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征求《温州市市级猪肉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浙江 - 温州 招标公告 202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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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粮食物资局、 (略) 经济发展局,鹿城区、龙湾区发展改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略) 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中心,各承储单位:

为 (略) 级猪肉储备管理,确保猪肉储备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和动用便捷,做到储得进、管得好、调得动、用得上,切实发挥应急保供作用。 (略) 局最新修订的《 (略) 级猪肉储备管理办法》(浙粮〔2023〕27号),我局对原《 (略) 级冻猪肉储备实物管理办法(暂行)》(温粮发〔2020〕47号)和《 (略) 级活体生猪储备实物管理暂行办法》(温粮发〔2022〕6号)进行合并修订, (略) 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实施,同时将原管理办法废止。现向有关单位征求意见,请于**日前将修订意见以书面形式(见附件1)反馈我局,逾期不反馈视为无意见。

附件:1.征求意见反馈单

2. (略) 级猪肉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略)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日

(联系人:金军庆、杨尚结;联系电话:0577-*、0577-*,*)

附件1

征求意见反馈单

文稿标题

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征求《温州市市级猪肉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接受单位

鹿城区、龙湾区发展改革局,各县(市、区)粮食物资局、 (略) 经济发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略) 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中心,各承储单位

单位负责人署名或盖章

2024年 月 日

(经办人员及电话: )

请各单位于3月20日(星期三)下午6时前将书面 (略)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联系人:金军庆、杨尚结,联系电话:0577-*),反馈途径:通过浙政钉发送至杨尚结(*),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无意见。


附件2

(略) 级猪肉储备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 (略) 级猪肉储备管理,确保猪肉储备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和动用便捷,做到储得进、管得好、调得动、用得上,切实发挥应急保供作用,参照《 (略) 级猪肉管理办法》(浙粮〔2023〕27号), (略) 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略) 级猪肉储备, (略) 政府为应对自然灾害和疫情等突发 (略) 场异常波动和应急调控而储备的猪肉,包括生猪储备和冻猪肉储备。

第三条 市级猪肉储备按照企业储备、市场运作、自负盈亏、政府补贴、服从调度、保障应急的管理机制,实行常年储备、动态轮换。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市发展改革 (略) 级猪肉储备计划和下达收储或动用指令, (略) 财政局、市粮食物资 (略) 级猪肉储备规模和结构。

第五条 市 (略) 级猪肉储备财政补贴资金的筹措、年度预算核定等工作,对补贴资金使用管理进行监督。

第六条 市粮食 (略) 级猪肉储备的收储、轮换、投放等行政管理, (略) 级猪肉储备相关补贴费用预算编制、拨付、清算等工作,开展补贴资金绩效管理,加强补贴资金监管。

第七条 承储单 (略) 级猪肉储备的收储、轮换、日常管理和动用出库,及时报送储备统计报表和业务报告(月度报表见附件1、2),对市级猪肉储备品种、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负责。

第三章 承储单位基本条件

第八条 生猪储备承储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仓储 (略) 域内,具有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合法资质。

(二)符合当地环保要求且具有一定规模,常年能繁母猪存栏在500头(含)以上。

(三)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商业信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四)具有监控等信息化管理系统。

(五)近3年内无重大疫病发生,生产过程中投入品无违规行为。

第九条 冻猪肉储备承储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仓储 (略) 域内,企业自有或租赁符合《中央储备肉冻肉储存冷库资质条件》(SB/T10408-2013)要求的冷库,其中租赁库有效租期不得短于承储期。

(二)具备《营业执照》等合法经营资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三)管理规范,制度健全,经营管理状况良好。

(四)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商品储存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五)具有监控等信息化管理系统。

(六)具有与储备任务相匹配的应急投放能力

第四章 收储管理

第十条 市粮食物资局应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承储单位。同时将相 (略) 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若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市场出现价格异常等特殊情形,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商定收储方案,市粮食物资局根据收储方案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生猪储备任务安排原则:

(一)承储单位布局基 (略) 域内,养殖区域相对独立,方便快速中转、装卸、调运。

(二)储备任务应与承储单位生猪存栏数、能繁母猪存栏数相适应。

第十二条 冻猪肉储备任务安排原则:

(一) (略) 域内,且库房和库区相对独立,方便快速中转、装卸、调运。

(二)入库品种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带皮、去皮去骠冻片猪肉、预冷猪肉及其分割产品。

(三)入库储备质量必须符合《鲜、冻片猪肉》《分割鲜、冻猪瘦肉》最新国家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四)在承储期内,如承储单位无能力继续承担储备任务的,市粮食物资局可在其他承储单位中调剂储备任务。

