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鑫耘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关于都江堰灌区中江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期)一中江县2024年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利工程的招标公告

四川 - 德阳 招标公告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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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都 (略) (略)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期)-中江县2024年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种植营运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都 (略) (略)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期)中江县2024年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略) (略)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德农函〔2024〕3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江 (略)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江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 施工+种植营运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 (略) (略) 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略) (略)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德农函〔2024〕3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锦鑫 (略)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会龙镇犁山沟村、会龙村、广福镇松树林、铜山村,白果乡百安村,继光镇旗山村、长乐村,共4个乡镇、7个行政村。

2.1.2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高标准农田1.*亩,含高效节水灌溉0.*亩,并 (略) 部分高标准农田种植营运。

2.1.3计划工期:施工:210日历天(其中旱地、塘堰、提灌站须在2025年3月底前完工;水田及沟渠须在2025年4月底前完工。);种植营运周期:10年(从2025年5月1日起)。

2.1.4标段划分:施工+种植营运一个标段。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2.2 招标范围

主要包括工程施工与种植营运等内容:

1)工程施工:施工设计图纸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及缺陷责任期的质量修复。

2)种植营运:投标人须负责本项目种植营运工作,并受让本项目高标准农田 (略) 可流转耕地约1575亩(以实际测绘为准),按照耕地的规划用途依法依规开展粮油农作物种植产业化经营,促 (略) 产业发展提档升级,带动周边群众就近就地就业和持续稳定增收。营运单位应全面介入本项目高标准农田施工的内部监督管理工作,同步做 (略) 农业产业化种植与营运方案, (略) 设计施工方案与种植营运方案有机结合起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断优化提升,确保高标准农田的施工质量和满足后期营运需求。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A)、(B)资质/资格。(A)施工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B)种植营运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含农民专业合作社) 资质;近 3 年( □ 已完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工的或正在实施的或新承接的合同金额不低于*元农田水利工程施工或高标准农田施工或农业土地整理施工类似施工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总则第3.5.3、3.5.4要求提供;已完工的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由施工单位提供);同时投标人具有2023年10月1日以前已经签订土地流转协议且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土地流转协议仍在有效期内,并在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期间,投标人在该流转土地上连续种植粮油作物的耕地流转合同面积合计不少于1500亩的种植营运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土地流转协议、土地流转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的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格式“十一、其他资料”“2、运营业绩证明”),业绩认定时间以土地流转协议的签订时间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由种植营运单位提供)。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所有成员协商确定;(3)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即施工单位 1 家,种植营运单位1家);(4)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6)由牵头单位负责本次投标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事宜。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不允许 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施工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在 1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符合前述要求的即具有投标人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01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10月24日09时30分00秒,登录 (略) (四川省. (略) )(网址:http://**),凭CA (略) 上报名,逾期未报名的投标企业将不能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未注册的企业请按 (略) (四川省. (略) )(网址:http://**)相关的说明完成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后, (略) 上报名。

4.2招标文件按系统要求获取,潜 (略) 上投标报名成功后,请登录 (略) (四川省. (略) )(网址:http://**),凭CA (略) 上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同4.1条中的投标报名时间,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3 招标文件供投标人下载使用(招标文件免费获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4日09时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略) (略) 本项目开标室( (略) (略) 8号五洲广场东侧) 。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四川省· (略) )》和 (略) (四川省)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中江县 (略)

电 话: 083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地 址: /

8. 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江 (略)

地 址: (略) 中江县凯江镇大西街68号105办公室

邮 编: /

联 系 人: 刘老师

电 话: 083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锦鑫 (略)

地 址: (略) (略) 通宝街238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王老师

电 话: 02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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