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区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五百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5年)

江苏 - 泰州 招标公告 2024-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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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 (略) 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略) 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落实农业现代化走在前重大要求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海陵区实际, (略) 城郊型农业发展定位,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总目标,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统筹实施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百村共兴”“百村共美”“百村共富”“百村共善”“百村共享”等五大行动,打造具有时代特征、中国特色、苏中特质、海陵特点的乡村振兴样板,为全面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海陵实践新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管农村、优先发展。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牢固树立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政策导向,充分发挥党建引领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完善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作机制,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四个优先发展”落实到“三农”工作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二)坚持农民主体、市场导向。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保护农民权益,调动广大农民参与“五百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增强农民自我发展能力和创造能力,切实发挥农民参与“五百行动”主力军作用。

(三)坚持城乡融合、协同发展。坚持统筹谋划、通盘考虑、一体推进,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区镇差距、收入差距。在稳步有序开展试点、示范基础上,重点加强对薄弱村、薄弱环节帮扶力度,着力补短补弱,推动共同发展,实现从“点线盆景”向“连片风景”的跃升。

(四)坚持因地制宜、彰显特色。科学把握乡村的多样性、差异性、区域性特点,立足区位特征、资源禀赋、发展程度,精准施策,分类推进,形成“一镇一品”“一村一特”,勾画具有区域特色的乡村振兴美丽画卷。

(五)坚持全域振兴、共建共享。把更好满足群众对美丽农村的向往、美妙乡愁的寄托、美好生活的期盼放在突出位置,按照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要求,推动实现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全方位振兴,打造“城郊共享圈”和“镇域共享圈”,推进城乡资源共享、服务共享、成果共享。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乡村振兴战略取得突破性进展,基层党组织全面建强,城北生态经济带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齐头并进,农业综合竞争力全面提高,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面提升,走出一条具有海 (略) 城郊型农业示范引领之路。

——打造现代农业领航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日益健全,农业品牌知名度明显提升。加快建设一批重大载体平台,健全有利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和利益分享机制,打造全国种业科技创新高地。到2025年,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达85%,培育10家亿元级农业龙头企业,形成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海陵标杆”。

——打造生态宜居典范区。农村人居环境全面优化,长效管护机制全面完善,村庄常年保持干净整洁有序。基本实现城乡资源互流互促、基础设施同标同步、公共服务均衡优质。到2025年,全面完成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55%以上, (略) 级特色田园乡村1个,让农村居 (略) 居民同等的生活品质。

——打造生活富裕先行区。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和常态化帮扶机制全面健全。到2025年,新建1家“ (略) 场”,完善“15分钟就业服务圈”。村集体经营性收入100万元以上村占比达到70%,村级集体经济综合 (略) 第一。

——打造乡村治理首善区。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全面健全,“治理高额彩礼、减轻人情负担、推进移风易俗”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布局不断优化,优秀文化资源向镇村充分流动。到2025年,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全面达标,文明村镇占比达80%以上,建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4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66个,占全区村居总数43%以上。

——打造城乡融合样板区。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积极探索城乡互补新型模式,推动人才、资金、土地等资源要素充分涌动,引导教育、医疗、养老、社会保障等各类优质资源向农村全面覆盖。到2025 年,“城乡共同体”建设富有成效,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

四、实施路径

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重心,围绕乡村“五大振兴”工作任务,深入开展五大行动,加快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一)“百村共兴”行动

