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用执法车辆服务招标公告

辽宁 - 沈阳 招标公告 2024-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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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租用执法车辆服务招标公告 有效期: ** 至 **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撰写人: 傅嵬
(租用执法车辆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租用执法车辆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00109
项目名称:租用执法车辆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980,600.00
最高限价(元):2,980,600
采购需求:

一、需求内容

租用22台车况良好、保险齐全的11 座及以上车辆,每台车辆需要配备1名具备从业资格证(A1或A2)的专职司机。

车辆租金包括租用期间车辆的维修费、司机劳务费等,按照实际租用天数结算金额。

二、具体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车辆应为其自有车辆。但车辆所有人不得与服务对象(行政执法部门)相关人员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作关系。

2.专职司机不得驾驶服务对象(行政执法部门)自有执法车辆。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作关系。

3.专职司机每月工作26天,每天工作时长为8小时(原则上工作时间为早09:00-晚18:30,午休1.5小时),采购人在不超出每天工作时长的情況下可以适度调整工作时间。

4.采购人在租用投标人车辆期间内,租用车辆所有行程均由采购人决定,专职司机无权私自更改行程。

5.采购人在租用投标人车辆期间内,需要按采购人(乘车人)的要求开启/关闭空调(制冷功能/制热功能)。

6.采购人在租用投标人车辆期间内,专职司机的食宿问题由投标人负责安排。

7.采购人在租用投标人车辆期间内,服务车辆正常使用情況下的燃油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8.采购人在租用投标人车辆期间内,如服务车辆出现故障,维修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9.采购人在租用投标人车辆期间内,如服务车辆出现违章,相应的罚款和扣分均由投标人承担。

10.采购人在租用投标人车辆期间内,如服务车辆出现交通事故,相关的一系列问题(如:维修、赔偿、法律事务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11.采购人在租用投标人车辆期间内,如服务车辆出现严重故障导致不能继续为采购人服务时,投标人需在1天内为采购人提供同等或优于原车型的车辆继续服务。

12.采购人在租用投标人车辆期间内,如专职司机有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到岗为采购人提供服务时,投标人需在1天内为采购人提供具备从业资格证(A1或A2)的备勤司机继续服务。

13.采购人在租用投标人车辆期间内,租用车辆不允许粘贴与行政执法有关的标识。

三、安全标准

1.采购人在租用投标人车辆期间内,投标人需要配备至少1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交通运输部安全考核合格证明)。

2.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天工作时长为8小时(原则上工作时间为早09:00-晚18:30,午休1.5小时)。

3.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负责采购人用车过程中的一系列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惯性事故的发生,发现违章违纪行为及时向采购单位相关负责人汇报;

(2)检查租用车辆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3)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4)如发生道路运输事故,需第一时间进行现场勘察、编制事故调查处理记录,及时配合交通警察部门做好事故的处理、赔偿等工作;

(5)针对道路运输过程中可能遭遇到的特殊情况组织应急演练。

4.每台租用车辆需保有100万以上(含100万)承运人险(座位保险);

5.投标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略) 际客运,专职司机具有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A1或A2)。

       
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需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略) 际客运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 09时30分至**日 15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文件 (略) 铁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铁西区北一西路54号政务服务中心A座5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铁西区执法分局
地 址: (略) 铁西区揽军路18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 (略)
地 址: (略) 铁西区兴华北街55号铁西广场万象汇N座写字楼9楼5号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26.com
开户行: 中国 (略) 沈阳兴顺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 (略)
账号: *39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傅嵬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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