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拟批准日照中耀电器科技有限公司PVC颗粒及制品生产项目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山东 - 日照 审批公示 2024-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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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日照 (略) PVC颗粒及制品生产项目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作出同意审批的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表为公示期日起3个工作日,报告书为公示期日起5个工作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我局提出意见:

通讯地址:五莲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二楼投资项目科

联系电话:0633-*

电子邮箱:*@*ttp://**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环评类别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

1

PVC颗粒及制品生产项目

(略) 五莲县城北工业区山西路以东、威海路以北

日照 (略)

山东 (略)

报告表

项 (略) (略) 五莲县城北工业区山西路以东、威海路以北,占地面积3789.91m2,项目代码为2404-*-04-01-*,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项目租赁厂房进行生产,设置生产车间1座,利用PVC树脂生产PVC颗粒料、密封条、磁性材料、PVC硬型材料,购置PVC混料机、双介式造粒生产线、单螺杆造粒生产线、封条挤出机、接角机、磁性材料密炼机粉碎机组、磁条挤出生产线、PVC硬型材挤出生产线、塑料破碎机、冷却水箱、风冷设备等设备,配套建设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投产后,年产PVC颗粒料2000t、密封条500万条、磁性材料2000t、PVC硬型材料500万米。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施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小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

(二)项目采取雨污分流;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循环冷却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及 (略) 三厂进水水质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 (略) 三厂进行深度处理,出水尾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修改单中一级A标准。

(三)项目生产废气主要包括投料、密炼、挤出、焊接等过程产生的废气。PVC颗粒料生产线投料粉尘、破碎机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碱式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密封条生产线挤出、焊接废气、磁性材料生产线密炼、挤出废气、PVC硬型材料生产线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碱式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磁性材料生产线、PVC硬型材料生产线投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项目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1中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有组织VOCs排放浓度和速率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其他行业Ⅱ时段”排放限值,单位产品排放量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规定的限值;有组织HCl排放浓度和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有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速率限值;有组织氯*烯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中氯*烯排放浓度限值,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有组织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中排放要求。

加强项目无组织污染物排放控制,严格落实报告表中废气处理措施,厂界无组织颗粒物、HCl、氯*烯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排放浓度限值,无组织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厂界标准值,无组织VOCs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中规定的浓度限值,厂内无组织NMHC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中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VOCs、颗粒物排放量 (略) 生态环境局五莲县分局《五莲县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的总量控制要求。

(四)合理布置车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运行管理和维护,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五)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危险废物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原料包装袋、废包装材料、废包装桶、废布袋集中收集后外售,不合格产品、下脚料回用于生产;废喷淋塔碱液、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废氢氧化钠内袋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

新建蒸汽锅炉项目

(略) 五莲县城北工业区云南路以东、枣庄路以北

日照 (略)

日照 (略)

报告表

项 (略) (略) 五莲县城北工业区云南路以东、枣庄路以北,日照 (略) 院内。项目代码为2404-*-04-01-*,总投资2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万元,项目拟对冻干工序进行技术改造,将直接真空冻干工艺改为边加热边真空冻干工艺,新建2台2t/h的天然气锅炉及配套的辅助设施、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产能保持不变。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施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小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新增废水主要为软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污水及生活污水,软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污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和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及 (略) 三厂进水水质要求后,其中全盐量执行《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5部分:半岛流域》(DB37/3416.5-2018)表2中标准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 (略) 三厂进行深度处理。

(三)加强项目大气污染防治管理,项目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锅炉废气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有组织颗粒物、SO2、NOx、烟气林格曼黑度排放浓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颗粒物、SO2、NOx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颗粒物、SO2、NOx排放总量 (略) 生态环境局五莲县分局《五莲县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WLZL(2024)016号)的总量控制要求。

(四)合理布置车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运行管理和维护,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五)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要求。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污泥由环卫部门定期抽吸清理外运,用作有机肥堆肥处理。废机油、废油桶、废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3

纤维增强筋生产项目

(略) 五莲县街头镇五莲石材产业园

山 (略)

(略) 环境保 (略)

报告表

项 (略) (略) 五莲县街头镇五莲石材产业园,占地面积2500m2,项目代码为2404-*-04-01-*,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0万元。项目租赁厂房进行生产,设置生产车间1座,建设6条玻璃纤维增强筋生产线,购置纱架、升温固化器、混配设备、多功能浸胶机、牵引机等设备,配套建设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投产后,年产玻璃纤维增强筋6000t。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施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小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

(二)项目采取雨污分流;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循环冷却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由五莲县街头镇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不外排。

(三)项目生产废气主要包括混配、注入、缠绕、预成型、固化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项目有组织VOCs排放浓度和速率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 37/2801.7-2019)中相关排放标准要求。

加强项目无组织污染物排放控制,严格落实报告表中废气处理措施,厂界无组织VOCs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 37/2801.7-2019)中相关浓度要求,无组织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浓度要求;厂内无组织NMHC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中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VOCs、颗粒物排放量 (略) 生态环境局五莲县分局《五莲县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的总量控制要求。

(四)合理布置车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运行管理和维护,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五)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危险废物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下脚料、不合格产品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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