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梧州学院2023-2025年安保服务外包项目的质疑答复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广西 (略)
地址: (略) 科园大道66号生产车间二楼办公室206室
邮编:*
法定代表人:蓝国仁,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名称: (略) 2023-2025年安保服务外包项目
质疑项目编号:GXZC2023-G3-00095-CGZX
采购人名称: (略)
三、质疑答复书内容
质疑事项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的评分办法中,第2项技术分中的“服务投入”评价内容“1.拟投入安保人员素质①承诺拟投入的12名应急队员全部为解放军、武警、消防等退*(役)人员者得4分,否则不予得分。”
事实依据:见附件
质疑事项1答复:本项目是对投入到本项目的人员数量和质量作为评分因素, (略) 从业人员规模条件。采购人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在符合国家和相关行业标准, (略) 场调查能保证竞争充分的前提下,可以设置高于国家标准的技术指标。不 (略) 规模,将从业人员规模条件作为评审因素的情况。质疑缺乏事实依据,本项质疑不成立。
质疑事项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的评分办法中,第2项技术分中的“服务投入”评价内容“1.拟投入安保人员素质②满足①的基础上......上述人员在投标截止之日前3个月内为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或按国家工伤理赔足额购买保险,或依法可免缴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事实依据:见附件
质疑事项2答复:本条相关内容已作相应更正,详见本项目的更正公告。
质疑事项3: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的评分办法中,第2项技术分中的“服务投入”评价内容“4安全评价师”。
事实依据:见附件
质疑事项3答复:本条相关内容已作相应更正,详见本项目的更正公告。
质疑事项4: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的评分办法中,第3项商务分中的“业绩分”评价内容“标人中标过的安保服务类项目的每提供1项得0.2分......本项最多得10分”。
事实依据:见附件
质疑事项4答复:采购人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在符合国家和相关行业标准, (略) 场调查能保证竞争充分的前提下,可以设置高于国家标准的技术指标。本项目对业绩的评分不存在设置明显不合理情况。质疑缺乏事实依据,本项质疑不成立。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规定,有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支持和监督。
特此答复。
附件:广西 (略) 质疑函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