2涉密人员范围:参与实施本合同的各方全体人员。

14.3保密期限:合同签订后至各方书面声明放弃该保密权利之日止。

14.4泄密责任:本合同项下项目结束后或合同解除后5日内,因履行本合同而接收/收集各方资料的,资料接收方应将全部资料原路返还提供方,或经提供方同意后将相关资料全部销毁,不得留存。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项下保密义务的,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价款 1 %的违约金,还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5.廉洁条款

15.1 合同双方应严格遵 (略) 场准入、招标采购、 (略) 场经济活动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廉洁规定,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合同双方权益。

15.2 *方(包括*方工作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下同)应遵守廉洁规定,不得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包括但不限于不得索取或收受*方(包括*方及其委托人、代理人、中间人等相关单位,以及上述单位的工作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下同)的礼品、礼金、回扣、有价证券等财物,以及其他非财产性利益;不得借用*方的钱款、住房、车辆等;不得参加*方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要求或接受*方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及亲属工作安排等提供便利;不得向*方介绍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参与可能获取不正当利益的经济活动;不得向*方泄漏涉及有关业务活动的秘密。

15.3 *方应遵守廉洁规定,不得利用本合同项下业务合作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包括但不限于不得向*方提供或赠送礼品、礼金、回扣、有价证券等财物,以及其他非财产性利益;不得向*方借出钱款、住房、车辆等;不得为*方提供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不得为*方装修住房、婚丧嫁娶及亲属工作安排等提供便利;不得为*方参与可能获取不正当利益的经济活动提供便利;不得以谋取非正当利益为目的,与*方就业务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利益默契。

发现*方有违反廉洁规定的,应及时向*方反映或举报。受理部门: ;举报地址: ;举报邮箱(网站): ;举报电话: 。

15.4 *方违反国家及本合同有关廉洁规定的,由相关部门(机构)依法依规给予纪律处分或处理;涉嫌职务犯罪的,移交监察机构办理。

15.5 *方违反国家及本合同有关廉洁规定的,*方有权根据中国 (略) 供应商失信处理有关规定, (略) 范围内对*方进行一定期限的不接受投标、市场禁入(包括暂停投标资格、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不签订新的订单合同或发出新的订单)等不与其发生新的采购活动的处理,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方承担;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6.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向房屋所 (略) 起诉。

17.其他约定

17.1**双方确定的其他约定为: /

17.2本条约定与本合同其他条款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条约定为准。

18.合同签署与生效

18.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做出约定。

18.2本合同附件包括 / ,均为合同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18.3本合同文本一式 * 份,*方执 * 份,*方执 *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 房屋租赁合同(广州大道中1162号) (合同编号: )签署页】

*方(盖章):JF-FWZHTGZGZ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JF-FWZHTFRZGZ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JF-FWZHTSJZGZ

*方(盖章):YF-FWZHTGZGZ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YF-FWZHTFRZGZ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YF-FWZHTSJZGZ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日10时整在国拍在线网拍平台http://**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中1162号房屋租赁权。

上述标的保证金、物业出租 (略) 网站。符合条件的竞买人请于**日16时前将保证金汇至(户名: (略) ,开户行:渤海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账号:*8),并于**日17时前办理网络竞价手续。

展示时间:**、17日(电话预约)

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联系电话:020-*转29、26

公司地址:越秀区北较场横路12号物资大厦17楼

公司网址:http://** 微信公众号:广东国拍

租赁权拍卖标的目录

序号 标的名称 出租面积(㎡) 房产证规划用途 租期(年) 竞买保证金(元) 月租金起拍价(元)
1 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中1162号房屋租赁权 513.19 (其中一楼57.64㎡,二楼455.55㎡) 一楼为商业,二楼为办公 10 117,000.00 39,000.00

竞买人资格要求及拍卖流程时间安排说明

(一)竞买人资格要求及报名资料

1、竞买人资格要求:竞买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其他组织机构或自然人。

2、竞买人报名资料:竞买人为企业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竞买人为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二)标的概况及披露内容

1、标的按现状交付,现为空置状态;

2、标的出租用途以房产证规划用途为准,拍卖成交后,租赁权买受人需自行办理相关经营手续或相关政府部门备案,办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租赁权买受人负责承担,委托方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应实地查看了解房屋的现状及相关费用,并对拍卖标的房屋的权利状况、相应资质、行政审批手续等自行调查了解。竞买人成功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不允许清单:不允许经营危险化学物及相关行业;不允许经营有损电力企业形象或者声誉相关行业;不允许经营国家法律法规不允许的行业;不允许经营属地街道规定的高污染行业。

4、特别说明:首月租金成交价仅作为《租赁合同》于**日前的月租金价,**日及之后的月租金价由委托方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 (略) 场评估,评估月租金低于或等于合同原月租金的,月租金按原合同执行;评估月租金高于原合同的,月租金按评估月租金执行,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自**日起,至少每两年评估一次,当月租金依据新评估报告有调整时,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三)委托方物业出租要求:

应委托方要求,标的拍卖成交后,取得该物业租赁权的承租人(简称:租赁权买受人)需按委托方的要求进行经营。

1、此次拍卖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

2、标的用途说明:拍卖成交的,租赁权买受人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改变标的用途及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不得破坏和改动房屋各种现有公共配套设施(包括消防设施、吸排水设施、供电设备等)。

3、标的租金缴纳及逾期说明:拍卖成交的,租赁权买受人应按《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自觉缴纳租金,该租金价不包含管理费、水、电费等其他一切费用,涉及该标的的其他费用均由租赁权买受人自行承担。如租赁权买受人逾期交付租金的,委托方将按《租赁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

4、标的装修免租期说明:上述标的不设装修免租期,在装修前,租赁权买受人应将装修方案报委托方,经委托方审核后方可开始装修。

5、面积说明:此次拍卖标的出租面积是根据委托方所提供的资料载列,仅供参考,现场实际出租面积与拍卖会所列面积如有差异的,均以标的现场实物为准,拍卖成交租金价款及拍卖佣金均不作任何调整。

(四)竞买人递交资料及时间安排

1、符合条件的竞买人请于**日16时前将保证金汇至(户名: (略) ,开户行:渤海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账号:*8),并于**日17时前按竞买人资格要求及报名资料上传至网络竞价平台,完成网络竞价报名手续。

2、拍卖平台及时间安排:**日10时整通过国拍在线平台http://**进行公开拍卖。

租赁权

, (略) ,天河区,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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