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自然资公告〔2024〕81号
现有申请人 王福梅 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对继承材料查验,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继承材料查验结果事项进行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书面异议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对因继承取得的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王宗华、谭茂英(与权属登记人王宗华为夫妻关系,共有此不动产一半份额)
不动产坐落: (略) 人民北路67-401#(含电梯加建部分)
不动产权证号: 粤房字第*号
继承人:王福梅
书面异议材料送达地址: (略) 茂南区油城十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668-*
(略) 自然资源局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