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沪03破417号上海北洲城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关于拍卖5笔已生效判决债权拍卖公告

上海 拍卖转让 2024-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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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竞买公告

上海北 (略)

关于拍卖5笔已生效判决债权的公告

上海北 (略) 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日10时至**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上海北 (略) 管理人,

监督单位: (略) 第三 (略) ,网址https://susong-http://**/auction/*.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 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进行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按照“阿里拍卖平台收费规则”,拍卖标的通过阿里拍卖系统网络竞价流程成交,竞买人即应按照规则向淘宝支付软件服务费,包含系统成交后发生竞拍不买、成交不卖的交易(因阿里拍卖平台原因导致的除外)。如竞买人在【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参拍的标的竞价成功,作为竞买人使用淘宝(中国) (略) 提供的网络竞价软件服务的对价,竞买人应按照规则的标准向淘宝支付软件服务费。竞买人应自行了解软件服务费收取方式、具体金额、支付时间、逾期支付的法律后果等。

3. 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本次拍卖标的物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上可能存在的争议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能否联系上及是否具备偿还能力债权是否已清偿等不确定性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考察、甄别、判断和承受,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管理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若与实际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和成交价。本次拍卖标的物的数量、金额及能否实际催收,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凡参与竞拍即视为竞拍人完全了解详情和确认标的现状。

4.本次拍卖标的为资产打包拍卖,按现状交付。拍卖成交之后管理人仅与买受人办理资料交接手续,买受人须自行负责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等其他相关事项,所涉及的所有责任与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成交价不含税费,拍卖成交所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破产企业或管理人不为本次交易开具任何发票。

6.在正式拍卖前,管理人有权无条件随时撤回/中止本次拍卖。

二、拍卖标的

1、拍卖标的介绍

本次拍卖标的物为上海北 (略) 所持有的下列已取得生效判决的债权,作为一个整体构成本次拍卖标的,债权总金额为669,555.98元。明细如下:

序号

债务人名称

金额

(人民币元)

处置依据

催收情况

1

(略) 清算委员会

207,636.69

(2000)宝经初字第933号民事判决书

(2001)北洲粮油宝执字第195号

(2001)宝执字第2243号民事裁定书

向 (略) 所在地邮寄债务履行通知,**日签收无回应。

2

(略)

219,099.29

(1996)宝经初字第2343号民事调解书

(1997)宝执字第1699号民事裁定书

向 (略) 以及公示登记的股东宝山区商委邮寄债务履行通知,寄给公司的快递被退回,后来人电话称并非债务人股东也不同意清偿。

3

刘根弟

123,045.00

(1996)宝经初字第2336号民事调解书

(1997)宝执字第357号民事裁定书

向判决书中的地址邮寄债务履行通知,快递信息显示拒收退回。

4

徐保根

110,000.00

(2001)宝民初字第5452号民事调解书

向判决书中的地址邮寄债务履行通知,快递信息显示本人签收但未收到任何回复。

5

金林兴

9,775.00

(1999)宝经初字第1737号民事调解书

向判决书中的地址邮寄债务履行通知,快递信息显示签收但未收到任何回复。

合计

669,555.98

标的债权其他介绍:

1. (略) 清算委员会207,636.69元债权。通过公开渠道查询, (略) 已被吊销营业执照。

2. (略) 已显示工商注销。 (略) 登记的股东为宝山区商委。管理人曾向宝山区商务委员会发函了解情况,来人自称是宝山区商务委员会但并非 (略) 股东,也不同意清偿债务。

3. 刘根弟判决金额123,045.00元,但执行案件结案审 (略) 手写的执行标的、诉讼费为44,751.00元,但管理人未在诉讼卷宗中找到清偿记录,未找到其他执行裁定书。

2、特别提示

任何有关本次拍卖标的的瑕疵和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略) 均不承担,可能存在的瑕疵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 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2. 标的债权现存文件可能与债权不一致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3. 标的债权可能存 (略) 协助执行的情形;

4. 与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5. 由于拍卖标的为债权类资产,竞买成功后,管理人能够提供的各类文书材料以实际移交为准(部分案件管理人未接管到终本执行法律文书,不排除债权已经清偿),拍卖成交之后管理人仅与买受人办理资料交接手续,买受人自行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在报纸、网站等地方刊登债权转让通知公告或联系经办法官变更申请执行主体等事项。

6. 竞买人应对应收债权的权利状态、具体金额、回收风险、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调查。管理人不提供任何应收债权真实、准确及可收回的保证或承诺。