1.全面保障粮食安全。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严守耕地“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有效防止“非粮化”。优化粮食和油料作物区域生产布局, (略) 下达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完成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和大豆油料扩种任务,水稻播种面积稳定在8.7万亩以上,小麦播种面积稳定在8万亩以上。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修编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推进农田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2.76万亩。深化实施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每年建设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千亩示范片3个以上。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推动城东街道“省级菜篮子基地”、华港镇“万亩无公害基地”提档升级,蔬菜种植面积稳定在1.45万亩以上。巩固生猪基础产能,能繁母猪存栏量稳定在1000头左右、规模养殖场保有量稳定在17家以上。水产养殖面积稳定在3.1万亩以上,特色(优质)水产养殖面积稳定在2.2万亩以上,水产品产量达1.3万吨以上,实施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600亩。全面提升农业防灾减灾能力,构建完善农业农村气象灾害监测体系。完善种粮农民收益保障和利益补偿机制,高标准建成海创海陵粮库,持续完善地方粮食储备体制机制,推动“生产、收获、储运、加工、消费”全链条全环节节粮减损。(责任部门: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海陵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气象分局,各镇及涉农街道积极配合、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镇及涉农街道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2.发展壮大现代农业。以农业科技创新、农产品加工、健康食品产业为牵引,围绕稳产保供、冷链物流、数字农业、绿色发展、产业融合、乡村建设等重点领域,2024年开工建设项目不少于12个、年度投资5亿元以上,2025年开工建设项目不少于13个、年度投资6.5亿元以上。统筹推进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和主食加工协调发展,加快推进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建设,推进加工副产物循环、全值、梯次利用。到2025年,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初具规模,入园企业超20家,农产品加工企业营业收入年均增幅15%以上。聚焦“三水一花”种业,依托乡土资源优势和现有产业基础,建成一批国家级、省级种业科技创新平台,推动种业主导产业全产业链发展,水稻、水禽、水产、花卉主导产业产值分别达3亿元、1亿元、3亿元、1亿元,打造优势农业全产业链2条,带动各类从业人员超1万人。加大优质种业企业培育力度,鼓励 (略) 校深度合作,建设“产学研融合、育繁推一体”的商业化育种模式,支持红旗种业、好润生物等企业申报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增加南粳5505、泰香粳1402等优质良种种植面积,做优“南舍”“金引江”稻米品牌,培育出1-2个大闸蟹自主知识产权新品种(品系)。推进姜曲海猪保种场提升改造,开展以姜曲海猪开发利用为基础的苏姜猪配套系研究。纵深推进农业园区转型升级,擦亮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金字招牌”,推动苏陈镇、罡杨镇、华港镇、城东街道、城西街道、红旗街道等特色农业产业园提档升级。(责任单位:市农业开发区、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供销总社、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3.做强农业流通体系。大力发展新型流通业态,加快农产品仓储和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推动泰州城北智慧冷链园、快义通全智能化食品冷链项目开工建设, (略) 场规划布局,新 (略) 场,提升商业综合服务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积极发展农产品直供直销、冷链配送、社区拼购等业态,推广农产品“生鲜电商+冷链宅配”模式,农产品网络销售额年均增长5%以上。(责任部门:区发改委、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供销总社)

4.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深入实施农产品品牌建设三年行动,做好“土特产”文章,加大“三品一标”培育力度,推进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加快华港镇、罡杨镇和苏陈镇绿色有机农产品原料(水稻)基地建设。启动爆竹香丝瓜、“泰”字号种业、“海”字号农产品等区域公用品牌创建,累计培育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10个以上,区域公用品牌2个以上。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信用体系建设,全区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达85%,入网主体农产品质量可追溯率达98%。(责任部门: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

5.提升农业精细化发展水平。加快农业机械化,深入推进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和农机装备智能化绿色化“两大行动”,推广应用种肥同播、测深施肥、机插秧等绿色低碳农机装备与技术,开展油菜、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机械化作业试验示范,农业机械化水平不低于70%,建成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加快农业数字化,强化数字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水、土、生态等各类信息监测网络,推进农业“智改数转”,促进信息技术与农业全产业链深度融合,积极争取特色产业链数字化试点,建设一批智慧农场、无人农场,高水平建成运营种业产业园智慧综合平台, (略) 级数字农业农村基地3个,国家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2个,打造“无人农场”2个。加快农业设施化,推进蔬菜、花卉苗木、小水果等经济作物设施大棚建设,大力推广智能化养殖设施设备,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养殖场建设,蔬菜设施化种植占比达70%,畜禽物联网设施覆盖率达70%,水产物联网智能化养殖设备覆盖率达80%。(责任部门:市农业开发区、区农业农村局)

6.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强化科技与产业对接,定期发布农业重大科技需求和推广计划, (略) 所建设成果转化和服务基地,每年实施农业科技项目1个。高水平搭建农业科技创新平台,鼓励 (略) 所密切开展产学研合作,引进一批专家团队,累计建成产学研平台3个,培育农业高新技术企业2家, (略) 级以上现代农业综合展示基地2个。(责任部门:市农业开发区、区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局)

