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河北 - 邢台 招标公告 2024-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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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今年以来,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着力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一是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严格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印发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 (略) (略) 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要求,平乡 (略) 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转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切实履行政府监管职责,扎实做好清单落地实施工作等要求。二是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持续深化乡镇机构改革,下放84项政务服务事项、34项公共服务事项,制定了平乡县乡、镇和街道《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时跟进开展业务培训,切实做到“放得下、接得住、办得好”。探索将信用作为简化办事流程、实现“信用承诺+容缺受理”、推动“并联审批”的重要依据,以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信用业务协同方式助力“ (略) ”创建。实施信用惠民便企工程,创新应用17个“信易+”产品,惠及人数达16000余人。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制定了《平乡县2023年跨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和培训计划》,实行多部门协同随机抽查和双随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现监管行为覆盖率、检查实施清单完成率“双100%”目标。今年以来,开展双随机检查66批,共检 (略) 场主体,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37次,联合检查占比56.06%。改造县政务服务大厅提升至5000平方米,710项服务事项全部集中办理;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政务服务新模式,对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联系密切的520项事项,建立清单、部门协同、整体联动工作机制,实现一次办理、准入准营,法人跑动次数、申请材料和时限压缩比例分别达85%、70%、80%。认领的1645个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一网通办”。实行窗口“好差评”服务,好评率100%。20 (略) 场主体7640家,同比增长33.9%。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落实《 (略)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制定了《 (略) 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方案》《平乡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解放思想 奋发进取 持续优化遵法守纪公平正义法治营商环境九项行动方案》等文件。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座谈会14次,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对现行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中含有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内容进行清理,清理结果以目录形式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开展“法律进园区、进企业”“法治体检”等公益法律服务活动42次,发放政策措施明白卡、便企监督卡等8000余份,排查涉企矛盾纠纷19起,化解18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66.2万元。 (略) 场主体等群体公开选聘30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通过调动社会力量,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伴随式”监督。公开优化营商环境执法监督投诉电话,专门受理涉企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规定,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的程序,全年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2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2件,及时 (略) 政府报送备案。同时对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拟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清理结果在县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政府决策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一是严格落实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 (略)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印发了《关于公布平乡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作为必经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法治化,并在县政府网站公布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进一步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开展决策后评估,组织对《平乡县主城区合流管 (略) 内涝治理项目》《河北平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重大行政决策意见开展了后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保证决策实施效果与制定目标一致,确保政策实施达到预期效果。二是大力提升行政决策水平。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工作规则等制度,规范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县政府及各级各部门聘请了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重大合同、重要协议的合法性审查中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参与审查行政协议、行政合同、规范性文件等57份,提出修改意见118条。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队*建设。组织举办了“平乡县2023年度依法行政暨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会”,邀请河北 (略) 继续教育部(政法干警培训办)主任张运鸿教授进行专题辅导,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共计800余人参加了培训。举行2023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考试,考试通过率达到99%。进一步增强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提升了行政执法队*整体能力和水平。二是切实规范执法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大力推行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让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制定《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柔性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坚决防止以罚代管、逐利执法、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等行为,市场监管、应急、城管等7个部门制定了免罚清单,共涉及155项。今年以来,共实施免罚案件538起,免罚金额61.1万元。三是加强基层执法能力建设,推进乡镇“一支队*管执法”。结合平乡实际,将点多面广、乡镇管理迫切需要且能够有效承接的95项处罚事项赋予乡(镇、街道),明确乡镇执法事项权责、职责边界。组织了“平乡县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推进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落地落实。四是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为抓手,采取实地核查、网络检索、查阅有关资料、集中查看行政执法案卷等方式,重点对7个乡(镇、街道)以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 (略) 管理综合执法局、 (略) 生态环境局平乡县分局、县应急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8个重点领域的120余份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督促各单位抓好整改落实。 (略) 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39家行政执法单位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对交警、交通、城管等执法部门现场执法情况进行了实地监督检查,并对现场检查发现的执法不规范问题当场进行了反馈,下达6份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开展罚没许可证年检,联合财政部门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的罚没许可证进行年检,年检结果在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制度,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制定印发了《平乡县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体系》《平乡县生产安全事故预案》《平乡县防汛抗旱抢险应急预案》等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依法分级分类实施,并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根据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结果,形成了《乡(镇、街道)减灾能力评估技术报告》《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成果技术报告》等报告,并定期对报告中登记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检查、监控。 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对本级政府及其部门负有处置突发事件职责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培训。建立健全互联网舆情链条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规范突发事件报告处置流程,严格报告时限要求,重大及以上突发事件,10分钟内电话报告县委、县政府,15分钟内书面报告。严格执行新闻舆论工作有关规定,涉及重大突发事件的,舆情应对领导小组1小时内发声回应,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积极掌握舆情发展的主动权,最大程度减少负面影响。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一是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坚持以人民调解为中心,不断发展和完善“枫桥经验”,以化解热点矛盾纠纷和社会管理创新为出发点和着眼点,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资源,成立平乡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中心,着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在全县形成以一个县级调解中心为龙头,7个乡(镇、街道)调解委员会和9个行业部门调委会为主导,259个村(居)调解委员会为基础,部门调解、专业调解委员会为补充的多层次、多领域,全覆盖的多元化调解体系。平乡县共有各类调解组织288个,个人品牌调解室12个,调解员790名,形成解决矛盾纠纷的最佳合力。平 (略) 诉讼服务中心“冀时调”调解平台与平乡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中心有效对接,创新完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效能,共排查矛盾纠纷1449件,化解1304件,化解率89.9%。较好守住了“矛盾不激化,不上交、不出县”县级防线,《“大调解”调出平安平乡》等做法被“《人民日报》客户端”宣传报道。二是提高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水平。组织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培训会,针对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精神、提高行政复议水平、提升行政应诉能力等五个方面进行专题培训,加强行政复议队*建设。创新推进行政应诉工作,积极探索行政机关负责人旁听审理制度,自觉 (略) 作出生效判决裁定。共办理县政府行政复议案件31件,审结28件,3件正在审理中。办理县政府行政应诉案件1件,经诉前调解,当事人撤诉。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加强纪委监委监督。制定了《关于开展基层“十类人员”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平乡县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主要措施及责任分工清单》《关于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监督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坚持将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纳入监督体系全局统筹规划。行政机关认真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自觉接受、配合监察机关开展监督工作。二是加强人大、政协监督。认真研究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办理后满意度达100%。三是加强行政应诉。 (略) 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按规定出庭应诉,对于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案件、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检察机关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等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100%。 (略) (略) 监督。 (略) 生效裁判并严格履行,认 (略) 开展行政诉讼并及时反馈检察建议。五是加强网络舆情监督。制定了关于互联网舆情处置等工作办法,并定时对网络负面信息情况进行检索调查核实。六是加强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财会监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监督得到有效落实,财政、审计、住建、发改等权力集中部门和岗位分岗设权,定期轮岗。七是加强政务公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把县政府门户网站列为政务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动态更新,增强工作透明度,将政府职能的履行情况置于阳光下,“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防止暗箱操作和履职不到位现象,让群众看得到、监督好。八是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不定期开展“政务诚信”大排查,加强对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宣传教育, (略) 管理综合执法局、财政局、招商局签订合同,责任单位积极进行对接,填写合同履约信息模板,规范招商引资行为。将政务诚信信用信息及时报送全国共享平台向社会公开。持续开展政务诚信信用核查工作,今年共进行联合奖惩信用核查2217次,奖惩案例120个,完善公务员诚信档案,县信用办共计为公务员录取、教师入职等平乡户籍人员及家属进行信用核查2000次。

