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辖内业务技术用房装修改造设计单位采购项目(框架协议)

山西 - 太原 招标公告 2024-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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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辖内业务技术用房装修改造设计单位采购项目(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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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LZX招【2024】0487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辖内业务技术用房装修改造设计单位采购项目(框架协议)

  招标文件

  招标人:中国邮政 (略) (略) 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 (略)

  2024年06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总则

  2. 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3. 评标

  7.中标

  8.合同签订

  9.招标代理服务费

  10.纪律和监督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 评标办法

  1.综合评分法

  2.评标程序

  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

  第五章 技术服务规范书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分册 报价文件

  1. ★投标一览表

  第二分册 商务投标文件

  1. ★投标函

  2. 投标保证金凭证

  3. 投标专用印章授权函(如有)

  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5.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6. 资格审查申请表

  7. 营业执照

  8. ★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9. ★招标公告“2.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承诺

  10. 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截图

  11. 候选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12. 投标人基本信息

  13. 投标人财务状况(如有)

  14. 商务偏离表

  15. 商务规范书点对点应答

  16. 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函

  17. 招标公告 “2.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

  18.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第三分册 技术服务投标文件

  1. 评分索引表

  2. 技术服务偏离表

  3. 技术服务规范书点对点应答

  4. 技术服务建议书

  5. 技术服务规范书中要求提交的其它文件

  6.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第七章 其他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 (略) (略) 分行委托山西 (略) 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辖内业务技术用房装修改造设计单位采购项目(框架协议)(招标编号:ZLZX招【2024】0487号)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1.招标内容、服务期限、服务范围和入围家数:

  1.1招标内容:

  1.2服务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9月底。

  1.3服务范围:中国邮政储 (略) 分行辖内各机构; (略) (略) 、县及乡镇业务、技术用房装修改造。

  1.4入围家数:6家。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1.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5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投标人( (略) 、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2.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4自**日以来至少有一项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300平米及以上装修改造项目设计业绩。 (略) 业绩,以合同为准;若合同为框架合同,需提供合同项下具体承担业务的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上述合同需附首尾页、项目名称设计内容及范围页、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其他有利于证明本业绩为合格业绩的关键页;投标人需对提供的业绩真实性负责并作出单独承诺书,一经发现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有弄虚作假现象,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资格。

  2.5同时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级和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级及以上资质。

  2.6服务本项目团队各专业设计人员齐全,具有相应从业资质,团队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以相关资质证书和近半年的社保缴纳证明为准); (略) 内有固定的办公场地(自有场地以所有权证为准,租赁场地以租赁合同为准)和为服务本项目配套的车辆及勘察、设计、出图等相关工作的设备(列表说明)。

  2.7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4.1获取时间:**日18:00至**日18:00;

  4.2获取方法:通过“旺采网山西交易平台”http://**)”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标段001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日09时00分;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的投标文件,旺采网山西交易平台不予受理。

  5.2递交方法:投标人应使用“旺采网山西交易平台”上传经CA数字证书加密的投标文件。

  5.3递交地址:旺采网山西交易平台http://**)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日09时00分;

  6.2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7.其他公告内容: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 (略) 招标投标协会(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旺采网山西交易平台》上发布。

  (2)招标文件购标时请关注“山西 (略) 微信公众号”,点击招标信息-招标缴费开票,按照提示在平台购买招标文件,并联系项目负责人。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流程:注册旺采网山西交易平台账号→平台审核通过→根据公告要求支付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投标管理在线提交购标申请→购标申请审核通过→下载招标文件。

  (3)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线上招标项目,凡有意参与的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网址:http://**)中“ (略) 场主体库”进行注册,详情 (略) 场主体库注册指南(网址:http://**);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请查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网址:http://**)中“数字证书交叉互认” (网址:http://**)栏目。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 (略) (略) 分行

  地址: (略) 平阳路139号

  联系人:秦女士

  电 话:0351-*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 (略)

  地址: (略) 万柏林区长兴北街1号华润大厦T4楼15层

  联系人:李旭阳、王明明、段振宇、孙远东、郭晓慧

  电话:0351-*、*、*

  电子邮箱:*@*26.com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正文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中国邮政 (略) (略) 分行

  地址: (略) 平阳路139号

  联系人:秦女士

  电 话:0351-*

  1.1.3

  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2

  资金来源

  ■招标人自筹

  □财政资金

  □其他:

  1.3

  招标范围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内容、服务期限、服务范围和入围家数”

  1.4

  标包划分

  ■不划分标包

  □标包招标,【具体标包划分】

  1.5.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1.6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7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本项目已完成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1

  招标文件的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

  第五章 技术服务规范书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 其他

  2.1.3

  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标识及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要求

  1.招标文件中标识“★”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任何不满足实质性条款的投标均将被否决。

  2.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要求: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 / 、最高项数 / ,调整偏差的方法 / 。超出最大范围、最高项数视为实质性偏离,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2.2.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安排详见附件

  2.3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投标预备会安排详见附件

  2.4.1

  投标人提出澄清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方式

  本条增加以下规定: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

  提出澄清问题的方式:通过平台向招标人提出

  3.1

  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必须按照以下顺序编制(本条款十分重要,请遵照办理)

  3.1.1 报价文件,包括:

  (1)★投标一览表原件

  3.1.2 商务投标文件,包括:

  1. ★投标函原件
  2. 投标保证金凭证
  3. 投标专用印章授权函原件(如有)
  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
  5.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 资格审查申请表原件
  7.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 ★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原件
  9. ★招标公告“2.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承诺
  10. 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截图
  11. 候选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原件
  12. 投标人基本信息表原件
  13. 投标人财务状况(如有)
  14. 商务偏离表原件
  15. 商务规范书点对点应答原件
  16. 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函原件
  17. 招标公告“2.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
  18.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3.1.3 技术服务投标文件

  1. 评分索引表
  2. 技术服务偏离表原件
  3. 技术服务规范书点对点应答原件
  4. 技术服务建议书
  5. 技术服务规范书中要求提交的其它文件
  6.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3.2.2

  投标文件应答和编写

  1.投标人对第四章商务规范书逐条进行点对点应答时,应答只能使用“满足”、“不满足”,除此以外的任何应答均视为不满足。若应答“满足”,则不应再附加任何负向说明,否则视为不满足;若应答“不满足”的,须同时在偏离表中体现。应说明不满足的程度或给出具体解释。若点对点应答与商务偏离表不一致,以点对点应答为准。

  2.投标人对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进行点对点应答时,应答只能使用“满足”、“不满足”,除此以外的任何应答均视为不满足。应答“满足”的须明确说明满足程度(介绍性条款除外),并做出详细解释,不得仅有应答而无解释。投标人仅有应答而无解释说明的、投标人的应答与解释不符的,在评标时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评审。若应答“不满足”,投标人应载明不满足的内容并进行解释说明。说明中有“详见”、“参见”的,应载明参见文档中的具体的章节和页码。针对“不满足”条款,须同时在偏离表中体现。若点对点应答与技术服务偏离表不一致,以点对点应答为准。

  招标文件中和技术服务规范书中带“★”内容均为实质性内容,投标人对任何实质性内容应答不满足的、缺失的其投标文件均将被否决。

  3.2.4(A)

  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无需装订。

  注:中标后,如招标人要求中标人对其纸质投标文件数量进行补充,中标人须满足招标人要求。中标人补充的投标文件内容须与投标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保持一致。

  3.2.4(B)

  投标文件盖章要求

  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无电子签名,则由手动签名后的纸质文件进行转换,并使用投标客户端进行CA签章。

  对投标文件中要求处进行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及

  电子签名,并使用投标客户端进行CA签章。

  电子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编写工具》下载网址:旺采网山西交易平台http://**)请投标人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及旺采网山西交易平台http://**)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如遇问题需及时咨询(咨询电话0351-*)

  3.2.4(C)

  投标文件的盖章或者签字

  序号

  文件类型

  签字盖章要求

  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

  须加盖单位公章

  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时须提供)

  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①加盖单位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盖章

  ③委托代理人签字

  3

  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函、投标一览表原件、报价表原件(如有)

  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①加盖单位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盖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4

  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除本表1、2、3之外的其他文件中,有单位名称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落款文件

  以下要求满足其一即可:

  ①加盖单位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盖章

  ③委托代理人签字

  5

  除本表1、2、3、4以外的其他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以下要求满足其一即可:

  ①使用单位公章加盖骑缝章

  ②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③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逐页签字/盖章

  ④委托代理人逐页签字

  特别说明:①使用投标专用章或其他业务章代替公章的,应提供《投标专用印章授权函》原件。《投标专用印章授权函》应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和被授权印章。②由法人签字的,可以是法人亲笔签名或法人有效手签章或法人姓名方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必须是亲笔签名。

  3.3.4

  最高投标限价或者其计算方法

  □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设置最高投标报价(含税):

  营业厅设计费:70元/平方米,办公及其他区域设计费50元/平方米,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3.3.6

  投标报价具体要求

  本条款替换为:

  1.报价要求

  (1)投标一览表和报价表中每项报价的计算过程要求保留原始计算公式及链接(即禁止采用手工计算直接填入数字)。

  (2)含税单价和总价均应保留【2】位小数。若投标人含税单价小数位数多于2位的,从小数位第3位开始不论大小直接抹去,并按照修正后含税单价计算投标总价。

  (3)投标人对本项目做出的投标报价及所有相关应答均应基于对招标文件完全理解的前提下,投标人应答满足的部分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因投标人理解偏差或计算错误导致的报价内容的缺失,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并无偿补足缺失部分以使全部交付内容完整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不接受一次性优惠、特殊优惠及赠送等非折扣报价方式。(未被折算到或无法被折算到报价表单价中的优惠)

  2.报价单位和方式

  (1)报价单位:人民币;

