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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消防救援总队徐州支队沛县大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
项目所在采购意向: | 沛县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06月政府采购意向 |
采购单位: | 沛县消防救援大队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消防救援总队徐州支队沛县大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预算金额: | 190.*万元(人民币) |
采购品目: | A*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采购需求概况: | 一、配送站点分布:1.沛县消防救援大队(地址:沛县红光路与张良路交叉口往西南100米)2.迎宾路消防救援站(地址: (略) 沛县沛城街道迎宾大道8号)3.湖西消防救援站(地址:沛 (略) 场南20米)4.敬安专职消防救援站(地址:沛县敬 (略) 小区西侧)5.龙固消防救援站(地址:沛县龙固镇骏达挂车厂西侧240米)6.张庄消防救援站(地址:沛县张庄镇小杜庄东南300米)7.杨屯消防救援站(地址:沛县杨屯欢线*福面粉往西100米)二、项目要求:采购原料要符合三定原则(定厂家、定基地、定质量)和两保采购要求(按计划保时间、按品种保质量)。如进行肉类、蔬菜和成品食品类的采购,严禁采购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烹饪原材料。做到食品新鲜,不得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不得擅自改变数量和品种。三、服务要求所有食堂主副食品必须卫生、清洁、新鲜、无污染、无假冒伪劣、无过期变质,符合食品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其中猪肉类必须是冷鲜猪肉、密封包装,持有产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不得供应冷冻排骨及猪副产品、加工后排骨、肉沫、肉丝等。要按照采购人食堂的要求及时供货,并将所供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送到指定地点。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4-06 |
备注: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