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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2: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略) 闽佳 (略) | (略) 仓山区齐安路109号2号楼103室 | 127,500.00元 | 87.50 |
采购包2(社会化用车服务(小型客车)):
服务类( (略) 闽佳 (略)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2-1 | (略) 交通服务 | 社会化用车服务(小型客车) | 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范围提供公务出行用车服务 |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会化用车服务 | 服务时间3年 | 项 | 符合相关要求的汽车租赁企业,提供公务出行用车服务,用于采购人公务出行、会议用车及其他临时用车等。 | 127,500.00 |
采购人代表: | 李政 |
评审专家: | 游丽华 、 唐林林 、 林航 、 李杭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参照原“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80%收取,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参照原“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的70%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现金、转账等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专户:账户名称: (略) (略) ,账号:*7,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湖东支行(领取中标通知书:1、携带委托书,2、联系财务 0591-*。)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2社会化用车服务(小型客车):0.153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中标折扣为85%。
2.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
3.中标供应商须提供纸质版的投标文件(1正1副)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前台收(也可邮寄,邮寄地址: (略) 鼓楼区营迹路69号恒力创富中心西塔8楼 林彬收 0591-*-810/819),同时可领取中标通知书及服务费发票,*@*63.com。
4.未中标供应 (略) (略) 领取未中标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与排序的告知函,*@*63.com。
名称:福建医科大学
地址: (略) 大学新区学府北路1号
联系方式:*
名称: (略) (略)
地址:鼓东街道营迹路69号恒力创富中心西塔8层
联系方式:0591-*-810/819
项目联系人:吴彬彬/古雯/林彬
电话:0591-*-810/819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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