  (2)报价方式:含税价格。

  3.价格要求

  本次招标中,若招标人的需求发生变化,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优惠条件不得改变。

  3.4.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180日历天

  3.5.1

  投标保证金

  ■★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万元整

  □无需递交投标保证金

  3.5.2

  投标保证金形式

  1.投标保证金形式包括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汇票、电汇、支票、汇票等形式,建议各投标人以电汇的方式提交保证金;

  2.以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从投标人存款账户中转出,原则上应优先选用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

  3.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汇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缴纳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太原亲贤北街支行

  户名:山西 (略)

  账号:*7

  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中应当写明保函申请人为“投标人”,受益人为“招标人”,担保项目为“本项目名称”,保函有效期应覆盖投标有效期。保函原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投标文件单独密封递交,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保函彩色扫描件。

  3.5.4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规定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中标人放弃中标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5.中标人未按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

  6.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7.法律法规规定其它损害招标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情形。

  3.6.1

  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人通过投标客户端编制完投标文件后,使用企业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生成加密后的投标文件,在开标时再行解密。(加密、解密必须使用同一CA数字证书)

  3.7.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投标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

  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

  4.1.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4.1.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4.1.4

  投标文件退还

  ■不退还

  £退还

  4.1.5

  投标文件不予接收的情形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2.1

  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的修改或者撤回

  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5.4

  不得开标

  投标人数量少于3个不得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专家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6.3.4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修正原则

  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投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投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如投标人的投标一览表价格与报价表中的含税总价不一致,应按单价汇总金额计算总价金额(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除外),报价表含税总价正确,应以报价表含税总价为准。如报价表含税总价有错误,则视投标人的报价不唯一,该投标将被否决。

  注:1.上述修正规则中的单价均指投标人报价表中报出的含税单价,报价表中同时要求填报折扣率的,上述修正规则中的单价指的是折扣后单价(含税)。

  2.由于对于经过价格修正,导致修正后的价格与投标一览表不一致的,应以修正后的价格计算价格分。

  3.在签订合同阶段,对于经过价格修正,导致修正后的价格与投标一览表不一致的,应以修正后的价格签订合同。

  6.4.1

  投标文件的偏差

  重大偏差:

  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中列出的带“★”的文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内容和签章要求进行提供,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细微偏差:

  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对细微偏差做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的量化标准:

  1.投标人的报价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有偏差的,在评审过程中将对报价内容中的缺漏部分进行核增,对于超出招标文件要求的部分不进行核减。

  2.在签订合同阶段,对于报价内容中超出招标文件要求的部分,招标人将对报价内容和金额同时进行核减;对于缺漏部分投标人应免费补足。

  3.评标委员会有权根据招标人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的相关要求对其评审价格进行核算。

  6.5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其他:

  6.6

  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1.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打分排名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6人。

  7.2.3

  确定中标人的特殊情形

  在签订合同之前,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8.1.1

  履约保证金金额和形式

  本合同不设置履约保函

  9

  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交纳方式和时限

  本条款增加如下规定:

  9.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参考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标准见下表:

  费率

  中标金额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万元以下

  1.5%

  1.5%

  1.0%

  100~500万元

  1.1%

  0.8%

  0.7%

  500~1000万元

  0.8%

  0.45%

  0.55%

  1000~5000万元

  0.5%

  0.25%

  0.35%

  5000万元~1亿元

  0.25%

  0.1%

  0.2%

  1~5亿元

  0.05%

  0.05%

  0.05%

  5~10亿元

  0.035%

  0.035%

  0.035%

  10~50亿元

  0.008%

  0.008%

  0.008%

  50~100亿元

  0.006%

  0.006%

  0.006%

  100亿以上

  0.004%

  0.004%

  0.004%

  例如:某货物招标,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人民币,则招标代理服务费计算方式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1.1%=4.4万元

  (1000-500)×0.8%=4万元

  (5000-1000)×0.5%=20万元

  (6000-5000)×0.25%=2.5万元

  合计收费=(1.5+4.4+4+20+2.5)=32.4(万元)

  9.2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

  9.3 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采用“费率折扣服务费”的形式,按照上表计算结果的68%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为:10000.00元/家,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9.4缴纳期限及周期:招标代理服务费应于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4日内汇款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汇款账户信息如下:

  单 位:山西 (略)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太原亲贤北街支行

  账 号:*7

  1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放弃中标或拒不签订采购合同的、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有权在3年内禁止投标人参加招标人所有项目。

  11.2

  其他

  (1)拟入围6家设计单位, (略) 三个片区的营运用房设计工作。其中太原、大同、朔州、忻州为北部片区入围排名第1和第4名两家设计单位;阳泉、晋中、长治、晋城为中部片区,入围第2和第5名两家设计单位;省分行机关及直属单位、吕梁、临汾、运城为南部片区,入围第3和第6名两家设计单位。且中部片区为北部片区候补单位;南部片区为中部片区候补单位;北部片区为南部片区候补单位。 (略) 分行可根据实际项目片区项目数量、任务集中程度和二级分行对设计服务的反馈情况及项目完成时限、完成质量对项目分配进行动态调整。

  (2)动态调整规则为:(1)因设计单位原因造成设计内容缺项漏项、产生重大设计变更(变更金额为施工合同总金额的5%),每发生一次,*方除赔偿*方损失外,本片区内后续5个项目交由候补单位完成;(2)因设计单位原因,项目设计超时限7个日历天以上,每发生一次本片区内后续3个项目交由替补单位完成;(3)因设计单位原因,在图纸会审、项目验收过程中发现明显的不符合设计常识的错误和问题,*方每确认一次本片区内后续2个项目交由替补单位完成。(4)在设计服务过程中,*方辖内二级分行对设计单位书面反馈服务不到位,每发生一次本片区内后续1个项目交由替补单位完成。

  1. 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标包划分

  本项目标包划分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招标方式

  1.5.1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2公开招标,是指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投标。

  1.5.3邀请招标,是指以投标邀请函的方式邀请三家(含)以上特定的供应商投标。

  1.6招标组织形式

  本项目由招标人自行组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用代理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组织形式、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资格审查

  1.7.1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2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资格条件已经在招标文件发出前的“资格预审文件”中做出规定。

  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采用资格后审的,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8投标费用

  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和参与投标有关的费用。

  1.9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当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 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招标文件一般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

  第五章 技术服务规范书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 其他

  招标人另有规定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2招标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应当一致。第一章“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函”与招标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第一章“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函”为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2.1.3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以显著的方式标明实质性要求、条件以及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的提示;对于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规定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最高项数和调整偏差的方法。显著标识方式和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踏勘现场

  2.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2.2.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2.2.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2.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现场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2.3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2.4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4.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必要澄清的问题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4.2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如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2.4.3投标人收到澄清或者修改后,应当在招标人发出澄清和修改后24小时内,通过平台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或者修改。

  2.4.4所有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平台最后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2.5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平台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编制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投标文件的编制

  3.2.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3.2.2投标人应当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投标文件应答和编写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3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当使用中文。投标人递交的证明文件和文献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当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译本为准。

  3.2.4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报价

  3.3.1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

  3.3.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3.3投标货币:人民币。

  3.3.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最高投标限价或者其计算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5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任何低于成本报价的不正当竞争方式。

  3.3.6投标报价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投标有效期

  3.4.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投标有效期的具体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者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3.4.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5投标保证金

  3.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2招标人可以规定投标保证金是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等方式递交,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5.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中标人放弃中标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5)中标人未按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

  (6)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7)法律法规规定其它损害招标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情形。

  3.5.5未递交投标保证金或者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有瑕疵的投标将被否决。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6.2若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邀请投标人递交备选方案,则投标人除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基本方案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外,可以附加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6.3备选投标方案应当说明其对基本方案的改进意见和带来的效益,并附必要的图纸、设计计算、技术要求及其他有关资料,在封面上应当注明“备选投标方案”字样。

  3.6.4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式样、密封和标记

  3.7.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3未按本章第3.7.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1.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1.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2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

  4.2.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应当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递交。

  4.2.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2.4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否则招标人有权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开标程序

  投标截止时间前:

  (1)招标代理项目经理、投标人、监标人应提前10分钟登*平台并进入网上开标大厅,确认“投标人开标须知”并进行签到。

  投标截止时间到:

  (1)招标代理项目经理宣布开标时间到,确认投标人已进入开标大厅,完成签到。

  (2) 招标代理项目经理点击“开标”,确认开标。

  (3) 招标代理项目经理点击“解密”,开始解密倒计时,解密时长60分钟。

  (4) 投标人使用CA在线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人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电子开标过程出现故障时(因系统原因导致全部投标人无法解密或开标不能顺利进行),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5) 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或解密时间截止后,招标项目经理下发开标一览表,投标人输入CA密码进行签名确认。在签名时间内未予确认开标一览表的,视为已签名。投标人如有异议,请通过平台当场提出。

  (6) 开标结束。

  5.3异议

  5.3.1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5.4不得开标

  投标人数量少于3个或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人数的,招标人不得开标,应当重新招标。

  1. 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6.1.2评标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6.1.3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

  6.2评标原则

  6.2.1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2.2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6.3投标文件的评审

  6.3.1评标委员会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初步评审部分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6.3.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2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3)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章;

  (4)允许联合体投标的,投标联合体没有递交共同投标协议;

  (5)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6)同一投标人递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8)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9)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10)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

  (1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1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13)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14)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15)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6)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6.3.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收到低于成本价投标的书面质疑材料、发现投标人的综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认为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书面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6.3.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对其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6.3.5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部分规定的评审因素和量化标准对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进行评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6.3.6评分分值计算原则上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6.4投标文件的澄清

  6.4.1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等的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进行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做出不利于该投标人的评审,量化标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另有要求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4.2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平台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6.4.3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可以通过平台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4.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递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6.5评标方法

  6.5.1招标文件中详细载明下述评标方法之一作为本项目评标所采用的评标方法。评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5.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全部实质性要求,并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但是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投标文件应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

  6.5.3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

  6.6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具体推荐原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7评标报告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7.中标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7.1.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7.1.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7.2确定中标人

  7.2.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7.2.2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

