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粮食交易中心于**日通过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 (略) 市储油竞价销售、采购交易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安排
交易时间:**日上午(10:15)
交易单位、品种及数量:秦皇岛青山国 (略) 销售2021年产三等豆油1050吨、采购2023年产三等豆油1050吨。
本次交易为实际存储地库内车板交货价格,无出库费,无水杂增扣量。各标的物具体情况详见《第五届中国粮食交易大会-8 (略) 市储油竞价销售、采购交易清单(第一百四十七场)》(最终起拍数量、质量标准、起报价于交易前请登录交易系统查看当期交易专场标的安排)。
注意事项:
1、会员只参与采购标的的底价竞价,并按5元/吨的价位递减报价,应价低者得。本次交易通过国家粮食交易平台“ (略) 储备油采购交易专场”完成线上应价并签署合同。
2、采购标的成交则相对应的销售标的同时成交,采购价格以竞价结果为准,销售价格以清单公布价格为准(价格不变)。
二、交易准备
1、交易资金。保证金1000元/吨(销售保证金500元/吨、采购保证金500元/吨)。交易会员须在交 (略) 粮食交易中心汇入保证金并注明(市)级储备油采购交易保证金,汇款后请登录系统-用户中心-我的资金-交易账户明细- (略) 场查询余额确保有足额的保证金进行交易。请汇款时务必使用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注册时关联的绑定账户,否则会造成交易系统无法自动识别,不能实时到账,影响参与交易;使用非绑定账户汇款的,提交相关资料后原路退回至发出行,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由竞买方自行承担。汇款后应及时登录国家粮食交易平台客户端查询资金到账情况。如遇问题, (略) 粮食 (略) 农发行营业部。
单位名称: (略) 粮食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 (略) 分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
2、交易方式。本次交易活动采取网上公开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请客户自行联网并采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新地储交易系统,买方会员凭密钥登录系统后,点击“地方政策性粮”—“ (略) 场”,选择“ (略) 储备油采购交易专场”进行交易(交易前请会员自行阅读<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新地储交易系统操作流程>未按上述流程操作产生的损失由交易会员自行承担)。
3、看样安排。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须详细阅读标的物当期《交易公告》,如有特殊需求请提前联系交易中心咨询意向标的物基本情况。提前实地查看实物质量和运输路况、出(入)库条件等情况,并与承储库洽谈交款期限、履约期限、发票等事宜后自主确定是否参与交易,成交后即视同了解并认可交易标的物的所有信息,不得再对质量、数量、存储地址、交通条件等提出异议,亦不接受错拍、误拍、代拍等非正常申诉,成交会员自行承担成交后相 (略) 场风险。
三、交易资格
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 (略) 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细则》及本公告所有内容的企业,均可参加本次竞价交易。
四、履约结算
1、本次竞价交易所报价格为承储企业库内车板交货价格,买方自行选择运输方式、组织粮食运输并承担运输费用。提货数量以承储企业实际过磅数为准,买方负责组织人员在承储企业库内进行检斤确认。
2、合同履约期详见《第五届中国粮食交易大会-8 (略) 市储油竞价销售、采购交易清单(第一百四十七场)》。买方必须于交易合同交款截止日期内(详见当期《交易清单》)将全额货款一次或分批汇入本公告指定银行账户并开具《出(入)库通知单》。卖方出库时,买方需出具《出(入)库通知单》,经买卖双方确认无误后方可出库。买卖双方对已出库(包括质量和数量)验收无误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签署《验收确认单》,买卖双方可以多次或一次签署《验收确认单》。 (略) 粮食交易中心收到《验收确认单》后2个工作日内将货款释放到买方可用资金,会员申请出金后在2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货款划入绑定的账户。
3、交易成交后,销售:买方按合同成交总额的2‰向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手续费;采购:卖方按合同成交总额的1‰向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手续费;未成交的不收取手续费。
五、其他事项
1、请参与交易的会员客户认真阅读交易公告,一旦报名则视同认可以上条款所规定的内容。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如发生商务纠纷,则以《交易公告》、《 (略) 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2、《 (略) 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细则》、《交易授权书》等有关资 (略) 粮食交易中心网站(http://**)。
六、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交易业务部
电话:0311-*、*
QQ业务群:*
交易中心财务结算部
电话:0311-*
省农发行营业部
电话:0311-*
(略) 粮食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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