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信息所在地区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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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ZZC2024-G2-*-GXH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富川县各乡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报价分” | (1)响应《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文件指导精神: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评标报价等于投标报价。 (2)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报价最低的评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3)价格分计算公式: 价格分= (评标基准价/评标报价)×30 分 | (1)响应《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指导精神: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项目或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即:评标价=投标报价。 (2)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有效报价的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3)以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为满分,采用内插法计算,投标人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的扣 1.5 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的扣 1 分,计算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 (4)有效报价投标人的商务标得分=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 (5)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
(2)其余内容不变,请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网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富川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地 址:富川瑶族自治县园区大厦三楼
联系方式:07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 (略)
地 址:富川县富阳镇城东开发区摩托车城附近
联系方式:07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毛园
电 话:0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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