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产教融合高质量发展项目竣工结算审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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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项目概况

新疆应用 (略) 产教融合高质量发展项目竣工结算审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GZ-2024-362-1

项目名称:新疆应用 (略) 产教融合高质量发展项目竣工结算审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疆应用 (略) 产教融合高质量发展项目竣工结算审计项目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对新疆应用 (略) 产教融合高质量发展项目中机电系综合实训楼B区、图书馆、南校区室外配套三标段、东校区设备用房及室外配套工程、化工系大门及围墙、新疆应用 (略) 拆除更新综合教学楼项目-室外配套工程(远翔湖)、新疆应用 (略) 拆除更新综合教学楼项目-室外配套工程(二标段)共7幢建筑物进行竣工结算审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从取得工程资料起45个自然日内出具结算审计报告书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本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是否满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文件是否提供。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驻场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并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土木建筑相关专业);拟派本项目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必须与项目专业相对应)。
供应商应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其他人员的注册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可参与标项1、2投标,但不能兼中兼得。
2、本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
3、请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4、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谈判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5、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有意向参与自治区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lhttp://**)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或访问(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ccgp-http://**)新疆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投标报价?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
7、供应商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供应商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谈判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新疆政府采购网-首页(ccgp-http://**)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8、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应用 (略)

地 址: (略) 北京西路6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 (略)

地 址:新 (略) 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888号绿地中心蓝海大厦23A(24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伟艺、任潇潇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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