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美术馆
20 (略) “我眼中的新遂宁”摄影作品展项目比选公告
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大力弘扬中华优秀文化,讲好中国故事遂宁篇章,以摄影图片为桥梁展现遂宁发展变迁,,“引客入遂”促进文旅消费,加强公共文化场馆吸引力,我馆决定对20 (略) “我眼中的新遂宁”摄影作品展项目向社会公开比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 (略) “我眼中的新遂宁”摄影作品展项目。
(二)项目地址: (略) 文化馆( (略) (略) 文化中心A区)
(三)项目内容要求
1.摄影作品制作;
2.展览布展、撤展;
3.展览广告制作;
4.作品证书制作。
(四)项目预算:不超过3.6万
(五)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9月25日——2024年9月30日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 (略) 或其他合法组织。
(二)具有广告设计、广告制作的相关资质或经营权限。
(三)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四)近三年以内没有不良实施记录(如违约、重大责任事故等)。
(五)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响应文件内容要求
(一)无不良信用、违法记录和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二)比选申请报名表;
(三)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需盖鲜章);
(四)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需盖鲜章);
(五)20 (略) “我眼中的新遂宁”摄影作品展项目清单报价表;
(六)展厅广告设计方案;
(七)承接相关类似项目的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八)将上述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
四、比选流程
(一)公告媒体: (略) 文化馆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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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参与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4年9月12日至2023年9月19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5点30分。报名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
2.报名地点: (略) 美术干2楼办公室
(三)项目比选
1.比选时间:2024年9月20日(星期五)上午10:00。如有调整,我 (略) 文化馆官网上发布更正公告;
2.比选地点: (略) 文化馆4楼会议室(市文化中心A区)
(四)资料递交:符合资格要求、有意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应在我馆规定的比选时间到达比选现场,当面递交响应文件并进行陈诉。
(五)评审:我馆将组成评审组,对参选单位报送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比选。
(六)中选公示:最终中选结 (略) 文化馆官网上进行公示。
七、参与比选服务供应商注意事项
(一)本次比选严格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在比选过程中禁止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选资格。
(二)无论结果如何,参与比选单位自行承担参选所产生的费用。我馆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该笔费用。
(三)参选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应将响应文件按照要求将资料装订成册,形成一套文件后密封递交。
(四)比选申请人报名表除签字外的其它部分必须是印刷形式,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五)本次比 (略) (或单位)参与比选方为有效。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比选申请人资料,将作无效处理:
1.无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
2.未按规定格式编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3.比选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报名、递交资料和比选陈述;
4.比选出现无效或其他变更情况时,我馆 (略) 文化馆官网通知。
联系电话:0825-*
附件:1.比选申请书
2.承诺书
3.20 (略) “我眼中的新遂宁”摄影作品展项目清单报价表
(略) 美术馆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