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一期)-初步设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河北 - 廊坊 招标公告 202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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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香河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一期)-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香河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一期)-初步设计已由香河县行政审批局以香审批招标核字【202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香河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香河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 香河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一期)-初步设计
??2.2招标范围:2、项目实施地点: (略) 香河县; 3、项目内容:本项目拟对香河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一期)工程工程初步设计等进行招标。施工主要内容为:新建污水管网,总长*m;新建污水处理站15座,日处理量共1290立方米/天;新建雨水管网,总长7918m;改造给水管网,总长*m;新铺混凝土路*.2㎡;新铺面包砖道路62017㎡;新铺沥青路163.14㎡;新铺人行道块料824.19㎡; (略) 场硬化25000㎡;新增收费广告位129个; 4、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5、设计周期:60日历天; 6、最高限价:217.88万元; 7、监督单位:香河县农业农村局。。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略) 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给排水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4、财务状况要求具有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新 (略) 成立以来的相关财务报表;5、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作无效标处理;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3.1.2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08:30至** 17:30(北京时间,下同),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09:30,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香河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香河县府前街 地址: (略) (略) 长安区建华北大街28号中恒大厦北楼23层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金士兴

联系人: 薛森
电话:

0316-*

电话: 0316-*
传真:

/

传真: 0311-*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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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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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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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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