  7.2.3排名第一的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或者终止招标。

  7.3中标通知

  7.3.1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投标人应当主动告知招标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7.3.2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自行或者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人。

  8.合同签订

  8.1履约保证金

  8.1.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和形式向招标人递交履约保证金。

  8.1.2中标人不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2合同签订

  8.2.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8.2.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9.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金额、交纳方式和时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纪律和监督

  10.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0.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10.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10.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10.5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就招标文件、开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

  1.综合评分法

  1.1初步评审

  初步评审包括符合性审查和资格审查:

  (1)符合性审查

  评审因素

  审查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及招标文件 第一章招标公告中“2.投标人资格要求”涉及的资质证书的所有者名称一致

  投标人是否存在串通投标行为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非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不同投标人非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不相同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发现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相互混装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非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无其他联合串通投标行为

  投标人是否有弄虚作假行为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不存在以下弄虚作假行为: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星号“★”条款是否满足

  符合招标文件中星号“★”条款的要求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规定

  其他要求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符合性审查结论(通过/不通过)

  (2)资格审查

  本次资格后审采用合格制,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查。审查标准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

  1.2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1.2条规定的标准,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在初步评审中,有一项评审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其中商务部分占20分,服务部分占35分,价格部分占45分。

  商务部分(满分15分):具体评审内容详见附件《商务、服务评分表》。

  服务部分(满分65分):具体评审内容详见附件《商务、服务评分表》。

  价格部分(满分20分):合理低价优先法。

  1.3评审标准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权重比值打分,原则上由综合排名前6名的投标人中标。

  2.评标程序

  2.1初步评审

  2.1.1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1.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2.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2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3)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4)允许联合体投标的,投标联合体没有递交共同投标协议;

  (5)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6)同一投标人递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8)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9)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10)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

  (1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1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13)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14)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15)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6)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收到低于成本价投标的书面质疑材料、发现投标人的综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认为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书面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2.1.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对其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2.2详细评审

  2.2.1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1.2款规定的评审因素和量化标准进行评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2.2.2评分分值计算原则上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3投标文件的澄清

  2.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3.2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递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2.3.4评标委员会必要时可以要求投标人递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2.4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2.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4.2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评标结果

  2.5.1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递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分组评审的,应当形成统一、完整的评标报告。

附件:

  类别

  序号

  评审

  项目

  分值(分)

  评分细则

  商务

  部分

  1

  企业实力

  1

  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级

  3

  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资质

  2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21-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横向比较净利润全部为正值得2分。

  2

  业绩获奖

  2

  投标单位设计完成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项目获得国家级设计类奖项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2分, (略) 级奖项的每个得0.5分,最高得1分。

  3.

  类似项目业绩

  12

  **日至今在满足资格条件基础上,每再提供1项国内大型商业银行或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营业网点500平米以上装修项目设计服务业绩得4分,满分得12分。( (略) 业绩,以合同为准;若合同为框架合同,需提供合同项下具体承担业务的证明材料,每提供一个证明材料得2分,每个框架合同最高得6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上述合同需附首尾页、项目名称设计内容及范围页、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其他有利于证明本业绩为合格业绩的关键页;投标人需对提供的业绩真实性负责并作出单独承诺书,一经发现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有弄虚作假现象,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资格。)

  服务部分

  1

  服务机构设置、岗位职责及人员配备

  6

  1. (略) 内办公场地在300平米-500平米(不含),且大楼为办公写字楼用途(自有场地以所有权证为准,租赁场地以租赁合同和近一年缴纳租金的发票为准)得1分, (略) 内办公场地在500平米(含)以上,且大楼为办公写字楼用途(自有场地以所有权证为准,租赁场地以租赁合同和近一年缴纳租金的发票为准)得2分,最高得2分。

  2.项目团队负责人主持设计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项目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 (略) 级奖项的每个得0.5分,最高得1.5分。

  3.除项目负责人外,满足项目成员5人的基础上(以相关资质证书和近半年的社保缴纳证明为准),每增加一个人加0.5分,最高加1分。

  2

  服务质量、进度、保密等保证措施

  7

  1.每个设计出图日期能缩减1天可得0.5分,最高得2分。

  2.通过PPT文本说明,以往相关业绩文字说明及效果图和完成实景图及根据我行相关特点编写的服务方案进行打分。要求方案合理可行、以往业绩说明合理,效果图与实景图差别较小。

  (1)服务质量、进度压降措施、保密等各种措施完善、具体、全面、进度科学合理,可操作性行强,得(4-5)分;

  (2)服务质量、进度压降措施、保密等各种措施较为完善、较为全面、可操作性行强,得(2-4)分;

  (3)服务质量、进度压降措施、保密措施不完善、不全面、可操作性不强,得(1)分。

  (4)无服务质量、进度压降措施和保密服务方案的,但有个缺项,均得0分。

  3

  服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5

  要求对设计工作整个流程中的重点和难点和解决措施进行说明,并对项目投资估算和设计变更控制措施进行着重说明。

  1.设计服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科学合理,问题解决措施合理有效,得(4-5)分; 2.设计服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较为科学合理,问题解决措施较为合理有效,得(2-3)分; 3.设计服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不科学合理,问题解决措施不合理有效,得(1)分。 4.缺项得0分。

  4

  设计问题解决措施及时效性

  10

  对老旧房屋改造、消防安防要求、投资估算控制等特殊项目可能产生的各种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并明确如何提升解决问题的时效性: 1.设计问题解决措施合理,时效性强,得(6-10)分; 2.设计问题解决措施较合理,时效性较强,得(3-5)分; 3.设计问题解决措施一般,时效性一般,得(1-3)分。 4.缺项得0分。

  5

  增值服务

  7

  1.根据服务内容及设计难点提出相应的在服务内容、工作质量、专业咨询、额外设计服务、时限压缩、问题难点解决等方面提出增值服务内容: (1)增值服务内容丰富,优惠条件好,得(4-5)分; (2)增值服务内容较丰富,优惠条件较好,得(2-3)分; (3)增值服务内容较一般,优惠条件一般,得(1)分。

  (4)缺项得0分。

  2.根据*方需求可提供设计效果3D建模,全方位展示设计成果,对重点、复杂区域管线排布可进行BIM设计:

  (1)3D建模设计方案和重点、复杂区域管线排布BIM设计方案科学、可行,具有时效性,并保证每个项目在规定时间(5天)内出具3D建模方案,对*方要求的区域进行BIM设计得(2)分;

  (2)3D建模设计方案和重点、复杂区域管线排布BIM设计方案可行性一般,但能承诺每个项目在规定时间(5天)内出具3D建模方案,对*方要求的区域进行BIM设计得(1)分;

  (3)缺项得0分。

  价格

  部分

  1

  报价

  45

  合理低价优先法,价格分=(P基准/P)×A,A为价格权重分;P基准为“所有有效报价的最低者”和“所有有效报价的平均值*0.9”之间数值较高者;P为投标人有效报价;价格分最高得满分。(报价权重:营业厅每平方米报价权重为50%,办公及其他区域每平方米报价权重为50%。)

  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

  PSBC〔2023〕ZH11027

   (略) 分行辖内业务技术用房装修改造项目设计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方(全称):中国邮政 (略) (略) 分行

  住所(地址): (略) 小店区平阳南路139号晋润国际A座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肖子政

  *方(全称):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方委托 (略) 分行辖内业务技术用房装修改造工程项目提供[设计]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1 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

  1.1.1 服务 (略) 分行辖内业务技术用房装修改造工程所需要的全部设计图纸及相关服务。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附件3。

  1.1.2 服务标准详见附件2、附件3。

  1.1.3 服务成果:本合同及附件2、附件3中所列的各项交付成果。

  1.1.4 服务项目、内容及标准的变动必须由**双方以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进行书面确认。

  1.1.5本合同主要针对中国邮政储 (略) (略) 各类营业用房及营运用房装修改造工程项目的设计服务,服务范围为中国邮政储 (略) 分行辖内各机构, (略) (略) 、县及乡镇。

  1.1.6 设计范围:建筑室内外装饰装修及相关配套的建筑、结构(包括老旧房屋结构检测和结构加固)、给排水、暖通、空调、建筑电气、消防改造、弱电系统、银行安防等。

  1.1.7设计工作主要包含现场勘察(如老旧房屋需提供建筑结构检测)、平面方案设计、项目估算编制及效果图设计和主材列表、施工图设计、配合进行施工图外审、项目评审、设计交底、设计变更、项目验收等设计现场服务工作。

  1.1.8服务成果:本合同及附件2、附件3中所列的各项交付成果。服务项目、内容及标准的变动必须由**双方以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进行书面确认。

  1.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9月底。

  1.3 服务人员要求:*方服务人员是指受*方指派从事本合同项下服务具体工作的*方相关人员。*方服务人员配置方案、服务人员种类、数量及团队的主要服务人员名单见本合同附件2、合同附件3,如*方服务人员变动,需事先经*方书面同意。当*方认为*方服务人员不能满足本合同规定的服务要求时,*方有权要求*方更换和调整,*方接到*方的书面要求后应及时予以更换和调整。*方擅自更换服务人员或核心服务人员离职等造成*方损失的,由*方赔偿由此给*方造成的一切可预见实际损失。

  1.4 服务考核:*方对*方的服务按[年度]实施考核,服务费用与考核得分直接挂钩。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详见附件2和附件4。

  1.5*方应向*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1

  项目立项报告文件

  1

  方案开始前三天

  2

  设计任务书

  1

  方案开始前三天

  见附件4

  3

  项目建筑设计全套图纸

  1

  方案开始前三天

  *方如确实无法提供原建筑图纸,*方应自行对建筑物情况进行复核

  1.6*方应向*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1

  平面方案

  8

  现场勘察之日起5天内

  2

  项目估算编制及效果图设计和主材列表

  8

  平面方案经*方确认后5天内

  3

  施工图设计文件纸质版及电子版

  8

  接到*方施工图设计通知后10天内

  施工图纸质版需提供蓝图

  注:经**双方协商可根据具体项目的大小对*方提交资料及文件的日期进行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限不得超过上述表格中规定的50%。

