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略) 拟对威海 (略) PVC充气船艇及冲浪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2日-2024年10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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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PVC充气船艇及冲浪板生产项目 | (略) 经济技 (略) 凤林街 (略) 出 (略) (略) 108-1号 | 威海 (略) | 威海 (略) | 本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项目租赁 (略) 占地面积*m2,总建筑面积3626.12m2。项目年生产PVC充气船艇4000艘以及冲浪板*套。项目劳动定员74人,年工作日为300天,实行8小时工作制。公司不设置食堂及宿舍,员工就餐依托外送服务。 | 项目运行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噪声、固废。 1、废气 本项目废气来源于胶粘剂配制、合幅、修理、化妆、装饰、罗宾、上船底、大头板等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危险废物储存过程中会挥发少量有机废气;打磨过程中产生的打磨粉尘。以上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打磨废气由移动式袋式除尘器收集。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中VOCs、*苯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标准和表3标准要求;无组织废气中VOCs、*苯厂界浓度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标准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表A.1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废水经化 (略) 理后的污水能够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表1中B等级标准要求(COD≤500mg/L、NH3-N≤45mg/L),经市 (略) (略) 经 (略) 理 (略) 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 项目选购低噪设备、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和职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到垃圾场进行 (略) 理;废弃容器、废擦拭抹布、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具有危 (略) 理资质的单 (略) 理;裁剪下脚料、切割下脚料、废打磨材料、打磨粉尘作为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