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堡镇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食用油加工坊东关村、南关村联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甘肃 - 平凉 招标公告 202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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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荔堡镇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食用油加工坊东关村、南关村联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GSHXS*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荔堡镇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食用油加工坊东关村、南关村联建项目(施工)
采购方式 邀请 项目类型 (A02)市政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2024-09-20 00:0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4-09-23 11:00:00
采购单位 甘肃宏 (略)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合同估算价
1 荔堡镇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食用油加工坊东关村、南关村联建项目(施工)001 01 工程-施工 *.24(元)

公告内容

  • 荔堡镇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食用油加工坊东关村、南关村联建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有关规定, 甘肃宏 (略) 受泾川县荔堡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荔堡镇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食用油加工坊东关村、南关村联建项目(施工)”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邀请的投标企 (略) 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荔堡镇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食用油加工坊东关村、南关村联建项目(施工);

    2.项目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荔堡镇东关村。

    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在荔堡镇东关村新建食用油加工车间一座,总建筑面积为350平方米,抗震设防烈度7度,设计年限50年,层高6米,建筑总高度7.2米;厂区内原有砖木结构平房维修改造150.00平方米,内墙增白,外墙增白,更换门窗,室内线路改造等;衬砌毛石挡土墙200立方米,挡土墙高度为1.2米;新建铁艺围墙36米,围墙高度为1.8米;院坪硬化630平方米;安装电动伸缩门及门洞一座;新增安装监控2个;院内临街门面房外墙增白150平方米。

    4.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投标报价包括所有费用)。本项目控制价71.*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5.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相关工程质量检评验收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6.招标内容:本项目实施方案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工程施工。

    7.资金来源:泾川县2 (略) 第一批衔接资金结 (略) 第二批衔接资金。

    8.计划工期:总工期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9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1月6日。

    9.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含*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4)施工员1人,须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员岗位证书;

    (5)质量(检)员1人,,须 (略) 政公用工程质量(检)员岗位证书;

    (6)机械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投标人须提供通过 “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 ” 网站(http://**)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

    5.投标人被列入 “ 信 用 中 国 ”http://**)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方式

    1.请于2024年9月20日00时00分至2024年9月23日11时00 (略) 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 (略) 阳光招标采购平台( (略) )”投标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及施工方案(PDF格式加盖公章)。

    2.本次竞价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3.资格审查由评标专家进行,通过资格审查后,定标由系统根据低价中标法评标确认,中标公示期满后由招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五、相关要求

    1.本工程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 (略) 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3)》(DBJD25-44-2013)及平凉地区基价《 (略) 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3)》(DBJD-45-2013)及平凉地区基价《 (略) 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DBJD25-64-2018)及平凉地区基价《 (略) 建筑抗震加固工程预算定额(2010)》及平凉地区基价《 (略) 园林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及平凉地区基价《 (略) 建设工程计价规则》(DBJD25-98-2020)取费按建筑与安装工程三类取费,材料价 (略) 泾川县2024年第三季度指导价;人工单 (略) 泾川县建设工程指导价2024年1月-6月执行,无指导价 (略) 场价计入报价,规费、税金均计入报价,甘建价【2019】11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重 (略) 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有关规定的通知进行调整,二次搬运费不计入报价、环境保护费未计入报价。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上传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能力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施工方案或资格要求内容上传不全者视为资格不符合要求,将按无效标处理。

    3.投标人自行联系代理机构获取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六、结果公示

    1.系统评定确认中标人后, (略) 按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示发出次日起三个日历天。

    2.竞价结束后,投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含有投标预算文本的纸质版(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不限于公告要求内容)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宏 (略) (泾川县城北三号安置区安置楼1号楼2301室),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泾川县荔堡镇人民政府

    地 址:泾川县荔堡镇街道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甘肃宏 (略)

    地 址:泾川县城关镇东大街1号

    联系人:曹女士

    联系电话:*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 (略) 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12030)进行报名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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