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嘉陵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科创研发和推广示范融合发展项目比选公告

四川 - 南充 招标公告 2023-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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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 (略) 嘉陵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科创研发和推广示范融合发展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 (略) 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 (略) 嘉陵区发展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南嘉发改农储【2023】5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略) 嘉陵区发展改革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南嘉发改农储【2023】52号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略) 嘉陵 (略)

?2.2 建设地点: 嘉陵区工业园区嘉武东西协作产业园及蚕桑—高粱产业基地内

?2.3 项目规模: 利用6800㎡东西协作产业园,建设蚕桑—高粱产业科创中心,整合南充创新桑产 (略) 、成渝蚕桑产业联合创新中心、 (略) 士工作站、 (略) 、专家工作站,用于产业科研推广和产品博览展示,形成特色蚕桑—高粱产业科技研发推广中心

?2.4 计划工期: 24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10月

?2.5 项目总投资: 5000.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奖补资金2800万元,企业自筹2200万元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20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1个(0-10?房屋建筑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10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负责人或专职技术人员其中一人同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和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招投标专业,提供有效可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备案表二维码无法进行扫描查询的视为无效文件);2、主要专职技术人员(4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3、拟任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是申请人本单位人员。注:(1)以上所有人员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略) 为其缴纳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2)以上资料有一项不满足,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提供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的《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招标代理登记证截图;2、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至少应具有目录(目录中应包含每个业绩项目名称)及页码,人员、申请人分类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业绩汇总表,有完整的履约评价意见及招标人联系电话,履约评价意见均应为“满意”,否则视为无效文件;3、申请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①代理机构比选公告和比选结果公示截图,②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截图,③中标候选人公示截图;4、中选后项目负责人需持相关证书进行核验。特别提示:以上资料有一项不满足,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严禁使用挂证人员、假资料、假业绩,一经发现将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代理机构比选结果公示中进行公示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采取行政处罚。。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20.0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动%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日08时00分 至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日08时00分至 **日17时00分 (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确认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指定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 (略) 嘉陵 (略)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 张发成

电 话: ? *

传 真:

?**日???(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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