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结果公告--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安徽 - 安庆 中标结果 2024-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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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QYZ–2024-003 AHXD-CG-2024-003

二、项目名称: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成交人:安徽中皖律师事务所

单位地址: (略) 皖江大道绿地迎江世纪城2号楼5层

常年法律顾问费成交价:36000.00元/年。

诉讼、仲裁代理案件成交百分比:5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为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健全法律顾问机制,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学校落实与推进依法治校、规范办学和科学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现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一名供应商,为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提供法律咨询。

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服务期满后,由采购人从服务效率、服务质量、出勤率等方面对成交人进行考核,考核优秀且未对采购人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则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否则不予续签,招标人重新选择服务单位,考核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松、王叙城、陈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2000.00元包干。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磋商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迎江区新城吾悦广场综合体B1写字楼1523室,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迎江区新城吾悦广场综合体B1写字楼1523室

联系人:汪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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