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信息所在地区
安徽
,您还未开通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文化和旅游局高速公路形象广告宣传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文化和旅游局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日 15:37 |
预算金额 | ¥47.*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null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文化和旅游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东部新城综合写字楼B区四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文化和旅游局
项目名称: (略) 文化和旅游局高速公路形象广告宣传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略) 文化和旅游局高速公路形象广告宣传
数量:6
单位:个
预算金额:* 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在合安、高界、沿江三条高速公路沿线继续发布安庆文化旅游广告,广告立柱距离高速公路护栏30米以内,高度20米以上,规格18*6米,灯箱布双面喷绘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略) (略) (略) ,系省内高速公路沿线30米内高炮广告牌资源唯一拥有者。本次采购项目内 (略) 高速沿线发布安庆旅游宣传广告, (略) 是唯一符合采购意向的供应商,符合采购法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采购的”规定。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包河区徽州大道6669号
三、公示期限
**日 至 **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周传文
联系地址: (略) 东部新城综合写字楼B区四楼
联系电话:*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 (略) 财政局预编办(采购科)
联系地址: (略) 宜秀区菱湖北路 (略) 财政局7楼
联系电话:0556-*
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附件信息:
333.6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