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海关技术中心2024-2026年度公务用车定点加油采购项目信息公告(第二次)

广东 - 汕头 招标公告 2024-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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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现将汕头海关技术中心2024-2026年度公务用车定点加油采购项目信息公告,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名称:汕头海关技术中心

二、采购单位地址: (略) 金平区大华路11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汕头海关技术中心2024-2026年度公务用车定点加油采购项目

四、具体内容:汕头海关技术中心采购确定2024-2026年度公务车辆的定点加油供应商至少一家,为汕头海关技术中心公务车辆提供加油服务。

五、预算金额:30000.00元。

六、采购方式:比选采购(综合评分)。

七、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八、报名供应商有关要求:

(一)报名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汽油经营等范围经营),具有车辆维修等相关的经营范围。并提供《成品油批发(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证件复印件。

(二)报名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作为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请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报名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四)报名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五)供应商在报名时须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

(六)供应商需提供近3年来在工商、质检等部门的油品质量、计量抽检中合格率均达100%的证明等相关资料(加盖公章)。

(七)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十、请有意向的供应商按照附件2《报名资料目录表》的要求,将报名资料装订送至汕头海关技术中心综合保障部( (略) 金平区大华路11号主楼二楼)办理报名手续。

十一、联系人:霍同志 ;联系电话:*。

十二、报名截止时间:**日。

附件:1、评分标准.xls

2、报名资料目录表.doc

    汕头海关技术中心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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