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2023-10-11 15:45 浏览次数:
2023年5月26日太白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陕西隆岩 (略) 眉太高速5标段1号碎石场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以上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该企业现场整改,并处人民币50000.00元的罚款的行政处罚。
本案中,太白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反映了道路交通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意识淡漠,安全生产知识学习少,主要负责人不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日常工作中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和安全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通过本次应急部门的综合督查检查,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发挥“三管三必须”的要求,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意识,保证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