(八)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不断提升政府治理效能。一是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 (略) 政务服务相关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县级“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功能, (略) 政务服务网后台完善页面建设工作,今年以来配置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2300余个,积极组织各单位录入办件数据,切实提高利用率及办件量。大力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政务服务事项,已全部开通网上办理。持续推广应用“冀时办”指尖服务,目前我县30余个部门、1533项政务服务事项都已接入“冀时办”,均能在手机端查询办理。二是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自2023年1月以来,共收集电子证照68种,数据30813余条,深化政务服务办理结果电子化、标准化,加强电子签章在证照、批文等办理结果中的使用工作,截至目前,申报材料关联证照数量为533个,社会云印章功能已实现。三是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为相关“互联网+监管”平台使用成员单位创建了账号密码,事项实施清单认领工作已全部完成,各单位逐项编制了实施清单并维护, (略) 交办的阶段性工作。县信用办制定了《关于推进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各单位开展双随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九)加强党的领导,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一是深入学习提高站位。通过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等形式,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等,今年以来,会前学法9次。同时,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县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干部职工集体学习重点内容,县委党校必修课以及重点督查内容,实现常态化学习,不断提升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二是率先垂范履职尽责。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按照《平乡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工作要求,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确保定位、目标、路径和措施清晰明确。

(十)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实现工作新突破。印发了《平乡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实施方案》,对创建责任进行分解,明确每个创建指标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示范创建领导小组,对照120项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指标体系落实情况,先后召开推进会4次,调度会7次,对示范创建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 (略) 级法治政府示范县工作专班,目前已通过了自评申报、初审推荐、书面评审、核查评估等步骤。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年来,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 (略) 、市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干部法治素养和能力提升方面。部分领导干部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上仍存在意识不强、不够重视的问题,真学真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工作实践存在不足。二是基层法治能力建设方面。乡(镇、街道)执法力量较薄弱,执法水平参差不齐,执法人员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行政执法监督方面。监督检查的形式、内容不够丰富,有待进一步改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工作要求,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二)持续加强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内部监督机制,结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动态调整监督检查内容,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开展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等突出问题整治行动,对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申领、换发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案卷等情况进行详细督导检查。

(三)持续完善督查考核评价制度。积极发挥督查考核“指挥棒”作用,完善绩效考核制度机制,规范法治工作流程,细化工作内容,统筹组织全县范围内法治政府建设领域重点工作专项督查,常态化抓好问题整改,举一反三补齐补强我县法治政府建设短板弱项,全力推进全县各方面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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