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兴隆台区公众责任保险项目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 - 盘锦 招标公告 2024-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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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2024年度兴隆台区公众责任保险项目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4-09-27 至 2024-10-11
撰写单位: (略) 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兴隆台分中心 撰写人: 梁媛
(2024年度兴隆台区公众责任保险项目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度兴隆台区公众责任保险项目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4年度兴隆台区公众责任保险项目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685,000
采购需求:

第一部分:注意事项

我中心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只接收电子版投标文件(不需要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须到开评标现场, (略) 或电话等进行沟通。

第二部分:相关政策

对于授予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采购人要主动缩短付款时限,在履约验收完成后15日内支付款项,不得拖欠。

第三部分:相关部门联系电话

注册入库联系电话:0427-*

保证金联系电话:0427-*

评审科联系电话:0427-*

信息科联系电话:0427-*

采购科联系电话:0427-*

第四部分:相关需求

注:下方五项均为★标注项,都是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项。

★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2024年度兴隆台区公众责任保险项目需求

★1、项目内容:

(略) 建设和管理服务中 (略) 组织完成兴隆台区关于公众第三者责任保险服务项目。投标人在以往三年内经营政府投资旨在为居民人身、财产损失方面提供保险保障的民生保险项目中无中途弃保和拖欠理赔款项的行为。

★2、保障风险:

在中心管辖范围内,因管理或服务的职能范围内发生意外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1)对中心拥有 (略) 灯、井盖井篦、广告牌、绿化、道路(包含牙石和花坛石)、挡车石、护栏、公园广场内设施、楼体亮化等财产或设施因意外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2)对中心 (略) 维修改造、楼体亮化设备的安装维修、楼房平改坡以及其他建筑、维修、改造等施工项目因意外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3)中心所管理的建筑物因楼顶、滴水檐脱落或坠物以及楼体墙皮脱落等意外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4)对中心管理的管线,因污水、雨水外溢及其他原因对第三者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5)对中心管理的桥涵对第三者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6)因自然灾害对属于中心管理或服务的职能范围内发生意外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7)其他的城乡基础设施属于中心应该承担的赔偿责任。

★3、保障方案:

累计赔偿限额*;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其中每次人身伤亡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

★4、相关服务:

中标方要建立兴隆台区政府公众责任保险服务团队,保证提供优质的承保及理赔服务,在保险合同期内为中心提供保单内容咨询服务,同时提供保险咨询服务、法律咨询与援助服务、保险与风险管理培训、风险管理及防灾防损服务、组织实施回访服务、

定期提供理赔统计报表、专享救援等服务。

★5、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细信息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细信息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7日 00时00分至2024年10月1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1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兴隆台区惠宾街115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我中心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只接收电子版投标文件(不需要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须到开评标现场, (略) 或电话等进行沟通。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建设和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 盘锦经济开发区兴隆工 (略) 2号
联系方式: 04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兴隆台分中心
地 址: (略) 兴隆台区惠宾街115号
联系方式: 0427-*
邮箱地址: 无
开户行: (略) 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略) 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梁女士
电 话: 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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