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置马关县制砖厂历史遗留问题,落实职工保障,维护社会稳定,现将《马关县制砖厂职工调查识别工作方案》向社会公开发布,请各相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提出申请,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马关县制砖厂
2024年6月3日
马关县制砖厂职工调查识别工作方案
(略) 置马关县制砖厂(以下简称:“制砖厂”)历史遗留问题,落实职工保障,维护社会稳定,结合马关县制砖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调查识别的范围
(一)时间范围:1983年成立至1988制砖厂停产。
(二)人员范围:曾经在制砖厂工作的下列正式职工(包括但不限于健在、退休、死亡的职工)
1.制砖厂成立时从原轮窖厂转隶过来的职工(含退休人员);
2.制砖厂成立后从其他途径招录进入的职工;
3.制砖厂成立后从其他部门调入的职工;
4.符合以上三种情形之一的一直在制砖厂、调出制砖厂、从制砖厂一次性退职、从制砖厂开除的职工。
(三)调查内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工作经历(简历)、工龄、生存状态、各类能证明职工身份的证明材料等。
二、调查识别的依据
(一)制砖厂成立时转隶文件;
(二)制砖厂的职工工资花名册;
(三)制砖厂职工调入、调出、离退休文件;
(四)招录花名册;
(五)聘用合同;
(六)有关会议记录;
(七)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三、职工工龄认定的初步规则
(一)健在职工:从参加工作之日起到制砖厂停产之日止。
(二)死亡职工:从制砖厂生产经营期间死亡的,从参加工作之日起到死亡之日止;砖厂停产后死亡的,从参加工作之日起到到砖厂停产之日止。
(三)工龄的初步计算规则
1. (略) 分家时,分配到制砖厂但没有到制砖厂上过班的职工,实际工作期限计算从参加工作之日起到1983年止。
2.制砖厂成立后一直在砖厂上班的职工,工龄从参加工作之日起到1988年12月31日止。
3.制砖厂停产后守厂职工,工龄从1989年1月1日起到1998年12月31日,且工龄按3年折合为1年计算。
4.刘锦鹏任厂长期间,工龄从1989年起至2002年,且工龄按2年折合为1年计算。
5.2002年起开始履职到现在的制砖厂导及职工代表,工龄从2002年起到制砖厂解散之日,且工龄按3年折合为2年计算。
备注:最终以职工大会通过的规则为准
四、调查识别的程序
通告《马关县制砖厂职工调查识别工作方案》→职工或者代理人提出申请(前期摸底阶段已经提交认定申请表的不再重复提交)→职工调查识别工作组审核并分类→公示审核结果即《职工初步认定审核表》(该表格包括但不限于对砖厂生产经营期间曾经在制砖厂工作过的职工、从制砖厂调出的职工、从制砖厂一次性退职工职工、从制砖厂被开除的职工的名单)→相关人员提出异议→职工调查识别工作组调查核实→符合识别规则的纳入职工名单/不符合识别规则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及法定救济渠道→确定职工名单,并公示。(备注:公告和公示发布在马 (略) 、相关公开栏等)。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马关县制砖厂职工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职工调查识别工作组”,成员如下:
组长:欧阳纯俊 马关县制砖厂厂长
副组长:聂会生 马关县制砖厂职工
组 员:姚丽 马关县制砖厂职工
代有华 马关县制砖厂职工
法律顾问:张丽娟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
雷婷 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
张林 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
杨天礼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
(二)明确工作责任
一是制定职工调查识别工作方案;二是接收职工的申请材料;三是审核职工的申请材料;四是对相关工作成果依法进行公告公示;五是完成职工识别过程中的解释工作,引导职工依法维权;六是负责职工识别认定有关的其他工作;七是对相关档案资料收集整理根存档。
(三)畅通信息渠道
一是通过政府视频号、网站等新媒体手段发布调查识别方案、识别结果等,认广大职工充分了解、参与整个调查识别过程;二是鼓励广大职工相互沟通信息,让涉及的职工及时参与;三是主动与政府工作组沟通,确保调查识别工作依法依规;四是加大宣传报道,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六、其他事宜
(一)原则上,由职工本人提出认定申请;
(二)对于行动不便或者已经死亡职工身份的认定申请,可以由其直系家属即父母、配偶、子女代为办理,无直系亲属的可以由近亲属代为办理。
(三)在提交相关材料时,直系家属或者近亲属代为办理的还需提交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模版见附件2)(若为死者家属仅需提供死亡证明复印件)、书面承诺(模版附件3)、双方户口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
(除提交的为原件以外,提交复印件的还需现场核对原件)。
(四)申报时间:2024年6月10日前。
(五)提交资料地点及联系方式:
1.提交地点:马关县马白镇运动场6号( (略) 对面)
2.联系人及电话:欧阳纯俊 (略)
聂会生 (略)
姚 丽 (略)
代有华 (略)
张丽娟律师 (略)
附件:1.马关县制砖厂职工身份认定申请表
2.授权委托书
3.马关县制砖厂职工认定家属代办承诺书(模板)
附件1
马关县制砖厂职工身份认定申请表 |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
曾用名 | 年龄 | 联系电话 | |||
是否健在 | 死亡时间 | ||||
户籍地址 | 家庭住址 | ||||
进入制砖厂时间 | 年 月 日 | 离开制砖厂时间 | 年 月 日 | ||
是否为一次性退职(离职)人员 | 一次性退职(离职)时间 | 年 月 日 | 一次性退职(离职)领取金额 | ||
证明材料 | □调动文件 □分工文件 □工资花名册 □职工花名册 □ 其它 | ||||
本人承诺 | 承诺人: 年 月 日 | ||||
填表人: 与申请人关系: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 |||||
填表说明:1.进入和离开制砖厂时间均指1983年-1988年时间段;2.证明材料根据能提供的材料进行提交;3.本人承诺一栏统一用手写,承诺内容为:我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和有关附件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等证明材料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上交表时证明材料与身份证复印件一起上交,若填表人不是本人还需提交代填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已死亡,代理人需提供死亡证明。 |
附件2
授权委托书(模版)
兹委托 (身份证号:),电话号码:,代为办理我的职工认定申请、安置等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
委托人(签字按手印):
受托人(签字按手印):
年 月 日
附件3
马关县制砖厂职工认定家属代办承诺书(模板)
马关县制砖厂:
我系的亲属(配偶/子女/),名叫,出生于年月日,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为:家住省(市)州(市)县乡(镇、街道)村委会(社区)村(组)号,工作单位为。
因我配偶(父母/子女/)行走不便/已经于年月日逝世,经家庭会议决定,由我代其到厂办理相关职工认定、安置等手续。我郑重向制砖厂承诺:我的身份真实有效,决无虚假信息,我对我代办手续所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按手印:
参加家庭会议人员签字确认前述内容,并按手印:
1.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2.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3.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202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