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略) 潮安区古巷镇古巷三村股份经济联合社、 (略) 潮安区古巷镇横溪村股份经济联合社、 (略) 潮安区古巷镇古巷一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大潮汕家居装饰广场建设项目(一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号)变更的申请及有关材料,依据《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进行变更前公示,内容如下:
建设单位(个人): (略) 潮安区古巷镇古巷三村股份经济联合社、 (略) 潮安区古巷镇横溪村股份经济联合社、 (略) 潮安区古巷镇古巷一村股份经济联合社
建设项目名称:大潮汕家居装饰广场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位置:潮安区古巷镇古巷三村、横溪村、古巷一村 “鳗场”
建设规模(变更后):三幢4层商铺(首层设夹层),一幢1层公厕,框架结构,建设用地面积13715.0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982.44平方米(其中,5#商铺7494.99㎡、6-1#商铺2146.52㎡、6-2#商铺5301.33㎡、公厕39.6㎡)。
原批准建设规模:二幢4层商铺,框架结构,建设用地面积13715.0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679.67平方米(其中,5#商铺7447.03㎡、6#商铺5232.64㎡)。
公示类型:变更公示
公示时间:**日——**日
有关上述项目的详细信息, (略) 潮安区自然资源局工程股查询。
依照《 (略) 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许可事项提出异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我局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单位申述应由法人代表签名)。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公示期满若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联系地址:潮安区城区和信街4号
(略) 潮安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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