  第二条 价格与支付

  2.1 本项目设计费按照每平米单价计算,全工作内容设计费(含税)的计算为每平米设计单价乘以项目装修改造面积,区分营业厅和办公区域分别报价,营业厅每平方米设计费 元(含税),办公及其他区域每平方米设计费 元(含税)。立项前方案设计(包括现场勘察、平面方案设计、项目估算编制及效果图和主材列表编制工作)如未能立项将属于免费服务;装修改造面积在900平米以下设计费据实结算;面积大于等于900平米且小于3000平米,设计费总额按70%计算支付;大于等于3000平米,则设计费总额按50%计算支付。价格清单详见合同附件1。

  2.2 本合同项下服务费已包括*方就*方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报酬、所需的全部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2.1 *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方服务人员招聘、培训、现场管理、差旅费、税费等所有费用。

  2.2.2 *方就*方向*方提供服务而应支付的其他全部费用和税费。

  2.3 **双方各自承担根据现行税法规定的与合同执行有关的税费。

  2.4 除另有约定外,*方无需就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向*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等)。

  2.5 服务费用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2.5.1 首付款

  完成项目全套施工图并送达*方后且收到*方提供的如下单据并审核无误后20个工作日内,*方向*方支付服务费用的50%。

  (1)经*方签署确认的付款申请书,正本一份。

  (2)经*方签署确认的结算确认书,正本一份。

  (3)*方提交的相应金额、以*方为抬头、以*方为销货单位、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并经*方审核无误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增值税发票或其他合法有效凭证)。

  2.5.2 验收付款

  项目完工并通过验收,提交合同约定所有相关交付物,服务成果经*方验收通过,且收到*方提供的如下单据并审核无误后20个工作日内,*方向*方支付服费用的50%。

  (1)经*方签署确认的付款申请书,正本一份。

  (2)经*方签署确认的服务成果最终验收证书,原件一份。

  (3)*方提交的以*方为抬头、以*方为销货单位、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并经*方审核无误的相应金额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增值税发票或其他合法有效扣税凭证)。

  2.6 根据附件2和附件4,如*方对*方的[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情形,*方有权调整本周期服务费的结算金额。*方实际应支付服务费以考核结果为准。

  2.7 *方承诺其开具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形式与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完整、准确,*方不开具或开具不合格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方开具合格增值税扣税凭证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2.8 *方应在接到*方开票要求后开具增值税扣税凭证,并须在开具增值税扣税凭证之日起20天内将增值税扣税凭证送达至*方,*方签收增值税扣税凭证的日期为增值税扣税凭证的送达日期。*方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合格的,应在接到*方要求后的20天内重新开具合格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并送达至*方,*方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因*方未及时提供发票而导致*方增值税进项税无法及时抵扣,相应损失由*方承担,并在付款金额中扣除。

  2.9 *方以电汇方式支付服务费到*方的如下银行账户。

  **双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

  *方付款由辖内项目所在二级分行完成,具体开票信息为项目所在二级分行,由二级分行提供。具体服务片区为 。

  *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银行地址:

  户名:

  账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电话:

  纳税人类型:

  *方账户如有变动,须提前30天向*方提交书面证明,否则*方不承担由*方账户变动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

  2.10 根据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如果*方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和/或支付违约金,*方有权从任何未支付款项或从履约保函中扣除相应金额,不足部分*方应继续予以赔偿。

  第三条 履约保证

  本合同选择 3.1 条列明的方式进行履约保证。

  3.1 本合同不设履约保证。

  3.2 履约保证金。本合同签订后 天内,*方将履约保证金汇入*方指定账户,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即:人民币 元整(¥ )。

  3.2.1 若*方未按约定及时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经催告后仍不缴纳的,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3.2.2 *方应于[质保期到期后/合同有效期到期后/交付成果验收通过后] 天内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书。

  3.2.3 如经*方核实,*方在履约过程中未发生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行为,*方应于*方提交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书后 日内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至*方指定账户。

  3.2.4 如经*方核实,*方在履约过程中发生了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行为,*方应根据合同相关条款约定予以扣除,并于扣除金额核算完成后 日内通知*方扣除情况。*方应于收到*方通知后 天内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书,*方应于*方提交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书后 日内退还扣减后的履约保证金(无息)至*方指定账户。

  3.3 履约保函。本合同签订后 天内,*方向*方提供一份由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该保函以*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即:人民币 元整(¥ )。

  第四条 *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方有权接受*方提供的服务,该服务应满足*方的要求。

  4.2 *方有权制订监督考核制度,监督检查*方的服务,按[年度]分别对*方服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评定。如因*方管理不善,造成*方经济损失,*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方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并终止本合同。

  4.3 *方有权审阅*方拟定的服务制度和提出的服务计划、服务报告等相关文件。

  4.4 *方有权监管*方提供的各项服务,*方有权无须通知*方,对*方派驻*方工作人员及工作场地进行突击性检查,以确保*方服务过程符合*方的要求。

  4.5 *方有权对*方服务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指导,并提出意见。

  4.6 *方有权对各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差错要求整改及赔偿;*方有权要求*方提出整改措施并执行,包括但不限于要求*方更换相关服务人员。

  4.7 *方应真实、详尽、及时地向*方陈述开展服务所必需的信息;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档案、文件及其它资料,*方应在服务期届满时将原件、复印件全部退回。

  4.8 *方可根据*方辖内二级分行对设计服务的反馈情况及项目完成时限、完成质量对项目分配进行动态调整。动态调整规则为:(1)因设计单位原因造成设计内容缺项漏项、产生重大设计变更(变更金额为施工合同的5%),每发生一次,*方除赔偿*方损失外,本片区内后续5个项目交由候补单位完成;(2)因设计单位原因,项目设计超时限7个日历天以上,每发生一次本片区内后续3个项目交由替补单位完成;(3)因设计单位原因,在图纸会审、项目验收过程中发现明显的不符合设计常识的错误和问题,*方每确认一次本片区内后续2个项目交由替补单位完成。(4)在设计服务过程中,*方辖内二级分行对设计单位书面反馈服务不到位,每发生一次本片区内后续1个项目交由替补单位完成。

  4.9 *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方的工作,对*方提出的服务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4.10 *方负责协调*方各相关部门配合*方开展工作,提供业务、技术咨询支持。

  4.11 *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督促*方二级分行向*方结算服务费用。

  第五条 *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方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用。设计方案应得到*方认可。本合同不设分包条款,*方未经*方同意不得将中标的项目以任何形式进行分包。否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方承担由此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若部分专业图纸要求经原建筑设计单位或与原建筑设计单位同等及以上资质单位的认可时,*方应负责全面的送审工作(包括承担相应费用)。

  5.2 *方有权要求*方提供与*方承接的服务事项相关的业务管理规定和标准。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约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方有权就合同开展的相关事项与*方进行沟通。

  5.3 在本合同签订时及履行过程中,*方应持续具备履行本合同项下服务的全部主体资格、业务资质。否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方违约责任。

  5.4 *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或交由第三方代理,不得将任何主要或非主要服务事项分包,不得转包。

  5.5 *方应保证提供的服务或相关货物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金融或相关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方规定的资质条件和相关要求。*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合同义务,且不得存在违反劳动法、环保标准、安全标准和财务数据作假等行为,因违反上述规定给*方造成损失的由*方负责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方依法承担。

  5.6 *方须确保向*方提供的所有信息真实、合法。

  5.7 *方必须及时向*方汇报工作进展,听取*方的意见或建议。*方应定期通报服务活动的有关事项,及时通报服务活动突发性事件。

  5.8 *方应对*方移交的工作设备和资料建立清单,负责日常设备和资料使用和妥善保管。*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方要求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方按合同约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相关验收。*方在设计时使用尚未广泛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及时通知*方,在征得*方同意后方可设计。

  5.9 *方保证向*方提供的所有文件、技术资料是清晰、准确、完整。*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计产品(包括平面图、施工图、效果图等)是*方或其合作体设计、制作的,其质量、性能符合国家、省、市、县的有关规范规程及*方的要求,并且不存在设计、工艺及材料缺陷。*方应妥善保管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形式的工作记录,并在服务结束前向*方移交。

  5.10 设计过程中*方要求*方人员一同前往外地考察,*方应予以配合。*方根据承接的服务事项和*方确定的工作标准加强对服务人员工作质量考核。

  5.11 *方应当根据委托事项的要求,适时派驻人员现场协助处理。在施工服务阶段,*方指定一名项目主要设计人员负责与施工现场保持密切联系,专人、专项及时解决问题,参加必要的工地现场问题解决会议及各阶段的验收,对现场施工单位或*方提出的有关设计方面的问题和要求,*方应尽快给予答复。

  5.12 *方不得将在本合同受托事项下获得或形成的有利于*方的信息或资源用于其他客户服务事项中,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损害*方利益。*方应保护*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方造成经济损失,*方有权向*方索赔。

  5.13平面布局阶段:*方须在接到*方的设计任务后,按照*方的设计要求及时限要求完成设计场所的现场勘查设计和平面布局方案设计并提交*方审查。

  5.14初步设计阶段:*方提交的平面布局方案经建设单位审查通过后,按照建设单位的设计要求完成图纸初步设计、效果图设计(不超7张,其中:项目外立面、网点鸟瞰图、贵宾服务区、营业大厅各1张,为必出项;有视频会议室的出具1张会议室效果图;剩余2张为可选项,建设单位与*方沟通是否需要出具或出具的部位),并编制工程估算书一并提交建设单位上报*方二级 (略) 分行进行图纸会审。

  5.15 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完成且审核无误后应提交8套施工蓝图。

  5.16施工图审查阶段:施工图设计完成后需配合建设单位完成施工图审查机构及住建等行政部门的审查,并及时修改图纸,如因4原因导致施工图审查阶段周期较长,建设单位有权向设计单位索赔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5.17公安、住建、城管报审:在施工方案确定后,*方应按照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的要求负责提供向公安、住建、城管报审所需的必要图纸。同时,配合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完成向公安、住建、城管报审工作。

