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现已立项,现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询价采购。
一、项目需求
(一)项目名称: (略)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二)项目服务期限:2024年7月-2027年7月,以实际签订日期为准
(三)项目服务内容
1.为企业重大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以及经营、管理、投资等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意见;
2.参与重大事项、重大纠纷的协商、谈判、分析研讨,提供法律意见,协助制定谈判、解决方案等;
3.参与各类型合同和其他法律事务文书的起草、修改、审核,帮助拟定常用合同类型的示范文本;
4.应企业要求,列席企业内部重大会议,现场提供法律解答或提供书面解答;
5.应企业要求,就咨询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就企业的重大权利主张,以企业法律顾问名义作授权声明或向相关方发律师函;
7.根据企业的经营管理需要,协助开展法律知识教育和培训活动;
8. (略) 经营、管理有关的国家和地方最新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9.接受企业委托,负责企业其他日常法律事务的咨询。
(四)项目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安排固定项目团队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2.电话、微信或邮件咨询的,一般应在当日或次日回复。
3.需出具正式书面意见的,一般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回复。
4.如遇重大或突发性事件,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工作,并根据要求委派律师到场处理相关事务。
5.对服务范围内的所有工作,供应商应做好相关材料的保密工作。
6.每年对供应商提供的法律顾问服务进行考评,考评不合格的,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二、项目限价
19万元\/年,三年总预算为57万元。该费用为总价包干,包含完成本项目的所有相关费用。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合格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
(二)项目团队负责人及成员须具备律师执业证,律师年度考核合格,其中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连续执业经验;
(三)团队负责人及成员近三年无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惩戒记录和不良执业记录;
(四)本项目不接受总所和分所同时响应。
四、公告期限
**日-**日
五、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及方式
(一)领取时间:**日-**日17:30
(二)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通过邮件联系项目联系人获取,联系人邮箱:*@*q.com。
六、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及方式
(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日12:00前。
(二)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略) 罗湖区深南东路5033号金山大厦6楼法务审计部。
(三)递交要求:可邮寄或直接递送。供应商仅需递交一份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时需密封(加封条盖公章)。对于未按时递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密封性及完整性存在问题,视为供应商不参与本项目。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罗湖区深南东路5033号金山大厦6楼法务审计部
联系人:唐遥
联系电话:0755-*,*
联系邮箱:*@*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