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人民医院食堂对外招租项目(二次)交易公告

新疆 - 和田 土地挂牌 2024-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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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和田 (略) 食堂对外招租项目(二次)

资格预审及邀请投标公告

各潜在的投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田地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和行发规〔2023〕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批准,和田 (略) 作为招租主体以邀请招标方式有偿出租本单位大食堂(总院)、小食堂(总院)、食堂(西院区)场地,通过资产租赁合同明确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约定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提供的供餐服务和获得相应的收益,并自负盈亏。

一、项目名称: 和田 (略) 食堂对外招租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HTGGZYZL2024--074

三、招标人名称:和田 (略)

四、招标人地址: (略) 文化路103号

五、项目概况:

标项

名称

面积(㎡)

租金底价 (万元/年)

租期

备注

标项一

和田 (略) (总院)大食堂

1548.80

40

三年

标项二

和田 (略) (总院)小食堂

290.00

5

三年

小食堂为汉餐厅,无需执行《和田地区星级化绿色食堂标准》。

标项三

和田 (略) (西院区)食堂

1246.00

35

三年

六、合同履约期限:三年。

七、招租范围:标项一、标项二、标项三 。

八、投标人资格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严格执行《和田地区星级化绿色食堂标准》和食品安全认证管理要求;

3.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公共资源交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不能参加投标)。

九、资格预审需提供的证件及资料

1.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法人(负责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提供授权委托书;

4.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投标人商业信誉或结算情况等事项的证明文件;

5.依法缴纳最近 6 个月中任意 1 个月的社会保险的凭据;

6.三年内未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被列入失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相关部门禁止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承诺书;

7.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 ” (http://**.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8.提供严格按照《和田地区星级化绿色食堂标准》和食品安全认证管理要求执行的承诺书并签字加盖公章;

9.提供执行《和田地区星级化绿色食堂标准》和食品安全认证管理要求的技术建议,《和田地区星级化绿色食堂标准》要求详见附件;

10.拟投标企业资质通过资格审查、《和田地区星级化绿色食堂标准》和食品安全认证管理要求的技 (略) 方认可、院方对拟投标企业履约能力实地勘察后,对以上三点全部符合要求的企业发出投标邀请书。

十、投标程序及时间、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对技术复杂或者无法精确拟定技术规格的项目,招标人分两阶段进行招标。

第一阶段,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交不带报价的技术建议,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技术建议确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编制招标文件;

第二阶段,招标人向在第一阶段提交技术建议的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包括最终技术建议和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第二阶段提出。

(一)第一阶段:

1.投标人资格预审、提交技术建议及招标人勘察截止时间:2024年 7月4日 20 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人资格预审资料及技术建议提交地点: (略) 台北东路147号万方乐奏4楼业务办,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

(二)第二阶段:

1.已发招标邀请书的企业领取招标文件,时间:**日10时00分至**日11时00分;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线下获取(地点: (略) 台北东路147号万方乐奏4楼业务办);

3.招标文件费用:0元;

4.投标截止时间:**日上午11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

5.投标地点: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开标室(和田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玉河广场旁)。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日上午11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开标室(和田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玉河广场旁)。

十二、招标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和田 (略)

联系电话: 0903-*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轩 (略)

地址: (略) 台北东路147号(万方乐奏4楼业务办)

项目联系人: 韩进国

项目联系方式:0903-*

十三、其他事项说明

对招标事项咨询,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10:00-20:00,节假日休息)与代理机构联系。

新疆华轩 (略)

**日

附件:

1.和田 (略) 绿色食堂(总院大食堂)配套技改与项目概况

2.和田 (略) 绿色食堂(西院区)配套技改与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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