  5.18施工阶段:在工程施工单位确定后,设计单位应负责与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并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处理设计变更事项,协助解决设计与施工技术的疑难问题,随时补充必要的节点大样图。

  5.19验收阶段:参加*方及*方建设单位组织的项目验收工作,并总结经验,便于后期设计工作优化。

  5.20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方另收工本费。

  5.21 *方应与服务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向服务人员支付工作报酬、缴纳社保,自行解决与服务人员发生的劳动争议,以及承担因服务人员过错造成的损失等。*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方损失的,应向*方承担赔偿责任。

  5.22 未经*方书面同意,*方不得私下抓取、处理**双方约定业务品种之外的*方任何业务。*方应对*方人员定期进行教育、培训和技能辅导,按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方应接受*方的指导和监督,积极配合*方落实工作安排。

  5.23 *方应接受*方对本项目所安排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与检查,对*方发现的问题或提出的建议及要求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方有责任配合*方内部、外部审计机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提供的服务过程、档案、资料等方面进行检查(具体监督、检查、监控的内容及频次见附件2);*方须遵守*方外包作业管理规定及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制度或规定,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保障客户信息安全。

  5.24 增值服务。根据*方需求可提供设计效果3D建模,全方位展示设计成果,对重点、复杂区域管线排布可进行BIM设计。对我行下属二级分行、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培训每年至少2次。项目开工后,每月至少1次到施工现场对施工质量、施工效果、及建设用材,施工工艺进行现场指导等工作。

  第六条 保密

  6.1 本合同所称涉密信息为**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或为履行合同而从对方(包括该方所属各部门、各控股公司、参股公司、总公司、各级分公司、各分支机构、直属各单位及前述单位的任何关联实体)获取或者知悉的信息或者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以口头、书面或以其他方式反映的商业秘密、工作秘密事项。

  (2)不对公众公开的文件、资料、信息、数据等内容。

  (3)履行合作项目任务而制作含有对方涉密信息的研究分析材料或工作成果等。

  (4)根据一般的商业判断或管理,在某些情况下,双方进行沟通、交流的行为本身等。

  (5)其他有关战略规划、管理方法、商业模式、 (略) 、并购重组、产权交易、财务信息、投融资决策、产购销策略、资源储备、客户信息、招投标事项等经营信息。

  (6)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技术诀窍等技术信息。

  6.2 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任何方式将保密信息和(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披露或透露给任何第三方,且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双方仅可为本合同及具体合同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员工披露涉密资料,同时双方应组织与本合同相关的员工签署安全保密承诺书,保证其员工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并与其员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6.3 双方有义务对涉密资料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方应当建立保密机制、制定保密制度、采取保密措施,对涉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如发生涉密信息泄露或者可能泄露的情形,任何一方应第一时间通知另一方并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出现法律法规及规定不明确的、及本保密义务中未做约定的情形,任何一方应本着谨慎、诚实、勤勉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履行保密义务。

  6.4 双方应就涉密信息资料、数据的交接签订书面清单。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硬盘、图纸、彩样、照片、菲林、光盘)留存保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素材、半成品、成品)。任何一方应当在本合同(或合作)终止后最多10个自然日内将所保管、保存、保有的另一方涉密信息资料、数据全部交还或者按照对方要求的方式销毁,不得私自保留、下载或转移。无法交还或销毁的涉密信息资料数据,任何一方承诺在该涉密信息解密前,不以任何形式对外透露。

  6.5 除取得国家有关部门相关审核批准外,任何一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向中国大*以外(包括境外及港澳台地区)主体或受中国大*以外(包括境外及港澳台地区)主体控制的境内主体提供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信息。

  6.6 上述保密义务并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免除,任何一方将长期持续履行本协议的保密义务,直至涉密信息被合法公开之日止。

  6.7 任何一方如发生违反本保密义务规定的任何情形,将就发生的泄露事件每次承担*万元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知识产权

  7.1 *方保证其对所提供的服务具有完全的合法的权利或已经过必要授权,具有履行本协议项下服务的资格与能力,且未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利。

  7.2 *方保证*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获得、使用该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版权、所有权、他物权等任何第三方固有权利的起诉。

  7.3 *方为本项目应用的技术/服务知识产权,以及*方对其进行二次开发的成果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秘密)归*方所有。

  7.4 若*方使用*方提供的服务而遭到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方应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方获悉侵权指控后应立即通知*方;*方获悉侵权指控并通知*方后,*方应派代表参加诉讼,对*方的应诉进行支持与协助,并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保全费、执行费、差旅费等费用以及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赔偿等责任;*方提供的服务被法律文书认定侵权时,*方应免费提供替代服务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7.5*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向*方提供的资料、数据、文档、代码、商号、商标、标志语、徽标等信息的知识产权仍归*方所有,未经*方书面同意,*方不得将其用于本合同目的以外的用途。

  7.6 本合同关于知识产权的规定不因本合同的到期或终止而失效。

  八条 违约责任

  8.1 *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构成违约。

  8.2 除因不可抗力或经*方书面同意以外,*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方应当按照服务费总额的1%向*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次数累计达到5次时,*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8.3 *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方应负责更正和修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方有权要求*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更正或修改,若*方在规定期限内未更正或修改,或更正和修改后的服务质量仍未达到合同及附件2载明的服务标准的,*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方承担。

  8.4 因*方原因造成事故的,由*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方因此而遭受损失的,*方应当负责赔偿。

  8.5 因*方提供服务过程中的行为导致*方或任何第三方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失的,*方应当负责赔偿。若*方已经赔偿第三方损失的,*方有权向*方追偿。

  8.6 *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服务事项的,*方有权收回委托事项并根据相关规定另行委托,所需费用额度从本合同服务费总额中扣除。

  8.7 *方保证*方在使用*方提供的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所有权、他物权、知识产权等第三方固有权利等的起诉与索赔。若*方因此而遭受损失,则*方应当赔偿*方的一切损失。

  8.8 *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开具、送达增值税扣税凭证的;*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规定开具、提供增值税扣税凭证的;*方提供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无法提供增值税扣税凭证或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丢失的,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1)*方应按*方要求采取重新开具增值税扣税凭证等补救措施,同时,*方有权要求*方支付服务费总额5%的违约金;如*方无法采取重新开具增值税扣税凭证等补救措施或开具增值税扣税凭证与合同要求不符,造成*方发生损失的,*方通知*方后,按“合同不含税价格+*方实际提供增值税可抵扣凭证的增值税税额”进行结算,同时*方有权要求*方支付服务费总额5%的违约金;*方未按*方要求支付违约金的,*方有权终止合同。

  (2)情节严重的,包括不限于出现*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送达增值税扣税凭证次数达3次的、*方违约给*方造成严重损失的、*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情况,*方可终止合同,*方应赔偿*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方在*方终止合同之日起两年内不得 (略) 相同产品或服务等项目的采购活动。

  (3)*方已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方将不予退还。

  8.9 **双方在签订及履约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方造成损失的,*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并依法承担有关的其他责任:

  (1)*方提供的合同标的物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方相关要求的;

  (2)*方故意隐瞒与签订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方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8.10 *方应严格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保证交易的真实性,在签订及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有以下行为:

  (1)签订虚假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的补充协议、续签协议等。

  (2)虚开发票或其他财务凭证、协助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

  (3)进行商业贿赂或类似违法违规的不当行为。

  如*方出现以上任一情形,*方有权追究*方违约责任并采取以下措施:

  (1)视情节解除或部分解除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的补充协议、续签协议等任何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2)将*方纳入*方供应商“黑名单”统一管理,视*方不当行为对*方权益的损害程度,对*方实施不同年限的全面业务禁入措施。

  8.11 *方不得以*方名义开展活动,否则给*方造成的一切不良影响及后果由*方承担,并因赔偿由此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8.12 *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除承担违约责任外,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方还应赔偿由此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所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保全费用等)。

  8.13 *方违反合同约定、违反监管规定,或因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不当行为导致*方遭受其客户或任何第三方的指控或索赔,或给*方造成损失、导致*方承担责任的,由*方赔偿*方因此承担的所有损失,*方有权直接从支付*方的相关费用中扣除相关款项。

  九条 不可抗力

  9.1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双方因战争、火灾、台风、洪水、地震、瘟疫或其他双方共同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则该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对方因之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9.2 遭受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妥善处理,尽量减少损失,同时应及时将不可抗力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在事件发生5日内通知对方,并在7日内提供事件及不能履行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的理由的有效文件,并由事件发生地政府主管部门或公证机构出具证明。双方应立即协商寻找合理办法,并尽一切努力减轻不可抗力的后果。按照事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条 知识产权

  10.1 本合同项下产出的所有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以及*方对服务成果进行二次开发的成果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归*方所有。未经*方书面同意*方不得将服务成果对外披露或使用。*方在该项目中对*方用于本项目中的自有产品享有无限期的无偿使用权。

  10.2 *方应保证*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方提供的服务成果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所有权、人身权、他物权、知识产权等第三方固有权利的起诉。

  10.3 如果*方因使用*方提供的服务成果而受到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方应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并赔偿*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方应在*方通知后指派代表参加诉讼,对*方的应诉进行支持与协助,并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保全费、执行费、差旅费等费用以及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赔偿等责任;服务成果被法律文书认定侵权时,*方应免费为*方提供替代服务成果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10.4 本合同知识产权的相关规定不因本合同的到期或终止而失效。

  十一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1.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2 本合同实施过程中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采取以下第(1)种争议解决方式:

  (1) (略) 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 (略) 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仲裁的官方语言应为中文。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一切仲裁费用(包括仲裁费、律师费、调查费等)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方负担。

  (2)向*方住所地有管辖 (略) 提起诉讼。一切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律师费、保全费等) (略) 另有判决或裁定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11.3 争议解决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二条 通知