7.培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推进农业龙头企业“双倍增”计划, (略) 级农业龙头企业2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12家。推动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高质量发展,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生产性服务业,支持罡杨镇西冯村创建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试点,加快建立全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录库, (略) 级示范家庭农场2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10家,省级示范社1家、市级示范社2家。(责任部门:区农业农村局)

(二)“百村共美”行动

1.实施镇村规划编制工程。严格村庄规划管控,统筹谋划未来人口规模、目标定位、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总体格局,实现农村全域规划“一张图”管控。以镇街为单位开展乡村规划师试点,推动提高镇村规划编制水平,合理预留农业设施用地,充分保障现代农业和乡村产业发展的用地需求。到2024年,完成4个村村庄规划项目编制,到2025年,镇街基本实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全覆盖。(责任部门:区发改委、区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2.实施基础设施提质工程。加强村民建房规划管理,完善村民建房审批机制,做好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工作,每年完成农房改善100户。聚焦乱占耕地建房、违建别墅、“一户多基”、未批先建、批少建多等违法建设治理重点难点问题,坚持“管住现在、规范未来、遏制增量、消化存量”,纵深推进违建农房监管执法。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公路、电力、天然气、供水、垃圾、污水收集处理和消防公共设施等基础设施。全面开展美丽农村路建设,促进“农村公路+”融合发展,创成“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完善农村供水设施的布局和改造,保障“最后一公里”供水安全。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加强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维护梳理,优化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布局,新建充电桩10处。加强农村数字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农业农村大数据体系,推动“互联网+”服务向农村延伸覆盖,加速数字技术与农村生产生活深度融合。到2025年,行政村5G网络实现全覆盖,建成智慧农业示范生产场景3个,数字农业农村基地17个。(责任部门:区发改委、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水利分局)

3.实施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深入开展以村庄垃圾专项治理、“三乱”整治为重点的常态化村庄清洁行动,结合风俗习惯和重要节日,设立村庄清洁日和清洁指挥长,引导农民群众清洁村庄环境、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实现村庄清洁行动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高质量推进“十四五”农村厕所革命,科学选择改厕技术模式,推动新改户厕由室外向室内转变、由厕所向卫生间转变,全面消除旱厕。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加强“户分类投放、村分拣收集、镇回收清运、有机垃圾生态处理”的分类收集处理体系建设,完善“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的城乡统筹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协同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厕所粪污、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争创全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区,试点建设2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镇街。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行动,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村庄规划、供水设施建设、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同步,加快推动城镇污水管网逐步向周边自然村庄延伸,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5%,设施正常运行率达90%以上。(责任部门: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局、海陵生态环境局)

4.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突出保护乡村河湖湿地、原生植被等,通过农村“四旁”(水旁、路旁、村旁、宅旁)植树推进村庄绿化,充分利用荒地、废弃地、边角地等开展村庄小微公园和公共绿地建设。引导鼓励村民通过栽植果蔬、花木等开展村庄绿化美化, (略) 、美丽菜园。累 (略) 级乡村振兴示范镇、 (略) 级特色田园乡村、 (略) 级绿美村庄、 (略) 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持续推进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健全完善河湖长制体系,加强村级河长、小微水体片区河长和保洁员队*建设,开展常态化规范化河湖“清四乱”行动,综合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生态河道覆盖率达60%以上,国、省考水质监测断面优良率稳定达到100%,全区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深入开展化肥和农药减量行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农作物病虫害物理防治,化肥施用量、化学农药使用量均较2020年下降3%。强化农业废弃物、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力争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98%以上。加快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9%,农膜回收利用率达94%,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率达100%。(责任部门:区妇联、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总社、海陵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水利分局)

5.实施片区化发展工程。全力打造空间优美、生态秀美、交通畅美、产业旺美、乡村和美、生活甜美的“里下河韵 红粟种源”乡村振兴示范片区,打造“垎岸花香”“麒麟吉乡”“生态乐享”“红旗稻香”四个优势集群,累计建成10条农村生态河道,改造提升农路20条、26公里,招引一批农文旅融合项目,打造乡村旅游精品线路3条,实现全域旅游年收入3亿元。(责任部门: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体旅局、水利分局)

