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废气处理措施改造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青花大街东237号

辽宁 - 营口 审批公示 2024-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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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

实验室废气处理措施改造
(略) 西市区青花大街东237号 914.74
营口昌 (略) 李成金
7 7
**
改建
原实验室尾气排放通过尾气管道汇总进入光微波设备处理后通过P13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由于实验尾气种类较多,为避免安全隐患,现将实验室各区域尾气分类收集排放,新增两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及排气筒。改建后排放气体种类及浓度并未增加,相反处理措施增加进而提高处理效率,减少大气污染。
有环保措施:
实验室废气分类收集后分别采取新增两台活性炭吸附措施后通过新建两个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辽宁, (略) ,西市区,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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