  12.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通知、函件等,因本协议进入调解、诉讼、仲裁、执行等程序涉及的各类文书)应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如下地址:

  *方名称:中国邮政 (略)

  地址: 。

  联系人: 电话: 。

  *方名称: 。

  地址: 。

  联系人: 电话: 。

  12.2 *方如需变更送达地址的,应及时将变更后的送达地址通过书面等方式告知我行;修改送达地址未及时告知的,以原地址为准;修改送达地址并告知我行后,以新的送达地址为准。

  12.3 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未告知、受送达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相关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直接送达的,文书留在该地址之日为送达之日;邮寄送达的,文书被退回之日为送达之日。

  12.4 通知以送达日期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较晚的一个日期为准。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3.1 本合同应于**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13.2 本合同全部文本使用中文。*、*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传真和其它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方提供的任何文件资料如果不是中文,应附上中文翻译文本(打印)。中文文本与外文文本不一致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13.3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3.4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5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本合同。任何对合同条件的修改均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变更协议或补充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13.6 本合同中的标题及附件之标题仅为方便而设,并不影响本合同中任何约定的含义和解释。

  13.7 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关系。

  13.8 双方确认本合同全部条款经由**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无论合同上是否存在*方标识、编号、水印、提示等,均不构成*方格式条款。

  13.9 附件列表:

  附件1 价格清单

  附件2 服务规范应答书

  附件3 服务建议书

  附件4 设计任务书

  附件5 结算确认书

  附件6 履约保函(样本)

  附件7 *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签约授权代理人授权书(如有)

  附件8 关于文件真实性和投标产品及服务情况的承诺书

  附件9 保密协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名盖章页,无正文)

  *方声明:*方已向我方提示了相关条款(特别是含有黑体字文字的条款),应我方要求对本合同涉及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民事责任等相关条款的概念、内容及法律效果作了说明,我方已经知悉并理解上述条款。全部条款经由**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不构成格式合同。

  *方:中国邮政 (略)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 (签名)

  *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附件1 价格清单

  附件2 服务规范应答书

  附件3 服务建议书

  附件4:

  设计任务书

  编号:

  XXX:

  工程设计任务委托事项:

  1. 建设单位:
  2. 项目名称:
  3. 项目地点:

  3、项目规模:

  4、委托内容:

  5、工作要求:

  6、*方委托代表及联系方式:

  7、*方委托代表及联系方式:

  请你司尽快按照设计合同约定开展相关工作,保证设计服务质量。

  中国邮政储 (略) (略) 分行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结算确认书(样本)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结算确认书

  按照《**合同》[合同编号:******]的要求,**公司在20**年度提供了**服务,目前已完成**项目的设计及相关服务工作,已达到本合同第**笔付款要求, (略) 第**笔款项。按合同约定付款方式,本次应付合同款**元,根据实际工作量核算,本季度合同实际付款为**元。付款计算如下:

  序号

  设计内容

  每平米单价(元)

  面积

  应付设计费

  备注

  1

  平面方案设计、项目概算编制及效果图设计和主材列表编制

  3

  营业厅

  4

  办公区域

  合计

  特此证明!

  经 办 人:

  审 核 人:

  部门领导:

  附件6 履约保函(样本)

  履约保函

  保函号:

  出具日期:

  致:中国邮政 (略)

  本保函作为贵方与[ ] (“*方”)于[ ]年[ ]月[ ]日就[ ]项目(“项目”)签订的[ ](“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中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事项下的见索即付履约保函。

  本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权地向贵方支付总额[ ]元的的见索即付履约保函,并以此约定如下:

  1.只要贵方确认*方未能履行其根据合同以及双方此后一致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后的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不履行合同义务、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不履行保修期内的保修义务等)(“违约”),无论*方有任何反对意见,本行将在收到贵方关于*方违约说明的书面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并按照该通知中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

  2.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来的税费,不论该等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均不能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

  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他行为,均不能减轻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

  4.本保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应维持至合同规定的服务期满之日。

  谨启

  出 具 保 函 银 行 名 称:(加盖公章)

  签 字 人 姓 名 和 职 务:(姓名印刷体)

  签 字 人 签 名:

  附件7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方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为我方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参加 的项目,以我方的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修改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授权期限: 。

  授权代理人无权转授权。

  * 方: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被授权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后附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第五章 技术服务规范书

   (略) 分行辖内业务技术用房装修改造设计单位采购项目服务规范书

  1.概述

  1.1 本规范书为中国邮政 (略) (略) 分行(以下简称“*方”)辖内业务技术用房装修改造项目设计单位采购编制的服务规范书,供投标人(以下简称“*方”)编写投标文件之用。

  1.2*方应在服务应答偏离表中对本规范书内容按顺序逐条应答。对本规范书所有条款按“满足”或“不满足”应答。在答复中,要求明确满足程度,并做出能够体现服务工作思路的总结性详细解释,不得仅有应答而无解释。

  1.3中国邮政 (略) (略) 分行保留对本文件的解释和修改权。

  2.需求概述

  本项目总体目标是根据总行最新视觉形象标准要求,满足全行运营用房各种使用功能,网点营业厅功能分区明确和客户动线清晰,整体风格统一,体现我行企业文化和利于业务发展的厅堂整体氛围,同时按照国家最新标准,保证设计方案全部符合当前建筑、消防、安防标准,保证我行营业网点正常投入使用。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9月底,设计费用预计242.2万元,具体项目个数与设计费金额根据立项情况实际进行调整。

  3.服务内容

  3.1本次拟选定6家设计单位, (略) 三个片区的营运用房设计工作。其中太原、大同、朔州、忻州为北部片区入围排名第1和第4名两家设计单位;阳泉、晋中、长治、晋城为中部片区,入围第2和第5名两家设计单位;省分行机关及直属单位、吕梁、临汾、运城为南部片区,入围第3和第6名两家设计单位。且中部片区为北部片区候补单位;南部片区为中部片区候补单位;北部片区为南部片区候补单位。 (略) 分行可根据实际项目片区项目数量、任务集中程度和二级分行对设计服务的反馈情况及项目完成时限、完成质量对项目分配进行动态调整。

  3.2本项目服务范围为中国邮政储 (略) 分行辖内各机构, (略) (略) 、县及部分乡镇。

  3.4*方自**日以来至少有一项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300平米及以上装修改造项目设计业绩。 (略) 业绩,以合同为准;若合同为框架合同,需提供合同项下具体承担业务的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上述合同需附首尾页、项目名称设计内容及范围页、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其他有利于证明本业绩为合格业绩的关键页;投标人需对提供的业绩真实性负责并作出单独承诺书,一经发现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有弄虚作假现象,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资格。

  3.5*方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级和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级及以上资质。

  3.6服务本项目团队各专业设计人员齐全,具有相应从业资质,团队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以相关资质证书和近半年的社保缴纳证明为准); (略) 内有固定的办公场地(自有场地以所有权证为准,租赁场地以租赁合同为准)和为服务本项目配套的车辆及勘察、设计、出图等相关工作的设备(列表说明)。

  3.7本项目中工程设计工作主要包含现场勘察(如老旧房屋需提供建筑结构检测)、平面方案设计、项目估算编制及效果图设计和主材列表、施工图设计、配合进行施工图外审、项目评审、设计交底、设计变更、项目验收等设计现场服务工作。

  3.8单一项目设计服务期为整个项目建设周期,其中:平面方案设计不超过5个日历天,估算编制及含效果图设计和主材列表不超过5个日历天,施工图设计不超过10个日历天。经双方协商可根据具体项目的大小对*方提交资料及文件的日期进行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限不得超过合同约定的50%。

  3.9设计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设计文件达到住建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1版)》。

  3.10本次采购设计费报价按照每平米设计费最高价控制,全面设计工作内容的设计费计算方式为每平米设计单价乘以项目装修改造面积,区分营业厅和办公区域分别报价,营业厅每平方米设计费最高控制在70元以内,办公及其他区域每平方米设计费最高控制在50元以内。立项前方案设计(包括现场勘察、平面方案设计、项目估算编制及效果图和主材列表编制工作等)如未能立项将属于免费服务;装修改造面积在900平米以下设计费据实结算;面积大于等于900平米且小于3000平米,设计费总额按70%计算支付;大于等于3000平米,则设计费总额按50%计算支付。

  3.11施工图内容为建筑室内外装饰装修设计及相关配套的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建筑电气、消防工程、弱电系统、银行安防等全套施工图纸。

  3.12采用*方与*方签订设计单价合同,由*方二级分行根据辖内工程项目委托*方完成项目设计工作并支付设计费用。在服务期限内,*方可根据*方辖内二级分行对设计服务的反馈情况及项目完成时限、完成质量对项目分配进行动态调整。动态调整规则为:(1)因设计单位原因造成设计内容缺项漏项、产生重大设计变更(变更金额为施工合同的5%),每发生一次,*方除赔偿*方损失外,同时处罚设计费用的10%作为罚金,本片区内后续5个项目交由片区内其他单位或候补单位完成;(2)因设计单位原因,项目设计超时限7个日历天以上,每发生一次本片区内后续3个项目交由片区内其他单位或替补单位完成;(3)因设计单位原因,在图纸会审、项目验收过程中发现明显的不符合设计常识的错误和问题,*方每确认一次本片区内后续2个项目交由替补单位完成。(4)在设计服务过程中,*方辖内二级分行对设计单位书面反馈服务不到位,每发生一次本片区内后续1个项目交由替补单位完成。

  3.13根据工程设计工作主要包含现场勘察(如老旧房屋需提供建筑结构检测)、平面方案设计、项目概算编制及效果图设计和主材列表、施工图设计、配合进行施工图外审、项目评审、设计交底、设计变更、项目验收等设计现场服务工作提出具体工作重点和难点分析。

  3.14设计单位提供的增值服务,包括根据*方需要提供设计3D建模,全方位展示设计效果,对重点、复杂区域管线排布可进行BIM设计。对我行下属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培训。定期到施工现场对施工质量、施工效果、及建设用材,施工工艺进行现场指导等工作。