(三)“百村共富”行动

1.促进农民增收。大力提升工资性收入。深入实施“1314”就业服务,加大农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加强就业岗位归集发布,健全村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信息管理系统,新建1家“ (略) 场”,完善“15分钟就业服务圈”。大力提升经营性收入。鼓励和支持农民在乡村特色产业领域创新创业,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业态。加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管理,完善小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益联结机制。大力提升财产性收入。用好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促进土地经营权、林地经营权通过托管、入股等形式流转,依法流转覆盖率达95%以上。有序推进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土地溢价分配更多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倾斜。支持采取集体建设用地指标折价入股的方式发展产业项目,获取稳定股份分红收益。大力提升转移性收入,严格落实各级强农惠农政策,建立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障体系,创新探索政策性保险新模式,加快推广收入型、价格型险种,稳定农业生产预期收入。(责任部门: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2.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稳步推进“强村公司”培育工作,鼓励各镇村结合乡村产业发展,建设小微企业园、渔业产业园、农业产业项目等,积极承建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联合承接清洁绿化、设备养护、小区物管、安全保卫等公共服务项目, (略) 经营性收入。大力发展“房东经济”,鼓励以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招商选商,高标准建设一批满足产业发展和村(涉农社区)居民生活配套需求的经营性载体项目。支持在集中工业区等企业聚集的区域,建设或购置仓储、工业厂房等。支持在人口密集、区位条件较好的区域,打造镇街商贸中心、人才公寓等商业载体。指导符合条件的镇街建立“房东经济”递进增长机制,“房东经济”收入每年增长3%以上(折算后)。大力发展配套产业,探索村级集体经济与农业融合发展机制,支持农 (略) 、农村股份专业合作社加强产业链联合,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3个。 (略) 、有条件的村(涉农社区)挖掘乡村水林田湖草等生态资源优势,打造农创文旅、绿色康养新业态。全区村集体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下村实现动态清零、100万元以上村占比达到70%,1000万元以上村占比达到8%,形成不少于4个集体经济发展新模式,村级集体经济综合 (略) 第一。(责任部门:市农业开发区、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区文体旅局、区商务局、区国资办、区行政审批局、区供销总社、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3.纵深推进农村改革。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依法保护进城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完善股权继承和转让管理办法,制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抵押贷款管理办法,研究宅基地有偿使用、有偿退出等相关政策。深化农村“政经分开”改革,明确村民委员会和村集体股份合作社核算内容,实行账户分设、财务分开、分账核算,推动组织功能分开、管理人员分开、议事决策分开,开展“政经分开”改革的村(涉农社区)超过8个。优化存量资产资源盘活机制,对区位条件较好、产业布局合理的老旧集体房屋实施原地改造升级。鼓励盘活农村低效用地,对土地综合整治和复垦复耕后形成的建新指标,凡涉及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须按一定比例优先置换到城镇规划区、工业集中区等,建设集体经济新载体,力争低效闲置资产资源同比减少5%。深化联合发展机制,创新开展“三建结对”组团发展模式,全面推广苏陈镇与城南街道、华港镇与城南街道的“飞地经济”模式,持续健全机关单位、金融机构挂钩帮扶机制,深化合作机制共建、利益机制共建、发展机制共建,力争联合发展镇街覆盖率达到100%。优化监督服务机制,严格执行农村产权交易“应进必进、应竞必竞”规定,严格落实农村集体租金“应收必收”要求,农村集体租金“应收必收”执行率达到100%。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进一步规范村级对外投资,确保集体资金安全。(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四)“百村共善”行动

1.实施自治强基工程。建强村民自治组织,加强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落实村规民约镇街备案制度,发挥村规民约的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作用。选优配强基层自治组织成员,推动“新乡贤”“能人”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引导农村居民在依法有序参与城乡社会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共事业中,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完善村民自治机制,健全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制度,正确引导村级各类组织在村级事务和管理中发挥作用。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落实村级重大事务决策“四议两公开”制度,细化村务公开内容、时间、方式等,实现依法治村、以规管村。(责任部门:区民政局)

