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川能水务有限公司青神县工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技改和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四川 - 眉山 审批公示 2024-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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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略) (略) (略) 进行青神县工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技改和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环评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针对该环评提出自己的意见看法(但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青神县工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技改和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青神县西龙镇钟家山村5组及黑龙镇高墩村4组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次青神县工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对一期(设计处理规模2万m3/d)进行技改扩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新建预臭氧氧化塔及脱氧池1座、新建改良型A2O生化池、新建周进周出二沉池、新建污泥回流及剩余污泥池、新建高密度沉淀池、新建臭氧车间、臭氧催化氧化池、深床反硝化滤池、新建水解酸化及改良型A2O生化池、混凝沉淀池等主体工程以及综合设备房、管线、电气等附属工程。项目分近、远期建设,建设完成后全厂设计处理规模达3.7万m3/d,中水回用0.74万m3/d,外排废水量为2.96万m3/d。

二、可到指定网址下载公众意见表(网址:http://**提取码:bw7h)填写,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提交该公众意见表;提交公众意见表的起止时间为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三、可到指定网址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网址:http://**提取码:bw7h);纸质版可通过电话预约查看时间,并于 (略) 、 (略) (略) 处查阅。

四、征求意见的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包括个人、村社、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等团体),征求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要求,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

五、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通讯地址: (略) 青神县二桥桥下自来水厂

联系人:张庆辉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邮编:*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 (略)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科新路6号

邮编:*

联系人:王超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请将公众意见表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该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略)

**日

(略) (略) (略) 进行青神县工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技改和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环评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针对该环评提出自己的意见看法(但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青神县工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技改和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青神县西龙镇钟家山村5组及黑龙镇高墩村4组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次青神县工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对一期(设计处理规模2万m3/d)进行技改扩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新建预臭氧氧化塔及脱氧池1座、新建改良型A2O生化池、新建周进周出二沉池、新建污泥回流及剩余污泥池、新建高密度沉淀池、新建臭氧车间、臭氧催化氧化池、深床反硝化滤池、新建水解酸化及改良型A2O生化池、混凝沉淀池等主体工程以及综合设备房、管线、电气等附属工程。项目分近、远期建设,建设完成后全厂设计处理规模达3.7万m3/d,中水回用0.74万m3/d,外排废水量为2.96万m3/d。

二、可到指定网址下载公众意见表(网址:http://**提取码:bw7h)填写,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提交该公众意见表;提交公众意见表的起止时间为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三、可到指定网址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网址:http://**提取码:bw7h);纸质版可通过电话预约查看时间,并于 (略) 、 (略) (略) 处查阅。

四、征求意见的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包括个人、村社、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等团体),征求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要求,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

五、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通讯地址: (略) 青神县二桥桥下自来水厂

联系人:张庆辉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邮编:*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 (略)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科新路6号

邮编:*

联系人:王超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请将公众意见表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该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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