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食品安全抽检(市本级)项目中标公示

辽宁 - 辽阳 中标结果 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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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2024年食品安全抽检(市本级)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4年食品安全抽检(市本级)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 (略) 市本级食品抽检招标第一包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供应商地址: (略) 皇姑 (略) 61号

中标(成交)金额:283,500(元)

评审总得分:88.24(分)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20 (略) 市本级食品抽检招标第二包

供应商名称:广电计量检测(沈阳)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辖区 (略) 浑南区文溯街16-13号

中标(成交)金额:294,500(元)

评审总得分:87.01(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 (略) 市本级食品抽检招标第一包

服务类

名称:2024 (略) 本 级食品抽检招标第 一包(C*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服务范围:2024 (略) 本 级食品抽检招标第 一包

服务要求:1.履约期限:2024年12月31日之前全部完成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及条件:检验报告收到后于2024年12月31日前付清所有款项。 ★4.服务需求 ★一、抽检对象: (略) 区内获证在产食品生产企业,餐饮食品经营场所、市售食用农产品抽检。。 ★二、抽检场所:抽样主要在大型(连锁) (略) 场、 (略) 场、 (略) 、学校 及周边。餐饮环节重点抽检学校、 幼儿园(含托管托教机构)食堂, 以及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旅游景区等大型、连锁餐饮 服务单位等。 ★三、工作实施要求 1、 承检机构实施抽检工作应严 (略) 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规范》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抽检工作程序,履行法定手续。相关样品采集执法文 (略) 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制定。 2、 (略) 场监督管理局抽检计划的要求,进行抽样、检验、结果确认、检验结论通知、复检、备样移交、结果报送、信息录入、抽检信息统计上报等工作,按时按量完成抽检任务。 3、 承检机构对抽检信息、数据等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委托方授权,不得向除委托方外的任何单位与个人透露情况。 4、 承检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按抽检方案完成委托方部署的抽检检验工作,依法出具检验报告,上报与检验报告对应的电子数据和 (略) ,汇总样品抽检结果信息,提交抽检工作分析总结报告。 5.服务能力要求:(1)严格按照《 (略)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规定的抽检方法进行抽检,不得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检验项目,不得擅自更改判定原则,对其出具的检验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2)按《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规定出具抽检报告,在收到样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3)及时将抽样数据、检验数据等全部录入相关电子系统。(4)须能够满足采购人应急抽样抽检的要求,当采购人临时需要大批量快速抽检样品送检时,能满足快检条件。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应能够做到24小时之内迅速响应。 6.有满足抽样检验运输要求运输车辆。 7.其它未述项目按《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规范》文件执行。 8.专项抽检、快检验证、临时应急性检验工作的抽检批次数和品种项目,按照省局、市局工作要求与承检机构协商确定,不另行结算。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服务时间:2024年12月31日之前全部完成

服务标准: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采[2017]603号进行组织验收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20 (略) 市本级食品抽检招标第二包

服务类

名称:2024年食品安全抽检(市本级)项目(C*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服务范围:涉及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饮料、冷冻饮品、酒类、蔬菜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食品监督抽检、专项抽检、临时性或应急性检验共计300批次

服务要求:满足验收标准

服务时间:履约期限:2024年12月31日之前全部完成

服务标准:满足验收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庄宇、薛鼎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 (略) 市本级食品抽检招标第一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向代理机构缴纳预算金额1.5%的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20 (略) 市本级食品抽检招标第二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向代理机构缴纳预算金额1.5%的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地址: (略) 文圣 (略) 38号              

联系方式:04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 (略)           

地址: (略) 白 (略) 107-13号           

联系方式:04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思含           

电 话: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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