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梁家嘴清真寺修缮项目施工

天津 招标公告 2024-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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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略) 红桥区住房和建设发展中心委托, (略) (略) 将以竞争性磋商招标方式就天津市红桥区梁家嘴清真寺修缮项目施工实施政府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天津市红桥区梁家嘴清真寺修缮项目施工
项目编号:RWZB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3.9871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13.9871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采购人要求按时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日09:30分投标截止时间 “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且在有效期内;(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3)供应商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需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投标人须出具任命书;2)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投标人须出具任命书,并对其工作年限加以承诺;(5)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7)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供应商须提供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的书面声明。(9)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 (略) 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 (略) 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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