2.实施法治保障工程。加快建设法治乡村,打造区、镇街、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深入推进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利用“百姓议事庭”“公众评判庭”等援法议事平台,在案事件讨论中开展法治宣讲活动,不断提升村民法治素养。加快建设平安乡村,强化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农村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完善“区、镇街、村(社区)、网格”四级工作体系。推进“平安乡村”智能安防建设,加快“雪亮工程”建设,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开展镇街、行政村应急管理建设,合理布局应急避难场所和防汛、消防等救灾设施设备,畅通安全通道。持续巩固拓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公众安全满意度达到99%以上。加快建设和谐乡村。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落实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至少1名专职调解员的有关要求,引导和培育专业调处类社会组织到村(涉农社区)开展调解。梳理乡村治理网格化工作职责清单,做到“网格有人巡、信息有人采、事情有人办”,乡村矛盾纠纷调处网格化服务管理率达到95%。全面推行信访工作法治化,持续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区、镇街、村(社区)三级“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平台,实现“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大力推进“无讼、无访、无案、无毒、无黑”“枫桥式”村(社区)建设,“枫桥式”村建成率达100%,镇街“一站式”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成率达100%。(责任部门:区委政法委、 (略) 、 (略) 、区司法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信访局、公安分局、海陵消防大队)

3.实施德治善化工程。深化文明村镇创建,加强动态管理、日常指导,不断扩大创建覆盖面,提升农民群众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区文明村镇占比80%以上。深化文明所站创建,城乡一体实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达标提升工程。加强农家书屋、文体广场等文化阵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村镇规划建设乡情村史展览室。高质量开展群众文艺惠民行动,更好地满足农村群众文化需求。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引导和鼓励村委会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备案和监督工作机制,发挥“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作用,组织开展婚丧嫁娶服务、邻里互助和道德评议活动。推广乡村治理“积分制”,将乡村治理重要事务量化为积分指标,引领广大村民自觉弘扬文明风尚,村级“积分制”推广覆盖率达100%。结合传统节日民俗活动,积极利用区级融媒体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村村响”广播、村务公开栏等宣传文化阵地,加强舆论引导,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移风易俗的浓厚氛围。(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体旅局)

4.实施智治赋能工程。坚持和完善“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治理机制,充分发挥综治警务“双网融合”优势,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治理机制, (略) 管理、民政、司法等“多网合一”,构建综合网格“一网统筹”、网格员“一专多能”、大事全网联动、小事一格解决的新格局。用好“互联网+”乡村治理机制,鼓励农民群众通过“你点我督”等平台渠道,反映自身诉求、报送身边隐患、表达监督意见。(责任部门:区委政法委、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城管局、公安分局)

5.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做优乡村公共文化,优化布局城乡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推动资金、项目、政策向乡村地区倾斜,加强镇街特色文化场馆、健身步道、村(社区)图书馆服务点建设,实现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形成“10分钟公共文化服务圈”。实施公共数字文化工程,积极发挥微信、微博、微视频等新媒体作用,使农民群众能更便捷地获取优质数字文化资源。建立健全城乡文化联动机制,整合优质资源与力量,持续开展“三下乡”等送文化下基层活动,推进文化资源向村镇流动。传承乡村优秀文化,加大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以及农业遗迹、灌溉工程遗产等保护力度,挖掘唐甸“龙骨滩”岳飞抗金古战场遗址、华港“港口暴动”指挥部旧址、苏北党校旧址等历史遗存,走出一条乡村文化兴盛之路。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加强乡村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深入挖掘吉祥文化、渔文化、水文化、庙会文化、红色文化等资源,招引建设一批农文旅融合项目。 (略) 场前景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产业化发展,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寻根、生态旅游等产业和创意产品,彰显渔船、根雕、石雕、刺绣等传统工艺特色,提高乡村旅游节庆活动知名度、影响力。支持乡村利用古民居、古遗址、古村落等发展文化产业,做大“民宿”经济,扶持提升一批具有海陵特色的乡村文化产业特色村落。(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区农业农村局、区文体旅局)

(五)“百村共享”行动

1.推动公共服务提档升级。深化“幸福教育”改革,深入推进集团化办学,科学规划教育资源布局,打破城乡学校、区域划界形成的“壁垒”。持续推进“区管校聘”改革,加大定向师范生培养力度,推动城乡教师双向“流动”,实现城乡学校师资合理配置,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多种形式集团化办学学校覆盖率达到100%。纵深推进“健康海陵”改革,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挂 (略) ,乡村全科医生拥有量达标率100%。建立托育服务体系,增加多层次托育机构和服务供给。加大村级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建设力度,探索乡村养老互助睦邻点、助餐点建设,推进城乡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和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全区农村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覆盖率达100%,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100%,所有村级养老服务设施常态化运营。(责任部门:区残联、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委)

