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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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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宜都公司(含长阳公司)2024-2025年度车辆维修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241IE* | ||
项目地址: | (略) 及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 ||
项目概况: | (略) (含长阳公司)2024-2025年度车辆维修采购项目。宜都公司目前共计车辆12辆,长阳公司共计车辆8辆,为保证车辆维修质量、方便车辆管理,现拟采购一家具有车辆维修 (略) (含长阳公司)公务用车进行车辆定点维修及保养服务。 | ||
公告名称: | 宜都公司(含长阳公司)2024-2025年度车辆维修采购项目 | ||
公告发布媒体 | (略) | ||
公告信息: | None | ||
采购单位名称: | (略) (略) | ||
交货期(天): | 365 | ||
交货期说明: | 服务期:在合同签订后1年或预算执行完毕,以先到为准 | ||
招标/采购范围: | (略) 2024-2025年度车辆维修采购项目。长阳公司共计车辆8辆,为保证车辆维修质量、方便车辆管理,现拟采购一家具有车辆维修 (略) 公务用车进行车辆定点维修及保养服务。具体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 | ||
资格条件: | 1.本项目要求应答人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 2.应答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应答人需具 (略) 运输管理机构认定的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资格证明; 4.本项目要求应答人满足以下服务要求: (略) (标段一: (略) ;标段二: (略) )拥有本地服务机构及场所;无本地服务机构需承诺于中选后15日内设立。 5.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或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的; (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4)近3年内(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应答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5)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应答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6)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7)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8)应答人 (略) (略) (略) (略) 及宜都深燃/长 (略) 黑名单或近3年内(从截标日倒算) (略) (略) (略) (略) 及宜 (略) 履约评价中曾被评价为“差”的; (9)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6.应答人须承诺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专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 ||
联系人: | 龚女士 | ||
联系电话: | 07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