第五章 在库(栏)管理和储备补贴

第十三条 市级猪肉储备实行专仓(专垛)或专栏储存、专人管理、专账记载和挂牌明示(标识牌、标识卡样式见附件3、4、5),确保数量准确、账实相符、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和管理规范。

第十四条 市粮食物资局应对 (略) 级猪肉储备数量、质量、安全、规范等方面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第十五条 承储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略) 级猪肉储备日常管理,发现问题 (略) 粮食物资局。

第十六条 承储单位因自身原因无法承担储备任务的,应及 (略) 粮食物资局。

第十七条 承储单位应按规 (略) 级猪肉储备收储任务, (略) 粮食物资局同意,不得调整更改。

第十八条 任何单位、企业和 (略) 级储备猪肉对外进行担保或者清偿债务。

第十九条 市级猪肉储备补贴标准如下:

(一)生猪储备补贴。每头每年30元。

(二)冻猪肉储备补贴。

1.利息补贴。按计划数量,上一年度冻猪肉年平均价格和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2.损耗补贴。分库耗和途耗,各按计划内实际库存单价和储存数量的0.4%计算。

3.保管费用。基础保管费用标准为每年每吨960元,保管费主要包括仓租费、倒跺费等。

市粮食物 (略) 场变化和储备成本变动情况,适时调整补贴标准, (略) 财政局商定后予以确认。

第六章 出库(栏)动用和管理

第二十条 市级生猪储备由承储单位根据育肥情况自行组织轮换,但轮换期间存栏数不得低于承储任务数。

第二十一条 市级冻猪肉储备由承储单位按规定在保质期内自行组织轮换,储备轮出后应当及时、保质、按规定等量轮入,轮换期间最低库存数量不得低于储备任务的70%,轮换时间不得超过30天。因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按时完成的,应 (略) 粮食物资局。

第二十二条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商定动用方案、下达动用指令,市粮食物资局根据动用方案组织实施。出库价格在动用方案中明确,根据调控需要,必要 (略) 场价格执行,产生的价差、装卸、运 (略) 财政承担。承储单位应根据动用情况充实储备,原则上45天内恢复原有储备。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 承储单位应主动配合、 (略) 粮食物资局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 市粮食物资局对承储单位的检查内容主 (略) 级猪肉储备品种、数量、质量、安全和轮换等情况。

第二十五条 承储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市粮食物资局责令其限期整改;发生以下情形的,市粮食物资局可根据承储协议约定,扣减储备补贴、终止承储协议,并要求承储单位承担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一)承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连续亏损,不能正常生产经营,无法继续承担储备任务的。

(二)不执行储备动用指令或执行不力、延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在承储期内弄虚作假、账实不符,不配合检查的。

(四)承储期内储备品种、数量、质量、储存库点与承储协议不符的。

(五) (略) 粮食物资局同意,擅自轮库出售、 (略) 级储备猪肉超过规定的最低库存数量要求及规定补库时间的。

(六)将市级储备猪肉对外担保或清偿债务的。

(七)违反本办法和承储协议约定的其它相关义务的。

第二十六条 (略) 级猪肉储备承储单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 2024年 月 日起施行。原《 (略) 级冻猪肉储备实物管理办法(暂行)》(温粮发〔2020〕47号)和《 (略) 级活体生猪储备实物管理暂行办法》(温粮发〔2022〕6号)同时废止。

(略) 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粮食物资局负责解释。各县(市、区)可结合本地情况参照执行。

附件:1. (略) 冻猪肉储备月度报表(样式)

2. (略) 生猪储备月度报表(样式)

3.猪肉储备标识牌(样式)

4.冻猪肉储备标识卡(样式)

5.生猪储备标识卡(样式)


附件1

(略) 冻猪肉储备月度报表(样式)

承储企业(盖章): 储备地点:

品 名

上月

库存

本月

采购

本月

销售

本月

库存

储备地点

二号肉






四号肉






排骨肉






中方






五花肉






六分体






其 他

(碎肉)






合计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注:具体明细作为附件报送。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略) 生猪储备月度报表(样式)

序号

名称

上月

存栏

出栏

月末

存栏

备注

1

公猪





2

能繁母猪





3

后备母猪





4

肉猪

30-50公斤





5

50-100公斤





6

100公斤以上





7

储备(育肥猪)合计





合计





承储企业(盖章): 储备地点: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冻猪肉储备标识卡(样式)

储备单位


品 名


规 格


总 重 量


产 地


生产日期


入库日期


承储企业


附件5

生猪储备标识卡(样式)

储备单位


品 名


入栏日期


承储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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