2.缩小社会保障城乡差距。健全城乡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有效衔接,推动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稳步提高。加强基本医疗保险与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的衔接,积极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满足农村居民多层次需求。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构建完善涵盖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等各类困难群体的分层梯度救助格局。(责任部门: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医保分局)

3.健全完善公共服务体制机制。推进“一站式”便民服务,全力推进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完善便民服务中心事项清单,构建覆盖城乡、标准规范、亲民便民、一号能办、一窗快办、一网通办的“24小时不打烊”便民服务体系。深化镇村党群服务体系建设,增强镇级党群服务中心政治、政务、服务功能,完善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挂牌长效机制,推动各条线各领域服务资源向党群服务阵地集聚整合、集成增效,镇级党群服务阵地不低于1500平方米,村级不低于400平方米,稳步推进农村党群服务中心“建管用”行动,每个自然村“根系”服务阵地不少于1个,推动形成“15分钟公共服务圈”。推进县域物流配送中心、村级公共服务点等农村物流服务网络建设,推广“多站合一”的农村物流节点发展模式,实现“村村通快递”。(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区发改委、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区行政审批局)

4.不断强化组织保障。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党政领导挂钩联系乡村振兴工作制度,稳妥推进“强村帮带”工程,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持续实施镇街党(工)委基层党建“书记项目”、村党组织“放样子、亮群像”支部书记项目,解决一批乡村振兴的难点问题。以“里下河韵 红粟种源”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城北生态经济带建设为抓手,放大中心村、城乡联合党委作用,打造村党组织、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党员群众“四位一体”的工作格局,完善“服务联办、管理联抓、问题联解、突发事件联处”的推进机制,加速建成成方连片、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党建示范片区。(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

5.推进人才队*建设。分类别分批次实施村干部培训,深化“雁阵培育”计划,常态化组织乡村振兴主题培训。持续开展“兴村特岗”青年人才选聘,用两年时间选拔80名左右优秀年轻人才充实基层干部队*。持续推进村干部学历提升计划,村党组织书记轮训85人次,村党组织书记、村干部大专以上学历占比均达到100%。 (略) 要求,征集报送“三支一扶”人员招录需求,加强“三支一扶”人员培养管理。加大乡土人才培养,完善乡土人才评价体系,指导优秀乡 (略) 市级“乡土人才传承示范基地”“乡土人才大师示范工作室”等项目4个。深化“新农菁英”培育,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涉农专业大学生创业等培训,每年开展农民培训800名。(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团区委、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

6.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将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在保持现有农林水财政预算规模的基础上,确保每年投入不断增加。逐年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2024年占比达8%,2025年占比达10%。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统筹财政投入、相关土地收益、中央预算内专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和商业信贷等多渠道资金,支持乡村振兴示范镇、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等建设。(责任部门: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7.给予土地政策倾斜。科学合理布局农村新增建设用地,优先保障农民居住、乡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产业用地需求,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争取村庄规划专项流量指标500亩。落实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政策,加强土地综合整治力度,深挖耕地后备资源潜力,开展占补平衡和增减挂钩工作,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改善乡村整体风貌,提升人居环境。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因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不含宅基地),使用占补平衡或增减挂钩指标,统一调出价格为10万元/亩。持续深入推进农房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村民建房,做到“应登尽登”,逐步铺开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常态化办理农房继承登记业务,切实解决群众身边“急难愁盼”问题。(责任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按照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建立健全全域推进乡村振兴的领导机制和工作体系,建立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四下基层”制度,把党的领导始终贯穿“五百行动”实施全过程,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二)强化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的作用,区委农办要加强跟踪调度、检查评估,制定年度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分工,推进各项任务的组织落实。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细化落实并指导各镇(涉农街道)完成“五百行动”主要目标任务。各镇(涉农街道)要强化主体责任,围绕“五百行动”确定的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抓好组织实施。

(三)强化典型带动。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大力宣传“五百行动”的理念、政策、路径和成果,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讲好乡村振兴的“海陵故事”,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社会各界各方面共同关心支持海陵乡村振兴工作。

(四)强化督查考核。将实施“五百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建立健全报告、督办、观摩、考核等“四项制度”,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的重要依据。对乡村振兴工作履职不力、考核排名靠后的,予以通报。

附件:1.2024年海陵区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特色创新工作.docx

2.海陵区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五百行动”重点任务分解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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