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镇华家湖库区北侧电力线路改迁及新建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上海容基 (略) 受 (略) 烈山区烈山镇人民政府委托,现对“烈山镇华家湖库区北侧电力线路改迁及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RJ-**1
项目名称:烈山镇华家湖库区北侧电力线路改迁及新建工程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最高限价:*.1元
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个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 (略) 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以上情形第(1)(2)(3)(4)(5)以“信用中国
http://**)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
站(http://**.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 ]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间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供应商的企业资质、资格: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或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监管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格类别要求为承装类,等级要求为五级或五级以上);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时(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准)无在建项目、无拟中标已公示项目。
三、报名时间
各投标单位请于**日10时起至**日17时00分(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报名截止时间后将不能获取招标文件)向上海容基 (略) (地址: (略) 相山区东黎苑二期295号)联系获取招标文件。报名费300元/每份。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详见磋商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
同开标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烈山区烈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烈山区宁山路与沱河路交叉口南100米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容基 (略)
地址: (略) 相山区东黎苑二期295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