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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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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 文号 | 审批 时间 | 审批结果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广东 (略) 揭阳分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揭市环(揭东)审〔2024〕13号 | 2024/6/28 | 通过 | 广东 (略) 揭阳分公司 | (略) 揭东区开发区新区通用厂房(夏新路与宝丰路交界)十一号楼第3层 |
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 (略) 生态环 (略) 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 (略) 起诉。
公告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揭东分局
地址:揭东区金溪大道矿 (略) 生态环境局揭东分局办公大楼六楼
联系电话:0663-*
日期:**日
附件: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广东 (略) 揭阳分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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