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残疾人联合会法律顾问服务。
2.服务对象: (略) 残疾人联合会机关及直属单位。
3.服务内容:对省残联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协助开展重要事项合法性审查;参与重要事项风险评估工作;协助审查经济合同、经济项目等重要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仲裁案件;协助处理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突发性事件;为重要决策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参 (略) 残联可能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及其他纠纷;协助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法律事务。合同期内,免费代理两次诉讼或仲裁案件(案件标的均不超过50万元,诉讼案件包括一审和二审算作1次);超过两次的其他诉讼、仲裁案件,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另行商议。
二、服务承接主体资格
1.参聘律师事务所, (略) 内注册且成立年限超过3年。
2.提供一个至少由合伙律师领衔的不少于3人的律师服务团队,该律师团队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需熟悉行政法、民法典及残疾人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熟练掌握合同及规范性文件审查、诉讼案件等业务。
上述第2项内容,律师事务所必须提供承诺函。
三、服务费用
设立控制价4万元/年,按有效最低价中标。法律顾问服务期限为三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合同履行服务期满后,经评议如能较好地履行合同义务,将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四、所需材料清单
1.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相应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律师团队律师姓名、执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3.成立年限:提供成立年限证明。
4.律师事务所职业律师人数:提供截止时间为**日,执业律师姓名、执业证编号。
5.承接本次服务费用报价单。
五、评审方法
省残联成立项目采购小组,在机关纪委监督下,现场审查各应聘律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资格条件、报价等因素,确定服务承接单位。
六、其他事项说明
1.有意向的律师事务所,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 (略) 残联报名参与投标。请于**日上午10点前,将公告中提及的资料装订、密封, (略) 残联现场开标,未报名参与的或逾期提交的不予接收。(地址: (略) 马鞍山 (略) 政务大厦B座20楼2013室,联系人:付主任 电话0551—* 叶主任0551—* 监督电话:*)。
2.律师事务所均应保障提供材料真实性,若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省残联将该所信息反馈至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若已签订合同,则合同无效。
3.本次购买服务项目不收取保证金等任何费用。
4.本公告的最 (略) 残联,所交材料不退回。
5.对本公告如有疑问之处, (略) 残联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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