  4.项目实施要求

  4.1*方应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独立开展工程设计工作,以保证项目的实施, (略) 内有固定的办公场地和为服务本项目配套的交通工具及勘察、设计、出图等相关工作的设备。符合工程要求。承揽本项目的工程设计业务后未经*方同意不得分包,并严禁转包。

  4.2*方的投标报价应包含完成项目设计工作、提交设计产品等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方服务人员招聘、培训、现场管理、差旅费、税费等所有费用。*方就*方向*方提供服务而应支付的其他全部费用和税费。**双方各自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向其征收的所有与合同执行有关的税费。除另有约定外,*方无需就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向*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等)。

  4.3*方应配备适量的各专业设计人员,各专业设计人员职责分明、具体,配备的设计团队需指定1名项目负责人负责与项目主管单位进行设计工作的对接,项目负责人应固定,未经*方项目主管单位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4.4在施工服务阶段,*方应指定一名项目主要设计人员负责与施工现场保持密切联系,专人、专项及时解决问题,参加项目设计交底、必要的工地现场问题解决会议及各阶段的验收,对现场施工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的有关设计方面的问题和要求,*方尽快给予答复。

  4.5*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计产品(包括平面图、施工图、效果图等、项目估算)是本单位或其合作体设计、制作的,具有知识产权,其质量、性能符合国家、省、市、县的有关规范规程及*方的要求,并且不存在设计、工艺及材料缺陷。

  4.6*方保证向*方提供的所有文件、技术资料是清晰的、正确的、完整的。

  4.7*方保证*方或最终用户在使用该产品或该产品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设计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所有权、他物权等第三方权利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对此提出起诉,*方应负责与之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4.8设计作品如有涉及到外部合作体的,*方应自行按国家政策法规严格理顺与外部合作体的知识产权纠纷,若出现任何问题由*方自行负责。设计过程中如涉及到结构、消防、幕墙等须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出图时,*方应经*方同意后自行负责委 (略) 出具图纸(包括承担相应费用)。

  4.9*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提供中标设计方案及有关图纸,如有违反应赔偿*方的所有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10若部分专业图纸要求经原建筑设计单位或与原建筑设计单位同等及以上资质单位的认可时,*方应负责全面的送审工作(包括承担相应费用)。

  4.11*方需对*方提供的涉及到*方信息的资料进行保密,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提供给第三方,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12产品交付及服务

  4.12.1平面布局阶段:*方须在接到*方的设计任务后,按照*方的设计要求及时限要求完成项目场所的现场勘查测量和平面布局方案设计并提交*方或*方二级分行审查。

  4.12.2初步设计阶段:*方提交的平面布局方案经*方审查通过后,按照*方的设计要求完成图纸初步设计、效果图设计(不超7张,其中:项目外立面、网点鸟瞰图、贵宾服务区、营业大厅各1张,为必出项;有视频会议室的出具1张会议室效果图;剩余2张为可选项,*方与*方沟通是否需要出具或出具的部位),并编制工程概算书一并提交*方或*方二级分行进行图纸会审。

  4.12.3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完成且审核无误后应提交8套施工蓝图。

  4.12.4施工图审查阶段(如需要):施工图设计完成后需配合*方完成施工图审查机构及住建等行政部门的审查,并及时修改图纸,如因*方原因导致施工图审查阶段周期超过合理期限,影响*方后续工作开展,*方有权向*方索赔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4.12.5公安、住建、城管报审:在施工方案确定后,*方应按照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的要求负责提供向公安、住建、城管报审所需的必要图纸。同时,配合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完成向公安、住建、城管报审工作。

  4.12.6施工阶段:在工程施工单位确定后,*方应负责与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并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处理设计变更事项,协助解决设计与施工技术的疑难问题,随时补充必要的节点大样图。

  4.12.7验收阶段:参加*方及*方二级分行作为建设单位组织的项目验收工作,并总结经验,便于后期设计工作优化。

  5.其他

  5.1 (略) 内有办公场地(自有场地以所有权证为准,租赁场地以租赁合同为准)和全套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人员,且岗位明确。其中项目团队应不少于6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土木工程、建筑学、建筑结构等相关专业),其他项目成员5人且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分工明确(具体以相关资质证书和近半年的社保缴纳证明为准)。为服务本项目配套的车辆及勘察、设计、出图等相关工作的设备(列表说明)。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分册 报价文件

  报价文件封面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辖内业务技术用房装修改造设计单位采购项目(框架协议)

  报价文件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编制要求:本文件由法人签字的,可以是法人亲笔签名或法人有效手签章或法人姓名方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必须是亲笔签名。

  1. ★投标一览表

  投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货币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报价内容

  含税投标单价

  大写金额

  (元/平方米)

  小写金额

  (元/平方米)

  服务期限

  1

  营业厅设计费

  2

  办公及其他区域设计费

  注:投标人在商务规范书和技术规范书应答中满足的内容,都应包含在投标单价中,否则视为已包含。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编制要求:提供本文件的原件。本文件由法人签字的,可以是法人亲笔签名或法人有效手签章或法人姓名方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必须是亲笔签名。

  第二分册 商务投标文件

  商务投标文件封面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辖内业务技术用房装修改造设计单位采购项目(框架协议)

  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编制要求:本文件由法人签字的,可以是法人亲笔签名或法人有效手签章或法人姓名方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必须是亲笔签名。

  1. ★投标函

  投 标 函

  致: :(招标人名称)

  根据贵方招标编号为XXXXX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XXX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以下称“我方”)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及电子版一份:

  (1)报价文件

  (2)商务投标文件

  (3)技术服务投标文件

  据此,我方同意如下内容:

        1. 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服务投标总价为(详见投标一览表)。
        2. 我方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所有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3.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有效期日数)日历天。
        4. 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6. 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7. 我方承诺,与贵方聘请的为此项 (略) 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关系,我方不是贵方的附属机构。
        8. 我方承诺在评标过程中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的符合相关规定的澄清文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9. 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
        10. 我方承诺不向第三方透露与招标相关的所有信息。
        11. 我方承诺:不存在以下弄虚作假行为: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1.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信函请寄:

  联系人: 电子邮件:

  地 址: 电 话:

  邮 编: 传 真: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编制要求:提供本文件的原件。本文件由法人签字的,可以是法人亲笔签名或法人有效手签章或法人姓名方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必须是亲笔签名。

  1. 投标保证金凭证

  注:1.如投标人以保函形式提供投标保证金的,保函原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投标文件单独密封递交,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保函彩色扫描件。

  2.如投标人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应提供转账凭证复印件。

  1. 投标专用印章授权函(如有)

  投标专用印章授权函

  中国邮政 (略) (略) 分行:

  我单位特授权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XXX采购项目的资格审查、投标活动中使用“ (被授权印章名称)”, (被授权印章名称)与我公司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使用“ (被授权印章名称)”所引起的法律后果由我单位承担。

  特此证明。

  投标人被授权印章: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编制要求:使用投标专用章或其他业务章代替单位公章进行盖章的,应提供本文件原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XX公司[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编制要求:提供本文件的原件,身份证为复印件。

  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XX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系 【XX公司[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委托【XX [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XXX采购项目】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本授权书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委托期限: 【】个日历天 。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手机):

  日期: 年 月 日

  

  编制要求:委托代理人的,提供本文件的原件,身份证为复印件。本文件由法人签字的,可以是法人亲笔签名或法人有效手签章或法人姓名方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必须是亲笔签名。

  1. 资格审查申请表

  审核标准

  应答

  明确表达是否能够满足资格条件

  证明材料索引

  2.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示例:满足/不满足

  示例:证明资料详见投标文件第XX页“营业执照”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示例:满足/不满足

  示例:证明资料详见投标文件第XX页“XX”

  2.1.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示例:满足/不满足

  示例:证明资料详见投标文件第XX页“XX”

  2.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示例:满足/不满足

  示例:证明资料详见投标文件第XX页“XX”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示例:联合体/非联合体

  示例: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证明资料详见投标文件第XX页“联合体协议书”;如投标人非联合体,填写"无"

  2.1.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示例:代理商/非代理商

  示例:证明资料详见响应文件第XX页“XX承诺函/说明函”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5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投标人( (略) 、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2.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示例:满足/不满足

  示例:证明资料详见投标文件第XX页“XX”

  2.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示例:满足/不满足

  示例:证明资料详见投标文件第XX页“XX”

  2.4自**日以来至少有一项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300平米及以上装修改造项目设计业绩。 (略) 业绩,以合同为准;若合同为框架合同,需提供合同项下具体承担业务的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上述合同需附首尾页、项目名称设计内容及范围页、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其他有利于证明本业绩为合格业绩的关键页;投标人需对提供的业绩真实性负责并作出单独承诺书,一经发现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有弄虚作假现象,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资格。

  示例:满足/不满足

  示例:证明资料详见投标文件第XX页“XX”

  2.5同时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级和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级及以上资质。

  示例:满足/不满足

  示例:证明资料详见投标文件第XX页“XX”

  2.6服务本项目团队各专业设计人员齐全,具有相应从业资质,团队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以相关资质证书和近半年的社保缴纳证明为准); (略) 内有固定的办公场地(自有场地以所有权证为准,租赁场地以租赁合同为准)和为服务本项目配套的车辆及勘察、设计、出图等相关工作的设备(列表说明)。

  示例:满足/不满足

  示例:证明资料详见投标文件第XX页“XX”

  2.7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示例:满足/不满足

  示例:证明资料详见投标文件第XX页“XX”

  1. 营业执照

  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三证合一不用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及本企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基础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公告信息”的查询截图。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请在事业单位在线-查询专栏(网址http://**)进行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

  1. ★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致:中国邮政 (略) (略) 分行:

  我方参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XXX采购项目的投标,根据法律法规维护投标公正性的相关规定,特就本单位控股、高级管理人员信息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如下,并承担申报不实的责任。

