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溪河(雁江段)生态修复项目-一期工程设计服务比选文件

四川 - 资阳 招标公告 2024-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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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各受邀报价单位:
现我司拟采取比选的方式对蒙溪河(雁江段)生态修复项目-一期工程设计及概算编制服务进行比选, (略) 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采购名称:蒙溪河(雁江段)生态修复项目-一期工程设计及概算编制服务。
2.建设地点: (略) 雁江区回龙乡、小院镇、堪嘉镇等。
3.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拟建设生态缓冲带35亩、沉
水植物栽种9亩、人工湿地20亩及生态修复带1.8km等。该一期工程估算建安工程费用600万元(具体建设内容根据项目实际工作内容进行调整)。
4.建设工期:24个月。
5.采购内容:该项目一期工程设计及概算编制服务。
6.最高限价:暂定总价15.912万元(含税)。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注:1.本项目暂定建安费用为600万元,最高限价依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件)的基础上下浮35%(其中专业调整系数1.0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0、附加调整系数1.0)。
2.本项目按暂定总价报价,最终结算以实际财评金额作为计费基数,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件)下浮35%后,按照供应商的成交报价与限价的下浮比例据实结算。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负责人具有环保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信誉要求:近三年无重大业务纠纷,无不良从业记录;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略) 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比选响应的供应商请于报价截止时间前,每日09:00- 12:00;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雁江 (略) 108获取比选文件。
获取方式:需携带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原件(注明经办人联系方式)、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领取比选文件,并现场填写比选文件领取登记表(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注:法人报名执营业执照和法人双面身份证复印件盖章件。
四、报价截止时间及报送地点
请贵司于**日下午15时前将报价文件报送至我司开标室( (略) 雁江区和平北路131号雁江建投二办公区135室)。
五、报价资料内容
1.按要求填写报价函并加盖单位公章(附件1)。
2.报价时,如报价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附件3)。
3.报价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开户行(或基本存款账户)以及相关证明文件。
六、服务要求(需按附件6提供承诺函)
在后续合作过程中,若采购方有需求,供应商应于48小时内到现场处理相关问题,必要时应服从采购方安排相关设计人员驻场解决问题。
七、其他要求
1.各供应商报价应为一次性报价。
2.按照采购要求供应商只能提供一份报价方案,如出现多份报价方案的报价者,则取消其报价资格。
3.各供应商应对报价文件进行密封装订,密封封套上表明:供应商全称: (项目名称) 标段比选响应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4.供应商超过报价截止日期,其报价无效。
5.采购方不负责报价人准备文件和递交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和费用。
八、采购方根据各单位报价资料进行比较,以符合采购要求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成为供应商,如出现两个及以上供应商,由采购方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九、采购方不向未成交方解释落选原因,不退还报价资料,对未成交方要求说明理由的,均不予受理。
十、如果本次供应商报价均超过采购人预算价,本次比选则以作废处理。
十一、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028-*
地 址: (略) 雁江区和平北路131号
(略)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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