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业务用车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宁夏 - 石嘴山 招标公告 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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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业务用车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车辆/乘用车/其他乘用车

采购单位 (略) (略)
行政区域 大武口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3月05日 18:45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将投标登记表发送至指定邮箱(*@*q.com;发送邮件名称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代理机构确认收到后将磋商文件发送至投标单位指定邮箱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3月05日至2024年03月08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1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韩芳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大武口区大汝路21号3-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韩芳 *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兴庆区绿地21城D区4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臣 *
附件:
附件1 报名登记表.doc

项目概况

(略) (略) 业务用车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将投标登记表发送至指定邮箱(*@*q.com;发送邮件名称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代理机构确认收到后将磋商文件发送至投标单位指定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CY-2024/03C-003

项目名称: (略) (略) 业务用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车辆名称

数量

采购金额(万元)

备注

商务车(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

100.92

合同履行期限:10日历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

2.2中小企业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不对供应商主体类型做任何限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不享受本细则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拟供车辆制造商或代理商(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证书)。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4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承诺书: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3.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资格承诺函
3.7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同时,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05日 至 2024年03月08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将投标登记表发送至指定邮箱(*@*q.com;发送邮件名称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代理机构确认收到后将磋商文件发送至投标单位指定邮箱

方式:电子版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 e (略) 分平台(大武口区黄河西街众安家园五期 312 号( (略) 特殊教育学校旁边)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3月1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 e (略) 分平台(大武口区黄河西街众安家园五期 312 号( (略) 特殊教育学校旁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以上网站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各投标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大武口区大汝路21号3-1号        

联系方式:韩芳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 (略)             

地 址: (略) 兴庆区绿地21城D区401室            

联系方式:李臣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芳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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