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本级]江西省江咨赣东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抚州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024年度公务用车加油”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江西 - 抚州 招标公告 2023-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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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项目概况

(略)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024年度公务用车加油”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本征集公告要求, (略) 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

一、征集邀请

(略) 江咨 (略) (略)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024年度公务用车加油”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名称: (略) 江咨 (略)

2、联系人:黄葵

3、联系方式:*

4、联系地址: (略) 赣东大道中阳广场2号楼9-3室

三、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 (略)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024年度公务用车加油”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K*1

3、征集项目简介: (略)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公务用车加油”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本征集公告要求, (略) 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

4、适用于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序号

行政区划

1

(略) 所属采购单位

5、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品目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预估采购数量

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1

(略)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024年度公务用车加油”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

(略)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024年度公务用车加油”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

车辆加油服务

元/升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

(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1.分包名称: (略)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024年度公务用车加油”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

1)标的名称: (略)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024年度公务用车加油”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

2)服务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技术保障

涉及的货物的质量标准

最高限制单价(折扣率)

1

服务内容

(略)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024年度公务用车加油”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

详见附件征集公告

3)服务人员组成要求:

(3)商务要求:

1.分包名称: (略)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024年度公务用车加油”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

1) 服务交付或者实施的地域范围: (略)

2)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3) 支付条件: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采购人和供应商在第二阶段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4) 违约责任:

以合同条款为准。

5) 解决争议的方式:

以合同条款为准。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本次征集公告的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1 年。

五、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分包名称: (略)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024年度公务用车加油”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如供应商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或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开标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在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在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个体工商户提供开标前三个月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开具个人信用报告;或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

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

税务登记证(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和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缴税凭证或证明;或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5

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文件

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罚款等行政处罚。

6

信用证明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将全部搜索结果如实下载打印并加盖公章,否则需承担不利后果)

7

具有成品油经营资格

提供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明。

8

营业场所

(略) 区域设有加油网点,且数量不少于12家。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六、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不专门面向的原因: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七、资格审查方法和标准

1.分包名称: (略)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024年度公务用车加油”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

(1)、资格审查方法:

供应商须通过资格审查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

(2)、资格审查标准:

供应商须通过资格审查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

八、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

征集人接受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九、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申请规则

征集公告发布后至框架协议期满前,供应商可以按照征集公告要求,随时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征集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供应商。

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

十、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

征集人收到供应商提交的加入框架协议申请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当天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一、供应商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的要求

申请的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

十二、是否另行签订书面框架协议:

十三、协议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征集人的权力和义务

1、为本协议第二阶段合同授予提供工作便利;

2、对本协议第二阶段最高限价和需求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管理;

3、对本协议第二阶段确定成交供应商情况进行管理;

4、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入围供应商因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的情形进行审核;

5、接受采购人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6、公开本协议的第二阶段成交结果;

7、办理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相关事宜。

(二) 入围供应商的权力与义务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入围产品/服务和协议价格向采购人供货;

2、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入围供应商进行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

3、对本协议履行形况和采购合同情况向征集人进行反馈与评价。

(三) 对本协议确定的委托代理商进行管理

十四、采购合同文本

详见附件

十五、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 (略) 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 (略) 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交易系统(http://**:8088 )首页供应商用 (略) 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采购系统”),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 (略) 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交易系统”-办事指南(需 (略) 本级区划)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 (略) 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交易系统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框架协议采购系统供应商库。

(二)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供应商登录入口的CA办理模块。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框架协议采购系统技术支持:*

400服务电话:400-118-6677

CA及签章服务: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A及签章办理流程”进行查询。

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采购加油充值折扣上不高于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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