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 (略) 2021年诚园小区直接相关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人和西街)
二期建设项目(K1+900—K3+070.075)施工
变更公告(第三次)
变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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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 (略) 建设工程监测中心
电话:0455-*
招标人: (略) 房屋和公用事业指导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北 (略) 建设大厦
联系人:左女士
电 话:0455-*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巨福工程 (略)
地址:黑龙 (略) 道里区上海街9号401室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0451-*
按照《 (略) 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 (略) 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 (略) 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 (略) 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省住建厅、人社厅等四部门《关于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的通知》(黑建建〔2018〕16号),为进一步深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放管服”改革、减轻企业负担、 (略) 场活力,“黑龙江公共 (略) ”与“ (略) ”进行了数据对接。自即日起,在“黑龙江公共 (略) ”开展的工程招标活动,可在线申请工程投标保证保险,减少企业资金占压,提高交易效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标单位可通过“ (略) ”在“黑龙江公共 (略) ”上嵌入的接口在线申请工程投标保证保险。
二、 (略) 购买完招标文件后,应立即在系统中选择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可选择现金银行汇款方式,也可选择工程保证保险方式。因工程保证保险的申请、评估、保单签发、 (略) 系统鉴收需要一定的时间,请选择工程保证保险方式的投标单位及时完成申请资料填写等工作,以免因为未完成后续流程,不能按时上传投标文件。
三、系统出具的投保成功的回执,可作为投标保证金已按时足额交纳的证明,编辑在投标文件中。
四、保险公司出具的工程保证保险将通过“ (略) ”推送至“黑龙江公共 (略) ”,作为系统鉴收的依据。
五、工程投标保证保险与现金保证金具有同等效力,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排斥、限制或拒绝接受。
六、操作手册请到“黑龙江 (略) ”的“下载中心”查阅。工程保证保险咨询电话:400-800-5100。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