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州委、州政府同意, (略) 委、省政府批准,我州2023年设立并开展“文山之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10个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其中,州本级2个,县(市)8个。
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要严格按照《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 (略) 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要求组织开展,不得擅自变更已批准的表彰项目内容或扩大表彰规模、范围,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参评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各县(市)、州级各部门要坚持突出功绩导向,坚持面向基层一线;力戒形式主义,厉行勤俭节约,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相关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不得铺张浪费、加重基层和群众负担。
按国家、省有关规定,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应按年度进行项目申报,经州委、州政府同意,报省委、省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除经批准设立开展的项目外,未经批准,各地各部门不得自行设立评比达标表彰项目。
附件:文山州2023年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目录
文山州评比达标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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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2023年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目录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办单位 | 承办单位 |
1 | “文山之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 中共文山州委、文山州人民政府 | 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文山州弘扬“老山精神”和“西畴精神”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
2 | 文山州法治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 中共文山州委、文山州人民政府 | 文山州司法局 |
3 | (略) 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 |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 | (略) 民族宗教局 |
4 | 砚山县高质量发展贡献奖 | 中共砚山县委、砚山县人民政府 | 砚山县发展改革局 |
5 | 西畴县“最美河(湖)卫士”奖 | 中共西畴县委、西畴县人民政府 | 西畴县水务局 |
6 | 麻栗坡县城乡绿化美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 中共麻栗坡县委、麻栗坡县人民政府 | 麻栗坡县发展改革局 |
7 | 马关县乡村振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 中共马关县委、马关县人民政府 | 马关县乡村振兴局 |
8 | 丘北县教育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 中共丘北县委、丘北县人民政府 | 丘北县教育体育局 |
9 | 广南县卫生健康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 中共广南县委、广南县人民政府 | 广南县卫生健康局 |
10 | 富宁县城乡绿化美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 中共富宁县委、富宁县人民政府 | 富宁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