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海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外聘律师库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 - 连云港 招标公告 2024-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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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一、招标条件

江苏新 (略) 委托江苏建协全 (略) 就江苏新 (略) 外聘律师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有意向与江苏新 (略) 合作的律师事务所参与选聘。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江苏新 (略) 将评选并建立外聘律师库。当江苏新 (略) 和江苏新 (略) 及其 (略) 面临常年法律顾问、专项法律顾问(包括非诉专项法律服务、法律纠纷案件代理律师)需求时,将根据实际情况优先在外聘律师库中择优选定。本次选聘仅对律师事务所资格进行择优评选,有效期为三年,并根据入选律师事务所的服务质量定期进行调整和更新。江苏新 (略) 和江苏新 (略) 及其 (略) 的常年法律顾问、专项法律顾问(包括非诉专项法律服务、法律纠纷案件代理律师)由委托单位通过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等方式,优先从外聘律师库中确定受聘律师事务所并签订法律服务合同。

招标人不保证纳入律师库的律师事务所一定能获得委托的法律服务项目。

2、招标范围:江苏新 (略) 外聘律师库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

3、服务期限:三年

4、服务对象:江苏新 (略) 和江苏新 (略) 本部及其 (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合法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

(提供有效年审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选派律师(团队)成员介绍(每个律所应具有五名及以上专职律师),包括但不限于:

(1)牵头服务律师须为具有五年及以上执业资格的专职律师(提供律师执业证书<含最近一次年检信息>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执业资格年限以律师执业证记载的执业证号所反映的首次获批律师执业资格年度为起始时间进行计算)。

(2)提供律师团队成员近3个月(2024年3月至2024年5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投标人须承诺近三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纪律惩戒。(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含关联关系的企业)投标及未经招标人同意的任何形式的转包、分包。(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应保证完全遵守招标人有关安全保密条例,并保守招标人的商业机密。(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7、投标人须承诺合作期内不在江苏新 (略) 和江苏新 (略) 本部及其 (略)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新发生的诉讼/仲裁案件或项目中担任利益相对方的代理人,不存在其他影响为招标人提供服务的情况。(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报名及开标时间

投标申请人 (略) 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4楼招标代理部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1、报名时代理人应携带资料到现场报名:

(1)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若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下文统称“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的,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2、报名时间为**日至**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17时 30 分。

3、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日9时00分前,超过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递交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创智大厦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3室

开标时间:**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创智大厦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3室

六、资格审查方式和入库办法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进行择优评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公告发布媒介上关于本项目发布的补充通知等。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新 (略)

联系人:董工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建协全 (略)

地址: (略) 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4楼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

九、注意事项

1、本公告并不产生具体项目或案件的邀标效力。

2、招标人对律所提供的报名材料予以保密,仅用于本次外聘律所备选库建设工作。报名律所无论是否入选,报名材料均不退还。

3、报名律所自行承担因申请加入新海连集团外聘律所备选库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4、新海连集团对外聘律所备选库建设工作及相关文件资料拥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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