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项目管理及资金使用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2022〕-23)、《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等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22〕—36)的有关规定,现对天等县天等镇宏魁村食用油加工厂村集体经济项目--厂房建设项目进行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前来参加报名。
一、项目名称:天等县天等镇宏魁村食用油加工厂村集体经济项目--厂房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天等县天等镇宏魁村
三、项目总投资:32.*万元
四、工期要求:90天
五、工程规模:新建厂房233.8平方米,地上一层,结构形式为轻型门式钢架结构。
六、资金来源:财政衔接资金
七、报名资格要求
(一)施工单位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无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
(二)监理单位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无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
八、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日至**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
报名地点:天等县天等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九、报名所需材料
(一)有意参加报名的施工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材料;
2.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委托书、法人和委托人的社保证明材料、代理人身份证及其他相关证件;
3.项目经理身份证及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的身份证及岗位证书。
(二)有意参加报名的监理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1.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委托代理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办理三证合一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2.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3.监理单位最近半年依法缴纳的税收完税证明(如为新成立的竞标单位请按实际提供)。以上报名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十、网上公告媒体查询:本次公告在天等县人民政府网http://**上发布。
十一、联系事项
采购人:天等县天等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及电话:赵工0771-*
地址:天等县天椒大道41号
监督部门:中共天等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电话:0771-*
天等县天等镇人民政府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