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恒宝贸易采购菜籽油采购

广西 - 贵港 采购信息 202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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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采购标题:贵港恒宝贸易采购菜籽油 采购公告

询比价


询价单号

RA*

采购方式

公开


截止时间

** 16:50

报价截至时间

** 16:50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要求交货期

备注

J*

菜籽油

180Kg/桶,酸值(mgKOH/g)0.2max、闪点320℃min、凝固点-15℃max、水分及挥发物M&V%0.05max、杂质IMP%0.05max、溶剂残留量不得检出、色泽黄20红2max。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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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单要求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 (略) 港北区南平中路贵港钢铁集团

二、保证金额度:0

三、商务条款:

"说明: 1、报价为包到需方仓库价(含13%的增值税、运费等),请将单价、金额、合计额计算填写完整,注明生产厂家及品牌() ,要求到货时间 (请填写最快到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2、回标有不同名称、规格型号、品牌等应重新给予注明清楚。 3、产品质量执行标准按国标或行业标准执行。 4、付款方式:货到经表面验收合格且需方收到供方开具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一个月内支付全部货款。 5、货款以现款支付。 6、因供方原因(经需方许可除外),未能如期提供验收合格产品的,每延迟一天交货(全部或部分延迟交货均视为延迟交货),每逾期一天供方按合同总价的1‰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延期超过30天,需方有权解除合同,供方除支付违约金外,无条件退还需方已付的货款,并以需方预付货款为基数,供方按月利率2%计息补偿给需方造成的其占用资金期间融资利息经济损失。所交货物与合同不符的,如需方可用,双方协商处理;如需方不可用的,做退货处理,因退货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 7、因需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的,每逾期一天,需方以逾期支付金额为本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国家贷款基准利率计息支付给供方,逾期支付超过30天,供方有权解除合同。

四、技术条款: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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