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与辐射环境管理处关于2024年2月7日拟作出奎屯鹏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奎屯市共享储能电站项目、伊犁察布查尔县升压汇集站22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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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奎屯 (略) (略) 共享储能电站项目、伊犁察布查尔县升压汇集站22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伊犁哈萨克 (略) 新华西路海棠路1号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奎屯 (略) (略) 共享储能电站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东特色产业园

奎屯 (略)

新疆格润特 (略)

(略) 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奎东特色产业园瑞康路以北、天华路以西,占地面积450亩。本工程拟规划建设1?http://**中温次高压抽凝发电机组(#1机组)+200t/h中温次高压电锅炉系统(6套-18台电锅炉、固体蓄热装置);1?http://**高温高压纯凝发电机组(#2机组)+100t/h高温高压电锅炉系统(3套-12台电锅炉、固体蓄热装置)、1座变电站及配套附属系统,汽轮机组不预留连续扩建条件。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341万元,占总投资的0.16%。

项目规模:总输入功率532MW,储能功率336MW,储能时长8h,储能能力336MW/8h/2688MWh;日发电时长16小时,峰电时段发电能力51MW/8h/408MWh。平电时段发电能力20MW/8h/160MWh;共计日发电能力为568MWh;日消纳能力为532MW/8h/4256MWh;工业蒸汽提供能力150h/24t的储热型(固体储热)共享储能电站和220KV电站及升压站。

1、大气环境:施工现场产尘区定期洒水。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等措施。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车辆采取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运营期油烟废气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排放标准;2、水环境: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厂区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无废水外排。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2019)表2A级水质标准后,冬季用于工业循环用水,夏季用于厂区绿化灌溉。3、固体废物: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多余土方、废弃建筑材料、生活垃圾应分类集中收集,其中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运至就近垃圾转运站;废弃建筑材料先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集中拉运至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多余土方用于就近平整。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就近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变电站废变压器油、废润滑油、废铅蓄电池、含油抹布等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暂存,最终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4、声环境: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从声源上进行控制,并加强设备维护及管理,避免设备故障带来的高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运营期通过优化导线特性、采用低噪声设备、变压器底座固定并垫橡胶垫等措施,保证变电站厂界昼、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5、生态环境: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做好平整、回填、覆土和恢复。6、电磁环境:项目建成后,应加强变电站防护距离宣传教育和督查工作。做好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及环保标志的悬挂设立工作,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变电站或靠近带电架构。项目建成运行后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对评价范围内的电磁环境影响值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控制限值要求,项目对周边的电磁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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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伊犁察布查尔县升压汇集站220千伏送出工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察布查尔县

国网伊犁 (略)

新疆 (略)

该工程输电线路起于察布查尔县升压汇集站220kV侧构架,止于靖远220kV变电站220kV侧构架。电压等级220kV,单回路架设,线路全长约22.3km。输电线路全线位于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境内。

工程导线:采用2?http://**-630/45钢芯高导电率铝绞线,导线外径33.8mm,双分裂子导线采用水平排列,分裂间距500mm,截面629mm2;地线:2根采用24芯OPGW-17-150-2型复合光缆,外径15.2mm。线路新建杆塔65基,其中直线塔54基、耐张塔10基、单回路调相塔(F型塔)1基。永久占地:6500m2,塔基施工临时占地:13000m2;牵张场临时占地:9500m2;跨越场临时占地:800m2。项目总投资为3637万元,环保投资为231.4万元,占总投资的6.36%。

1.大气环境:施工期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保持道路清洁,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建筑材料运输车辆等采取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对裸露地面进行压实覆盖,控制道路扬尘。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

2.地表水环境:施工营地生活区设置移动卫生厕所及防渗收集池,营地食堂及洗漱废水经隔油隔渣池后排入防渗污水收集池;粪便污水排入卫生厕所;生活污水及粪便污水定期拉运至当地污水处理厂处理。

3.固体废物:施工完成后及时做好迹地清理工作;废弃建筑材料、包装袋由施工单位统一回收,综合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废弃建材运至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纳入当地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系统处理。运营期本线路检修时产生少量检修废弃物和人员生活垃圾,均为一般固废,检修废弃物作为废旧物资进行交旧退库回收处理,其他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随检修人员带回至就近垃圾收集站处理。

4.声环境:施工期所用机械设备及车辆应采用低噪声型的机械设备,将噪声控制在国家规定的允许范围内。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加强对线路沿线声环境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理。线路沿线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变电站扩建端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5.电磁环境:运营期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加强电磁水平监测;对员工进行电磁环境基础知识培训,在巡检带电维修过程中,尽可能减少暴露在电磁场中的时间;设立电磁防护安全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带电架构等。变电站扩建端、线路沿线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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