7. 在拍卖标的拍卖成交并实际完成债权转让前,拍卖标的对应债务人支付至管理人账户的回款,管理人有权受领而无需向买受人交付上述回款,相关债务人在拍卖标的成交并实际完成债权转让前向管理人账户支付回款清偿债务的行为可能导致相关债权不存在,由此导致相关债权金额减少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8. 本次拍卖所涉及的资产是债权,已经取得生效裁决,但鉴于应收款类资产特殊性质,请各位竞买人仔细阅读拍卖文件,充分认识拍卖标的的特殊性、风险的不确定性。管理人除部分法律文书复印件外不能提供相关债权凭证等文件资料。

9. 本次拍卖未注明或注明不清导致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应收债权完全了解,并接受应收债权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日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尹律师,联系方式:*),逾期联系由其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三、咨询看样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均可咨询,有意者请与管理人电话联系具体事宜(联系人:尹律师,联系方式:*;咨询时间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8时)。

拍卖标的为债权类资产,不设展示看样,有意者请自行通过公开渠道查询。

四、竞买人条件

1.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被执行人一方、被执行人股东(包括实际控制人)以及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股的关联方不得参与竞拍。

五、优先购买权人

1. 目前未发现本拍品有优先购买权人。

2. 若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日前联系管理人并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3.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为不设保留价,资产打包拍卖,起拍价1元。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竞买成功。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1. 买受人须自行负责标的物转让的通知事项(如需),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如有)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必要的协助。标的物转让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2. 本次标的物竞拍成功后,会产生一笔软件服务费,该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付费方式及软件服务费金额等请详见《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本次标的物竞拍若有网络平台收取的其他手续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 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请在拍卖成交后3日内完成竞拍尾款支付,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

3.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联系管理人并提交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联系人:尹律师,联系方式:*)。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自行负责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事项,管理人予以配合。如无特殊情况, (略) 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3.管理人在收到买受人支付的所有成交价款当日即为本次拍卖标的的交割日。自交割日起,拍卖标的所涉及到相关的瑕疵、损失、义务、责任以及拍卖标的因任何事由而减损、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自交割之日起,拍卖标的相关款项和权益均归买受人所有。交割日后,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的追索、执行、求偿及申报应收款项义务,且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不得就与标的有关事项以任何理由向管理人追究任何法律责任。

十一、特别提醒

1. 标的物以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上述拍卖标的资产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风险。

2. 参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3. 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管理人咨询电话:*(尹律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12时 下午13时至18时

法院监督电话:021-*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上海北 (略) 管理人

**日

竞买须知

上海北 (略) 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日10时至**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上海北 (略) 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第三 (略) ,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竞买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买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标的:上海北 (略) 5笔已生效判决债权,债权总金额669,555.98元,具体详见《竞买公告》。标的物特别提醒:

任何有关本次拍卖标的的瑕疵和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略) 均不承担,可能存在的瑕疵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 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2. 标的债权现存文件可能与债权不一致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3. 标的债权可能存 (略) 协助执行的情形;

4. 与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5. 竞买人应对应收债权的权利状态、具体金额、回收风险、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调查。管理人不提供任何应收债权真实、准确及可收回的保证或承诺。

6. 在拍卖标的拍卖成交并实际完成债权转让前,拍卖标的对应债务人支付至管理人账户的回款,管理人有权受领而无需向买受人交付上述回款,相关债务人在拍卖标的成交并实际完成债权转让前向管理人账户支付回款清偿债务的行为可能导致相关债权不存在,由此导致相关债权金额减少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 本次拍卖所涉及的资产是债权,已经取得生效裁决,但鉴于应收款类资产特殊性质,请各位竞买人仔细阅读拍卖文件,充分认识拍卖标的的特殊性、风险的不确定性。管理人除部分法律文书复印件外不能提供相关债权凭证等文件资料。

四、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公告等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具体资格条件请咨询相关部门)。被执行人一方、被执行人股东(包括实际控制人)以及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股的关联方不得参与竞拍。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 (略) 《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 (略)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破产强清平台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3日内完成支付。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

九、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联系管理人并提交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联系人:尹律师,联系方式:*)。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视为买受人悔拍,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已交纳的保证金及已支付的价款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清偿本案债务人债务。如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与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之和高于保证金的,买受人还应承担其中差额的损失赔偿责任。

十一、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如买受人有需要,管理人可以向买受人提供与本次拍卖的债权相关的资料,管理人可提供的资料已管理人现有资料为限,管理人不负有协助买受人收集其他证据材料的义务。所有资料均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管理人无法提供原件,如买受人需要原件的,请自行安 (略) 调取。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院监督电话:021-*

管理人咨询电话:*(尹律师)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12时 下午13时至18时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上海北 (略) 管理人

**日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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