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杰雲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江西钨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混凝土原材料供应商采购项目(品目一、二、三)(项目编号:JXJY2024-DY-FG001-3)的公开招标公告

江西 - 赣州 招标公告 202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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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略) 关于 (略) 江西钨 (略) 2024-2025年度混凝土原材料供应商采购项目(品目一、二、三)(项目编号:JXJY2024-DY-FG001-3)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2025年度混凝土原材料供应商采购项目的潜在人应在现场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q.com)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0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JY2024-DY-FG001-3

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混凝土原材料供应商采购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

品目

采购品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预算单价(元)

P.O42.5水泥、水泥运输

1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30.00

矿粉

1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8.25

粉煤灰

1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83.75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法定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且中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供货,签订合同后自*方要求开始供货起一年。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品目一接受联合体投标,品目二、品目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品目一):①P.O42.5水泥供应商:只接受生产厂家参与或生产厂家授权经销商(经销商需提供厂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及厂家授权委托书);②水泥运输必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注:品目一须同时具备以上①和②资格,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其他成员必须满足本项目相应资格要求,联合体必须以P.O42.5水泥供应商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现场或邮箱

方式: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获取(*@*q.com,邮件内容应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需报名的品目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售价:0元。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大余县南安镇新珠村岭子上大余国际商贸城3号楼三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0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大余县南安镇新珠村岭子上大余国际商贸城3号楼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及电子版(U盘)投标文件递交至 (略) (大余县南安镇新珠村岭子上大余国际商贸城3号楼三楼),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2.届时请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代表携带投标文件及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会,签到时间以递交投标文件及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或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方式: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每种货物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投标人可以全部投标,也可以分品目投标,并可以分品目中标,但所投品目必须完整,不可以只投品目中的一部分,否则投标无效。

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付款方法:

品目一:按月度生产计划采购人预付货款至中标人账户,税费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按两票制提供正式增值税专用水泥发票(票面税率为13%,国家政策税率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税率执行)、正式增值税专用运输发票(票面税率为9%,国家政策税率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税率执行)给采购单位,每车供应量以中标人水泥厂地泵过磅单为准。

品目二、品目三:

(1)开始供货之日起第四个月10号前完成第1个月对账手续,中标人提供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税率为13%,国家政策税率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税率执行)给采购单位,采购人据实支付第1个月货款,第五个月支付第2个月货款,以此类推,不计利息。

(2)计价公式:采购单位按当月供货数量×中标单价进行核算。

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中标人付款的条件。

6.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江西钨 (略)

地址: (略) 大余县南安镇财富公馆3-2-202(住改商)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大余县南安镇新珠村岭子上大余国际商贸城3号楼三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女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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