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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4日关于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公告(温岭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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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4日关于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公告( (略) 建设 (略) )
公告期为**日至**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椒 (略) 提起行政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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