  申报人名称

  【XX公司[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 名

  【XX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

  【XX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

  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

  【XX公司/XX[自然人],出资比例XX%, [投标人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

  非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

  【XX公司/XX[自然人],出资比例XX%,[投标人非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应从出资比例由高到低进行填写]】

  高级管理人员信息

  【XX职务:XX[姓名]、xxxxxx[身份证号码],[从职位由高到低进行填写]】

  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XX公司[管理单位全称]】

  被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XX公司[被管理单位全称,应列明所有被管理单位]】

  备注: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编制要求:

  1. 控股股东/投资人是指出资比例在50%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含单位或者个人)。
  2. (略) 的董事、监事、总经理、 (略)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示的其他主要人员。
  3. 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管理关系单位是指投标人的上级单位,被管理关系单位是指投标人的下级单位。

  4.如未有相关情况,请在相应栏填写“无”。

  5.本文件由法人签字的,可以是法人亲笔签名或法人有效手签章或法人姓名方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必须是亲笔签名。

  1. ★招标公告“2.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承诺

  [第一章资格条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承诺函的,在此处给出承诺函格式,以下为通用资格条件要求的承诺内容,若2.3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中也要求投标人提供针对某一事项承诺的,应当在本承诺中补充相关内容]

  致:中国邮政 (略) (略) 分行

  (投标人全称)承诺:

  1、我公司具备开具符合法律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并承诺,如在本项目中中标,能够为本项目向(招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我公司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及其配套服务均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

  我公司保证我方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全部内容均是真实有效的。

  若能够中标,我方将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相关义务,保证提供的服务、所有货物及其配套服务均质量合格,且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人要求。

  因我公司违反本条承诺造成的损失 (略) 依法承担。

  3、我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况: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投标人( (略) 、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4、我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况:

  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如投标人因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针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部分进行承诺的,须提供解释说明原件并附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作为依据。2.本文件由法人签字的,可以是法人亲笔签名或法人有效手签章或法人姓名方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必须是亲笔签名。

  1. 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截图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内容的网站截图(若网站查询与相关承诺有冲突,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1、“信用中国”(http://**.cn)近三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名单截图;

  2、“信用中国”(http://**.cn)近三年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截图;

  3、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近三年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近三年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截图。

  1. 候选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候选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作为采购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采购项目的候选供应商,我方郑重承诺:

  一、不向采购方或采购方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采购项目评审专家等赠送或提供任何形式的财物、好处,包括但不限于:赠送任何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提供无偿服务,报销应由采购方及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为采购方工作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方便。

  二、不单人约见采购方工作人员或到采购方工作人员非办公场所商谈业务。

  三、不向采购方工作人员电话询问评审情况或施加任何影响;不通过任何单位或个人向采购方工作人员打招呼,施加压力。

  四、不诋毁采购方、其他候选供应商的名誉,不传播与采购工作有关的言论与信息。

  五、积极配合采购方调查、检查等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客观信息。

  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采购方有权视情节取消我方候选供应商资格、宣布中标、成交或谈判结果无效、终止合同执行,或禁止再次参加采购方组织的采购活动等。

  候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候选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编制要求:本文件由法人签字的,可以是法人亲笔签名或法人有效手签章或法人姓名方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必须是亲笔签名。

  1. 投标人基本信息

  附表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信息项目

  内 容

  备 注

  企业名称

  法定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E-MAIL

  传 真

  联系人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略) 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注册资金(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

  公司主页网址

  国税登记号

  地税登记号

  纳税人身份

  □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且是营业税纳税人 □小额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且是营业税纳税人

  □营业税纳税人

  正确选项前涂黑:■

  纳税人识别号

  提供业务类型

  票据名称

  票据类型

  是否为增值税抵扣凭证

  可抵扣增值税率或征收率

  类型1

  类型2

  类型3

  说明:

  1、票据名称填写范围: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和通用缴款书与营业税发票;

  2、票据类型填写范围: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营业税发票及其它;

  3、是否可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填写范围:“是”或“否”。

  开户名

  开户行名称

  开户分行名称

  开户行地址

  联行号

  账户账号

  联行号指银行各银行支行的唯一识别标志(12位数字编码),其和公司开户支行唯一对应

  企业性质1

  □上市 □ (略)

  正确选项前涂黑:■

  企业性质2

  □中外合资 □外商独资 □股份制 □国有企业 □私营企业 □境外企业 □其它

  投标人基本信息表其他内容

  详见投标人基本信息表其他内容

  1. 投标人财务状况(如有)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联 行 号:

  纳税人类别

  财务状况

  年份

  主要指标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资产总额(元)

  营业收入(元)

  主营业务收入(营业收入-其他收入)(元)

  净利润(元)

  净利润率(净利润/营业收入)

  纳税信用等级

  投标人需提供能体现投标人本单位独立财务状况的财务报表(无法区分投标人独立财务报表的合并财务报表视为数据无法确认);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需提供能体现其所属单位(法人、其他依法设立的组织等)的独立财务状况的财务报表,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需在本表之后依次提供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XX】、20【XX】、20【XX】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无法按照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须出具解释说明原件和由投标人财务部门出具的同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应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解释说明的原件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请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要求提供20【XX】、20【XX】、20【XX】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如无法按照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须出具解释说明原件(解释说明的原件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1. 商务偏离表

  商务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规范书条目号

  投标文件应答

  修改建议

  解释说明

  备注:

  1)在“商务规范书点对点应答”中应答“不满足”的条款须在“修改建议”列中填写供应商对不满足的条款的修改建议,在“解释说明”列中填写不满足的原因。若点对点应答与商务规范书偏离表不一致,以点对点应答为准。

  2)若“商务规范书点对点应答”中应答全部满足,请在第一行填写“无偏离”。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编制要求:本文件由法人签字的,可以是法人亲笔签名或法人有效手签章或法人姓名方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必须是亲笔签名。

  1. 商务规范书点对点应答

  投标人需对第四章商务规范书进行点对点应答即逐条应答,可参照商务规范书格式在每一条款下另起一自然段进行应答(只应答现有条款,留空处不用补充)。

  1. 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函

  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函

  山西 (略) :

   (略) 代理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XXX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我方承诺,如我公司中标,我公司将按投标人须知第9条的要求,向贵公司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我公司将承担因我方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及时或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而造成的贵方各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特此承诺!

  一、投标人招标代理服务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信息:

  购买方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注册地址

  税务注册电话(座机)

  开户银行及账号

  注:以上信息需与税务部门登记信息一致。

  二、为保证投标保证金的顺利退还,投标人需准确填写以下信息: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行账号

  备注

  三、如需邮寄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投标人需提供以下信息:

  详细收件地址:

  收件人姓名及电话:

  我方承诺:若我方提供的上述信息有误,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我方自行承担。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编制要求:本文件由法人签字的,可以是法人亲笔签名或法人有效手签章或法人姓名方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必须是亲笔签名。

  1. 招标公告 “2.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

  [除第二分册前述给出的格式外,第一章资格条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应当在本节给出格式,依次罗列,以防投标人漏放或放错位置,不便专家评审,比如资格条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质证书等。]

  1.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第三分册 技术服务投标文件

  技术服务投标文件封面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辖内业务技术用房装修改造设计单位采购项目(框架协议)

  技术服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编制要求:本文件由法人签字的,可以是法人亲笔签名或法人有效手签章或法人姓名方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必须是亲笔签名。

  1. 评分索引

  序号

  评审因素

  投标文件页码

  1

  技术服务偏离表

  XX投标文件第X页

  2

  技术服务规范书点对点应答

  XX投标文件第X页

  3

  技术服务建议书

  XX投标文件第X页

  4

  其他

  …

  XX投标文件第X页

  此索引表仅供参考,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投标文件进行添加及修改。

  1. 技术服务偏离表

  技术服务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规范书条目号

  投标文件应答

  修改建议

  解释说明

  注:

  1)在“技术服务规范书点对点应答”中应答“不满足”的条款须在“修改建议”列中填写供应商对不满足的条款的修改建议,在“解释说明”列中填写不满足的原因,解释说明中有“详见”、“参见”的,应索引至投标文件中的具体章节和页码。若点对点应答与技术服务规范书偏离表不一致,以点对点应答为准。

  2)若“技术服务规范书点对点应答”中应答全部满足,请在第一行填写“无偏离”。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编制要求:本文件由法人签字的,可以是法人亲笔签名或法人有效手签章或法人姓名方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必须是亲笔签名。

  1. 技术服务规范书点对点应答

  投标人应针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要求,依据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如实逐条对招标人的要求进行应答。

  (1)技术服务规范书中每个条目不允许删改,且必须先应答“满足”或“不满足”。

  (2)投标人应答“不满足”的,须同时在技术服务偏离表中体现,同时对不满足的原因进行解释说明。

  (3)投标人应答“满足”的,须明确说明满足程度(介绍性条款除外),并做出详细解释,不得仅有应答而无解释。解释说明中有“详见”、“参见”的,应载明参见文档中的具体的章节和页码。

  (4)技术服务规范书中提供证明材料的,比如要求提供系统截图、合同复印件、承诺函等,应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并指明证明材料所在的具体的章节或页码。

  (5)投标人仅有应答而无解释说明的、投标人的应答与解释不符的,在评标时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评审。

  1. 技术服务建议书

  投标人应根据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的相关说明和要求,提供技术服务建议书。

  1. 技术服务规范书中要求提交的其它文件
  1.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第七章 其他

  关于严禁“围标串标”的告知书

  为 (略) 场秩序,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开、公正开展,保障采购活动中各方合法权益,在此谨郑重告知各投标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人相关制度,依法从事投标和其他交易活动,诚实守信,自觉接受国家、社会和招标人监督。

  二、严禁围标、串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三、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处罚。同时,按照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视情况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灰名单或黑名单。针对列入灰名单的供应商,将对其进行降低等级或直接取消其供应商资格、或取消其在一段时间内参加邮储银行新采购项目的资格;针对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将永久取消其参加邮储银行新采购项目的资格。

  招标人监督投诉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女士

  电 话:0351-*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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