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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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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入实施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推进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特色之路的若干意见》(景大搬快聚【2023】1号文件)及《景宁畲族自治县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实施细则》(景大搬快聚办【2023】13号文件)精神,依群众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查核实,现将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春和佳园小区定点商品房第一批搬迁农户缴款名单予以公示。如对以下公示人员有不同意见的,请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县大搬快聚指挥部办公室如实举报。举报电话:0578-*
名单附后:(共 20户 84人)
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2023年春和佳园小区第一批定点商品房搬迁缴款农户公示表.xlsx
景宁畲族自治县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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